1樓:個人行家
業主欠繳物業費的,可以剝奪選舉業委會委員的資格。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之規定: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同時,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
業主欠繳物業管理費,已經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因此,根據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欠費業主既不能履行法律職責,自然也不能成為業主委員會委員。
建設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中也明確提出,業委會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 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 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 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 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欠繳物業費,違反《物業管理條例》,更沒有履行業主義務,因此不符合指導規則中對業委會成員的要求和規定,因此不能參加業委會選舉
2樓:殘陽西入
不會,選舉資格跟欠物業費是兩碼事
置業公司和物業公司有什麼區別?
3樓:冰雨人生
置業公司並無法律上的明確定義,但現實中與物業公司是不同的。名稱上沒有什麼奇怪的,只是按照我的個人理解,置業一般指房地產開發者,而物業一般是給業主提供服務罷了。
4樓:匿名使用者
從工商登記機關的角度來看,如果企業名稱中含「置業」,則認為其主營業務是房地產開發,需要有一定額度的註冊資本。若企業名稱中行業特點為「物業」,則無房地產開發業務,是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樓上的說的很對。
置業公司和物業公司有什麼區別?置業是幹什麼的?和物業一樣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營業執照上經營範圍的的區別,置業公司可以投資建房,物業管理,物業公司只能管理物業
6樓:紫色蝴蝶過滄海
置業公司銷售商品,物業銷售服務
7樓:畢愛景雀風
置業公司並無法律上的明確定義,但現實中與物業公司是不同的。名稱上沒有什麼奇怪的,只是按照我的個人理解,置業一般指房地產開發者,而物業一般是給業主提供服務罷了。
買房交了定金,現在發現購房合同上物管費是2塊,但之前置業顧問說的是暫定1.6,找哪個部門投訴?
8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物管費收費標準是要經過物價部門批准或備案的,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物價部門的批文或備案確認資料給你看,也可以直接去物價部門查詢。
購房合同你得按約定去籤,否則損失的是你自己——除非你想退房,只是在找理由罷了(買房之前置業顧問說物管費是暫定1.6,那是暫定,實際要按批文或備案定價為準)。且房子是開發商的,物管費是交給物業公司的——開發商只是代收,在法律上是兩個主體。
當然,對物管費有異議,你還是可以聯合其他業主向物價部門投訴的。
買房交了定金,現在發現購房合同上物管費是2塊,但之前置業顧問說的是暫定1.6,找哪個部門投訴?
9樓:匿名使用者
物管費收費標準是要經過物價部門批准或備案的,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提供物價部門的批文或備案確認資料給你看,也可以直接去物價部門查詢。
購房合同你得按約定去籤,否則損失的是你自己——除非你想退房,只是在找理由罷了(買房之前置業顧問說物管費是暫定1.6,那是暫定,實際要按批文或備案定價為準)。且房子是開發商的,物管費是交給物業公司的——開發商只是代收,在法律上是兩個主體。
當然,對物管費有異議,你還是可以聯合其他業主向物價部門投訴的。
10樓:瑞麗投資開發
1、你籤的是購房合同,而不是物業合同;
2、物業合同是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規定,不經業主同意,必須籤的霸王合同;
3、定金是交的購房定金,而不是物業合同定金。
4、你可以把你的異議書面提交置業顧問,並要他簽收一式兩份。就可以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說的太複雜
簡單來說,開發商不能代替物業公司定物業費**2元的物業費你必須要交的,但其中的差價你可以起訴開發商來補上,當然,前提是你要有開發商提供的合同,口頭約訂的話人證還能不能提供?
有合同直接起訴開發商,穩勝;沒合同的話難說
12樓:卞鳳華
置業顧問的口頭承諾如果你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對你來說是有效的。可以開發商在售房過程中存在欺詐,要求賠償損失,但這樣的過錯還不能導致買賣合同無效。如果你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對置業顧問的承諾加以證明。
建議你還是繼續履行合同,否則要承擔定金不能退回的風險。
如果你對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有異議,你可以去當地物價局進行查詢,看其是否確為2元每平。收費的已經是否經物價局批准。如果沒有,你可以向物價局及工商局投訴,甚至向法院訴訟。
另提醒注意:看物業管理公司與開發公司是否有關係,沒有關係的話,你投訴及訴訟的物件智慧型是物業管理公司,而不是開發商。你也不能以此為由解除買賣合同。
我想問下 裝修抵押金什麼時候可以拿回啊 還有就是什麼是置業費啊
13樓:匿名使用者
置業費的說法不規範,如果沒有**檔案規定,可暫不繳納,除非物業說清楚。
裝修押金,只要裝完叫物業派人來驗收無損房屋結構,即可要求全額退回。可能有明確規定,看看與物業簽訂的裝修承諾書之類的東東。
但一般你要是欠物業管理費,他們會主動先扣除的,雖不為過,但可以據理力爭的。
你是業主,要硬氣一點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裝修完畢,經物業公司查驗,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和裝修協議約定的,物業公司就應該返還裝修押金。關於置業費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
15樓:匿名使用者
裝修完了,裝修抵押金可以拿回.置業費沒有具體規定,只要你買房子就有,置業費包括很多,垃圾費也可以說成置業費,在物業定了可以協商。
16樓:關9軍
裝完了通過物業認可就可以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裝修完了以後,找物業看一下,沒動承重牆的可以拿回裝修抵押金。
房地產銷售是屬於物業還是屬於置業?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開發公司自行銷售的話是屬於置業,**銷售的情況就很難說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地產銷售是屬於置業,跟物業是兩個概念。
工商物業置業貸的最高貸款額度是多少
20樓: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應提供資料 一、開發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關於申報資質年檢的檔案;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年終 工作總結;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年檢申報表;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六、本年度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計畫檔案、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有效證明檔案,有預售行為的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核原件,報影印件);
七、企業本年度財務報表(加蓋單位公章);
八、本年度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局的公章);
九、企業信用檔案資訊資料;
十、施工單位的工程款撥付情況證明材料; 十一、本年度開發專案手冊、《兩書》樣本(加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公章)。
物業 置業 業主 怎麼解釋?三者有何關係?
21樓:匿名使用者
置業是房地產開發商,物業是協助商,業主是置業和物業的服務物件,簡單點就是,物業要全力協助置業勸業主買房,如果物業協助不好置業,置業可以隨時換掉物業,
22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是名詞.置業是動詞.業主也是名詞 可以這樣構成主謂賓的關係:業主置業物業
噪音擾民,業主可否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
北京律師許延慶 不可以。擾民噪音可以協商解決與物業費是兩碼事。物業管理有好多事項,噪音只是一部分。法律分析首先,沒說明白噪音的 是否物業造成的。不管是來自鄰居的噪音,還是來自小區之外的噪音,都與物業無關物。物業費和擾民噪音無直接關係,物業費是物業管理人員為小區居民提供各項服務所收取得的費用,如果有人...
因沒交物業費物業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停水違法嗎
心靈導師 違法。以湖南省為例,湖南省 省住建廳印發 湖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要求不得以未交物業費為由停水停電。辦法 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 供電 供氣 供熱 通訊 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也不得以未交物業...
不交物業費的業主可以選為業主委員會主任或委員碼?物業辦遇到這種人,怎麼用準確的話與其對質
可以,但不支援。任何業主都有權利當選業主委員會成員,但不支援不交費的人員當選。因為他自己都管理不好自己如何管理他人。 善宛白 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 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 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