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無法起訴女方,因為你們沒有任何起訴的理由。
1、在中國畢竟多少年的父母為大的傳統思想影響著,雖然是自由戀愛,但多少還是受到父母方的思想影響,看中和看不中,他們也佔一大部分的因素。
2、分手是指戀愛後沒有繼續下去,沒有走到結婚的為分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戀愛自由,他人不得干涉,但是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就算干涉了,他們的女兒還是向著他們的,反過來說,最終和你說分手的肯定還是女方個人。
4、由於是女方最終不得不同意分手,所以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還是女方不同意了,你再強求反而成你違法婚姻法干涉他人自由了。
2樓:我是大角度
這個畢竟兩個人在一塊的
話,也是一種感情的磨合,
分手也沒有產生所謂的主
動傷害,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
3樓:正商觀察者
第一,如果雙方在戀愛的過程中分手,或者是離婚。都屬於雙方感情決定的,與任何第三方無關。因為法律保護公民的戀愛自由和婚姻自由。也就是說,雙方分手,不能作為起訴的理由。
第二,如果雙方在分開時涉及彩禮的問題,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起訴。
4樓:渃小霧
這有什麼好起訴的,畢竟曾經都是男女朋友,你這樣關係也鬧得不好
5樓:華夏夢使
你為什麼要起訴女方?又想起訴女方什麼勒
女方要和男方分手,女方父母該怎麼勸道男方
6樓:
我個人認為吧 年輕人的事情 還是交給年輕人自己解決好一點 畢竟我們也不是全懂孩子們的心思
讓他們自己解決吧 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管的好
7樓:兆利澤
無論怎麼勸都會給男方帶來無形的傷,感情是勉強不來,分手還用找理由嗎
8樓:老廟
你是問女方父母如何勸男人接受離婚嗎?
男方因女方有病提出分手,女方能要求賠償麼?
9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從法律途徑你是很難要求到賠償的,你可以從人情的角度,比如青春損失費,分手費什麼的要求賠償。額度,由你本人的能力和男方的經濟能力,以及他想要分手的迫切性來決定,
10樓:愛一定要理由嗎
在法律基礎上好像不行吧 不過 是他先提出分手的 你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損失費 青春損失費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了麼? -- 望著萬馬千軍我都直衝我沒有溫柔唯獨有這點英勇
男女雙方!如果女方父母不同意!那女方為了不讓父母為難!妥協和男方分手男方怎麼辦才好呢?
12樓:莉氣飄飄
男方好好表現,爭取讓女方家長同意,是最好的辦法了
13樓:無名字的小兵
找她父母表達自己的想法,同意就好,如果她父母還是不同意,那你還是放棄吧,免得女的難做
因為自己家裡欠債,女方父母要求女方跟我分手。好難過。感謝好心人開導我下,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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