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回眸那瞬
不對。愛情很神聖,愛情不應該牽扯到利益。有人說,「若有愛情故,生命皆可拋」。
雖然我不贊同這樣的觀點,但還是有一些道理的。愛情很珍貴,可遇而不可求,這樣的東西怎麼能和利益相提並論呢!現代人的愛情觀不似古人,現在的人談情說愛、談婚論嫁都以錢為基礎,只要你有錢我就可以跟你談戀愛,只要你有錢我就可以嫁給你。
可是,在愛情裡,錢什麼時候成為了感情的基礎?在愛情裡,喜歡不才是基礎嗎。試問一下,如果決定與你共度一生的人會因為彩禮,會因為房子,會因為婚前財產公正而跟你分道揚鑣,你會苦苦哀求他與你長相廝守嗎?
我們現代人的愛情觀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可悲了,連愛情都要被蒙上利益的色彩。
2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說,現在的社會現在的人其實都很現實,理想中的愛情沒有了。越來越多的人。是金錢至上,愛情退後。
3樓:
卻實是這樣,因為人的現實生活都與這些息息相關。
4樓:夢在遠方
我們的愛太無奈,總被世俗與現實所摧殘,誰離開誰等待,誰用真誠去表白,多少痴情受傷害!
5樓:莫名
不對的。你們是真心相愛的話,和這些牽扯不大,看自身和對方條件如何,以前我和我老公結婚的時候,還是農村的一層平房我都願意嫁過去,真的愛你,一定會為了自己心愛的人努力,不辜負不放棄 。
6樓:
那是你們還不是真愛,如果真愛的話什麼物質條件都可以拋之腦後。
7樓:泉雨筠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兩個家庭的事
8樓:
只能說現在的人都太現實了
9樓:祥雲
如果相互的真愛,當然愛情能戰勝一切
10樓:牛牛說母嬰
扯淡呢不,愛情跟錢本來就是兩碼事,為啥非要混為一談
11樓:
參雜進這些東西,就變得很脆弱,不那麼純粹
12樓:因為有你健身
是的,愛情也是要有條件和基礎的!
13樓:活的彩虹般絢爛
真愛的話什麼都能妥協商量
如果對方讓你籤婚前財產協議,你還相信愛情嗎?
14樓:春花秋知
相信愛情,但是不再相信婚姻,婚姻的基本就是身與心的交付,簽署婚前協議就少了對彼此的信任,這種婚姻太雞肋。
15樓:
相信,籤婚前財產協議只是起到乙個預防的作用,未來的事情誰都說不准,如果以後好好的相處,那麼這個協議也就沒多大作用。
16樓:great雷小弟
如果對方讓我籤婚前財產協議,那我就不相信愛情了。連物質都不願意共享,那何來得愛情之說。
17樓:團團和丟丟
相信愛情,婚前財產協議其實對自己也是一種保障,這樣可以保證自己結婚之前的財產還是自己的,沒有人可以分割。
18樓:這是溫衡
相信啊。我任然會相信有愛情,但是我一定不會相信愛情會發生在我的身上,美好的愛情都是別人的。
19樓:顏小健7號
相信,簽訂婚前協議不一定是壞事,起碼給雙方打了預防針,這樣以後有什麼糾紛,特別是財產問題可以直接解決,這和愛情沒有直接關係。
20樓:6攝氏度以下
我當然還會相信愛情啊,婚姻是婚姻,和愛情是兩碼事,婚姻裡除了愛情還包含著許多東西,所以愛情還是會相信的。
21樓:沉湖賞月
我會相信。畢竟未來會發生什麼變數,我們都難以預料。對方這麼做也是為了確保彼此的利益能得到保障,我能理解。
22樓:匿名使用者
相信,我又不是為了他那份財產跟他結婚的,我自己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不會為了金錢而折腰,我要的是他這個人,不是財產。
23樓:diamond碩
我覺得我還是會相信的,畢竟有很多人簽婚前協議只能說他比較謹慎而已,根本就沒有別的意思,我還是會相信的。
戀愛時一起買的房子分手之後怎麼辦?
24樓:匿名使用者
恩。最近最火的一件事就說了這個理兒了。
25樓:高琪玲
我不懂法律……
前男友果然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動物
26樓:寒飛櫻雪
走得瀟灑一點~~
你拿本錢就行了
怎麼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財產公正有弊端嗎
27樓:微湖情
1、婚前財產公證與愛情的矛盾
婚前財產公證使財產和愛情之間產生了一定的矛盾,使兩者在一定程度上發生了分離。婚前財產公證讓渴望愛情的人產生了恐懼感。婚姻是在雙方相愛,信任的基礎上以共同生活為目的的結合。
婚姻是兩個人感情積澱的結晶,結婚只是一種形式,對兩者關係的界定。而婚前財產公證不僅顯得多餘,而且與愛情的基礎相矛盾。婚姻不需要靠辦理財產公證來保障,財產褻瀆了愛情,因此就沒有婚前財產公證的必要了。
婚前財產公證與我國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相違背,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走進婚姻就意味著雙方無私奉獻白頭到老,而錢是個很敏感的話題。婚前財產公證既是對婚姻缺乏信心的表現,也是對夫妻感情的褻瀆。如果在步入婚姻殿堂前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無疑是對愛情的否定,誰會帶著疑慮走進婚姻的圍城去過小心翼翼、擔驚受怕的日子。
常言說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大難尚未臨頭,就做好了分手的準備,大難真來了,豈不飛得更快?
