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矛盾很久了,性格不和,現在想離婚,但有個一歲月大的女孩,我想問如果離婚了,孩子判給誰

時間 2022-03-18 12:15:14

1樓:

就是世界上最恩愛的夫妻,一生當中也會有200次離婚的念頭和50次想掐死對方的感想,你認為你和你的老公是世界上最恩愛的嗎?估計連恩愛都算不上吧?那麼有離 婚的念頭很正常,尤其你們的孩子那麼小,在照顧孩子的時候感覺累的時候,對老公的要求會更多更高一些,由於失望而想逃避婚姻沒有錯,可是你要想一想,孩子是他的,真的離 婚孩子歸你了,不是便宜他了!

再說了婚姻制度的產生就是為了保障孩子利益的,如果男人讓女人懷孕了就再去找乙個,那麼女人和孩子該怎麼辦?沒有考慮要孩子的話根本就沒有必要結婚,而結婚了孩子也有了,那就是你們一輩子的責任!反正現在離了你也不能馬上再找乙個,為什麼就不能為了孩子再試試呢!

你說有矛盾性格不合,其實哪對夫妻都這樣的,就是你和你的閨蜜甚至父母在一起相處還有吵架的時候呢,更不用說是來自不同生活環境的異性了,都說男人和女人是來自不同星球的,還真就是這樣,如果想讓男人理解你心疼你,除非他變成女人!畢竟我國計畫生育政策又重男輕女,哪個男人不是被父母嬌慣長大的?他們已經習慣了接受別人的付出,一下子讓他從兒子的角色轉變到父親的角色,他是需要有個過渡期的,不像咱們女人母性強,出於本能也會去照顧孩子,對於男人來講,只要他能把工作做好,他就算是好男人了,我家女兒是我自己一手帶大的,在照顧女兒的過程中,我也曾試圖使喚過老公,但是效果太差了,他做完了我還得再去返工,後來我也學乖了,乾脆就不指望他了,反而感覺更輕鬆一些,男人在感情上要比女人晚熟,我和老公同歲就吃了很多的虧,不過只要心裡有愛一切都不會是問題!

對方有些壞習慣和壞脾氣已經存在了很多年了,不是說改就能改的,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去包容一下了,最重要的一點是,男人都不記仇,人家心大的很,只要咱們女人不總是在同一件事情上找事,日子會越過越好的,老公和我女兒親近,也是在女兒會說話了懂事了,差不多快三歲左右,每次我把女兒打扮的漂漂亮亮乾乾淨淨的,他就領著孩子出去顯擺了,畢竟女兒和他乙個模子卡下來的,後來女兒送去了幼兒園,我才感覺自己活過來了,平時不是沒有壓力,只是一想到自己的心情不好對女兒的健康不利,我都是想盡辦法調節自己的情緒的,要知道乙個人開心與否是自己能夠決定的事情,包括安全感啊,幸福感什麼的,是自己給自己的,不是依靠家人和老公給予的,尤其自己已為人母,遇事多想想孩子吧!

2樓:卿樂

按法律小孩3周歲前由其母養著。若是判洽男方,男方需支付憮養費和代養費。

3樓:匿名使用者

有什麼矛盾的,離就是了,在一起反而是一種痛苦

4樓:匿名使用者

想要孩子就找律師,話語權有了就好辦。離婚了你帶著孩子也不好改嫁。自己看吧。想要就找律師去。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離婚了,孩子一定要你自己來撫養!等孩子長大了你就知道你的抉擇是多麼的正確,所以現在離孩子容易判給你!沒事過去了就破開雲霧見月明了!

我有個一歲十個月的女兒,一直是我帶,如果離婚男方堅持要孩子,孩子能判給我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描述是判給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7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離婚,兩歲以內的孩子應判女方,除非女方沒有經濟**。

我父母都60歲了,現在因為長期積累的矛盾和性格不和等原因,現在想要離婚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確實存在你說的情況,因為父母年輕時候因為孩子不能離婚,到孩子長大了,想離婚了。在他們年老的時候想有一點自己的自由。你父母離婚,如果是長期積累的矛盾,確實沒法過,這麼多年,不幸福,我覺得還是尊重他們的意見。

如果他們只是習慣吵架,並沒有根本的矛盾,你爸爸提出離婚,只是到了這個年齡突然冒出來的想法,這個是個人缺點問題,還是可以勸下你爸的。互相包容。看起來,沒有大問題。你爸也優缺點嘛

9樓:沉寂的風雪

表明自己的態度,說你們兄弟姐們不想他們離婚。而且都怎麼多年了,你爸會後悔的,60多了,還想找別人?沒必要了。

我和老公結婚兩年半了,兒子一歲十個月了,現在因為感情不合想離婚,我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因為結婚的時...

10樓:夢雪狂飄

起訴的話 你拿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很大

但前提是你要有一定的撫養能力的

一般孩子再幼兒期 法院傾向於女方撫養 前提是有能力去撫養孩子再就是讓男方出撫養費

11樓:靜的窒息

你的官司能夠拿到撫養權的可能性很難說

哪怕法律是如此的規定,兩周以內的原則上歸女方,等等

法院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孩子的撫養權的歸屬

12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解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按照的你說法,你應該是可以拿到孩子的撫養權的。但是離婚是大事,你一定要慎重,這對孩子以後也會有一定影響的。

13樓:

到法院前要準備自己撫養對孩子有利的證據。如果雙方爭撫養權,法院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確定撫養權,其中參考的因素特別多,一般不能簡單判斷。舉個例子,這個孩子實際和哪一方生活的時間比較長,現在在哪一方實際控制當中,也是法院在考慮孩子的生長環境習慣不習慣來確定撫養權的乙個因素。

14樓:高飛

孩子二歲以內,一般會判給母親的。二歲以後,法院會視你們雙方的經濟條件,家庭狀況來綜合衡量,看跟誰更利於孩子的成長。法庭是以孩子能得到較好的成長來作為判決的要素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機會很大,因為孩子比較小,法官會向孩子健康成長方面出法的,現在這時母愛很重要!如果你沒有在這段婚姻有過錯的,贏面有70%以上

16樓:何玥來

一般都會給女方。只是你要先去找份工作。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不拿得到孩子撫養權不重要,重要的是拿到撫養權的八字旺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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