當然,如果能對未來婚姻生活有信心,那麼根本不需要靠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來保障。
此外婚姻不應該有愛情以外的事物來褻瀆她的神聖。戀愛的男女,應該以真愛而結合,不應因為美貌、金錢而組成婚姻,婚姻是基於愛情、信念的結合,對於愛的信任,對於婚姻的忠誠,沒有必要去婚前公證。除非,對婚姻抱著不真誠的態度。
當然結婚並不能保證不離婚,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那一天,婚前財產公證會減少許多糾紛,這樣的想法是理智的。沒有人會在結婚的時候,就想到離婚的情況。因而只有信任與真誠,才會使婚姻更加美滿,使婚前公證完全沒有它的意義。
2、婚前財產公證與現實生活的矛盾
婚前財產公證使越來越多的人在有了保護自己權利思想的同時也使本來現實的現代愛情和婚姻關係變得更現實,它提醒人們,愛情並不是理想化的。的確,每個人對婚姻都有著長長久久的期望,但婚姻的目的卻各不相同,有的人為了愛情結婚,有的人為了貪圖財產結婚,婚前財產公證不是為愛情提供保護,而是對那些貪圖財產的人提供保護。因而婚前財產公證也對婚姻觀念造成了一定影響。
現實婚姻並不是那麼理想,它不會象我們所期望的那樣發展,婚前財產公證與結婚的實質發生衝突和現實生活的目的不同,與我們期望的傳統的感因此,婚前財產公證在某種程度上傷害著兩個人的感情,在許多方面讓人無法接受,婚前財產公證與感情某種程度上有不可調和的矛盾。
戀愛期間的借款要還嗎?
28樓:鈴鐺悠悠
要還的吧!有些事還是自立點好!尤其錢財方面!
現在甜蜜什麼事都沒有!不開心的時候就都是事了!所以!
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吧!他可以不要!
你不能不還!這是一種態度!
29樓:ml的豆苗
戀愛期間,男女雙方錢給付的性質一般有二種,一種是贈與,還有一種是借貸。就法律的角度來講,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即使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後也要予以返還。除非婚前債務是用於婚時夫妻財產購置或者婚後的事情,存在債務婚後的抵消或部分抵銷情形。
男女結婚後仍是獨立的個體,也排除了發生債權債務的混同可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可見,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屬個人所有,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想要消滅債權債務關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30樓:許乃義律師
南京專業婚姻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戀愛期間,男女雙方相互之間給付財物是非常普遍的,為了表示對愛情眾志不渝,當一方困難時,有的直接給付錢款,有的給付財物。這樣給付的性質一般有二種,一種是贈與,還有一種是借貸。就法律的角度來講,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即使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後也要予以返還。
除非婚前債務是用於婚時夫妻財產購置或者婚後的事情,存在債務婚後的抵消或部分抵銷情形。男女結婚後仍是獨立的個體,也排除了發生債權債務的混同可能。
31樓:飲水思源
不用還結婚後夫妻財產混同。
32樓:濱海新區趙律師
借債還錢,當然要還了.
《婚姻法》不保護愛情只保護財產。婚姻是人一生最重要的選擇,婚前普法很重要。 10
33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找對人很重要,找對人後好好珍惜好好相處也很重要,如果一味以婚姻法來衡量雙方的關係,最終結局就是不保護愛情只保護財產。
3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您的具體問題是什麼
何猷君劃分婚前財產是自私的表現嗎?
35樓:有文化的小蝸牛
何猷君劃分婚前財產是自私的表現嗎?每個人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都會有所不同,而我認為,何猷君的行為是為他們的愛情加了一層保護傘。
為什麼這麼說呢?相信我們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包括新聞當中也經常看到關於「騙婚」的新聞報道。說的是男生或者女生隱瞞自己的婚前財產及財務狀況,然後到了婚後也是一直瞞,直到這層窗戶紙被捅破的那一天。
所以現在很多的女生,也有很多的男生, 他們都很注重對方的家庭情況以及婚前的經濟情況,畢竟誰也不想剛一結婚就攤上一大筆負債
有一部分人可能會說,這個是他婚前債務,我沒必要還這比債務。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往往就會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可能出現剛結婚就離婚的現象。
而對於何猷君這樣的超級富二代來說,作為澳門賭王的兒子在經濟方面是不用發愁的。與此同時也不排除一些因為他的富二代身份而故意接近他的人,所以說,何猷君劃分婚前財產是給自己的愛情加了一層保護傘,那些為了利益而來的自然就會卻步。這樣,他的愛情也相對會純粹一些。
並且,在劃分婚前財產之後,也相當於給雙方留了一筆控制權獨屬於自己的活動資金,以備不時之需。所以,我覺得何猷君劃分婚前財產不僅不是自私的行為,更是一種值得當代青年學習的行為,這樣夫妻雙份之間的家庭地位相對來說可以對等一些,特別是對於常常在夫妻關係當中處於弱勢的女性來說,更是如此。
36樓:個非凡哥
肯定是自私的表現了,因為對愛情可能不信任,所以並不想把婚前的財產與另一半一起分享
37樓:一目了然老師
何猷君劃分婚前財產就是自私的表現,這是乙個富二代不該有的做法。
38樓:小丫娃娃的海角
也不是自私吧,也是對自己財產的乙個保護吧。
39樓:我520旖旎
我覺得並不是。這樣做可能只是想讓他們的愛情更純粹吧。
40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是什麼自私的表現吧,只不過是出於謹慎吧。
41樓:代號n大神
是自私,相反的我覺得是尊重奚夢瑤,她可以繼續工作或者什麼
42樓:氣子孩
不是自私,覺得是對兩個人的財產保障吧。
43樓:的法國人
並不是自私的表現,其他的女明星肯定也會是這樣的
44樓:輕鬆說文
作為賭王兒子,可以繼承的家業實在太多了。再加上他自己的資產,做一下婚前財產劃分也很正常嘛。正好讓奚夢瑤表個態,不是因為他的錢才嫁給他的。
現實生活中做婚前財產劃分的人其實也不少,只不過新聞沒有報道,大家不知道而已。
我身邊就有乙個例子,男方家裡就是房子比較多,早年的時候父母買了很多套。然後,老房子都拆遷了,其中一棟自建房就賠付8套套房。所以,加上原來買的房子,家裡有10幾套套房。
男方家只有乙個兒子,乙個女兒。結婚之前,男方的父母就非得要求做財產劃分,說萬一以後要是離婚了,這些房子女方沒想拿走什麼。
我們還以為女方會很生氣,沒想到女方很爽快地就答應了。她說,房子我自己家也有,雖然沒有你們那麼多,但是也夠住了。嫁給他本來就是因為愛情,不是因為財產。
婚前財產劃分看似一件很殘忍,很難看的事情,但如果兩個人心態都方正,其實並沒有什麼太過分的。
婚前的財產本來就是屬於各自的,婚後的共同財產如果將來離婚了,當然可以一起分。但是憑什麼讓人家把結婚之前的財產也拿出來跟你分呢?
何猷君和奚夢瑤這段關係裡,是男方比較有錢。所以做婚前財產劃分,大家爭議就比較大。那如果是奚夢瑤比較富裕,女方做婚前財產劃分,大家是不是就覺得情有可原了呢?
可能就會有些論調說:女人嘛,就要想辦法保護自己。男人結婚還貪圖女人的錢,那真是太渣了!
故意殺人犯沒有賠償能力會牽扯到他的父母嗎
正氣長春 犯故意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會不會牽扯到父母,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行為人已經成年,超過18週歲,這種情況屬於全民事能力人,賠償不起是不會牽扯到父母的,除非父母自願賠償。第二種情況就是行為人不滿18週歲,屬於限制民事能力人,這時,不管父母是否願意,都有賠償的義務。 李右丞 不...
相親剛認識不久的女孩,就牽扯到了金錢,有利於往後發展嗎?是她讓我給她清空購物車,金額是
佛從杉 你也是太實誠,o o 唉 如果女人太物質,你就像摟著個炸彈 剛認識不久就讓你清空購物車,你覺得呢?我對你好不是應該的,我tm也不欠你的.相親認識不久的女孩,晚上給我聊天的時候就說我惹到她了,讓我給她清空購物車,她這個是想表達什麼?10 上天的遊客 說你惹bai她了,這屬於女人的特du 別行為...
愛情其實都是我們創造出來的名詞,其實愛情和結婚是兩碼事。婚姻是愛情的墳m,愛情其實很短暫。個人意見
聽雪老師 也不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過婚姻時間長了,所有的感情都會變成親情,這樣的感情會更長久。 東方清雲 婚姻並不是愛情的墳墓而是愛情的另一個階段 火爆的摩羯 愛情不是永恆的,但是你可以用自己的細心和包容來經營它。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沒有婚姻就死無葬身之地,你也應該聽過吧! 你說對了一半,愛情是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