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龍城趙
重新鑑定是針對當事人單方委託所做的鑑定,還是法院委託所做的鑑定?
如果是是前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反言之,如果對方無證據反駁的,法院可以不允許重新鑑定。
如果是法院委託所做的鑑定,當事人必須要提出證據證明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或鑑定程式嚴重違法或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等情形,法院才應予以准許。
至於你說的買通鑑定機構,要有證據,自己猜想不行。另外被買通的機構做出的鑑定有明顯問題的,你提出反駁就是,有嚴重問題的鑑定法院可以不採納。
2樓:阿元
如果是起訴前一方自己委託的鑑定,訴訟過程中,另一方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法院也會支援的。
法院同意後,會要求雙方協商確定鑑定單位。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鑑定機構也是有底線的,不是想買通就能夠買通的。鑑定機構不是乙個人鑑定,是幾個人共同作出的鑑定結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3樓:愛喝粥
工傷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鑑定中心; 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鑑定部門; 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終結後的ct,×片及診斷報告。
3、從**醫院借閱影印有關的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終結為準,對**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如果對方提出重新鑑定要求後,法院是否應書面通知我原來的鑑定結果不能作為證據什麼的?
4樓:安徽尤律師
如果對方要提出重新鑑定的要求,必須有乙個合理的理由,這個必須是在拿到鑑定結論15日內不服的話,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法院是否同意 重新鑑定。
被告申請重新傷殘鑑定檢察院同意過後決定鑑定機構後告不告知對方?
6樓:法律達人
發生交通事故後,認為可以定為殘疾的,可以未果評估。定殘委託評估的方式包括: 1、受害人方自行委託有資質單位進行傷殘評定。
在實踐中,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的,對方如不認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 2、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受害人方可在起訴時申請法院委託有資質機構對傷殘情況進行評定。對該評定結果,如無特殊情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法院在接受申請後一般先徵求雙方意見,如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選定評定機構的,則由該機構評定,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機構進行評定。
傷殘評定機構需要具備法定的資質。2023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對司法鑑定機構管理、註冊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選擇傷殘評定機構必須選擇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
實踐中,有的受害人接受交通管理機構的安排由交通部門的法醫出具傷殘等級的鑑定書,因該機構常沒有司法鑑定資質,其鑑定結論通常不能通過對方的認可。
7樓:匿名使用者
重新選定鑑定機構的應當通知雙方當事人
如起訴對方要求重新做傷殘鑑定,請問法院會判重新鑑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在訴訟過程中,《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第2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如果有疑問,請追問,如果需要諮詢律師,可以諮詢上海海耀律師事務所。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對方不認可要求重新鑑定
9樓:匿名使用者
對鑑定結論有異議是可以提出申請的,相應機關可以做出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鑑定時限只要是看傷情的時限,只要傷情穩定了就可以鑑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傷殘鑑定結果不認可該怎麼辦?
11樓:紅星教導主任
你的情況怎麼樣了?有結果了嗎?很關心你。也關心法院怎麼判決的。還有你現在身體狀況咋樣了??請告訴我
對方要求重新傷殘鑑定,去法院協商確定鑑定機構時,我的律師需要到場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第一次是由法院委託的鑑定,對方有異議的話,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證。如果第一次是由你方委託的做的鑑定,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委託第三方重新鑑定,鑑定費由主張一方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傷殘鑑定對方保險公司要求重新做怎麼辦
不合理1 對方保險公司不是當時人,他有什麼權利要求重新鑑定?2 即使要重新鑑定,也得法院裁定。3 鑑定費用當然是提出申請的人出。什麼比上次低就得自己出,完全是屁話。即使第一次鑑定不准,那也是第一次鑑定機構的問題,鑑定又不是你哥自己做的,憑什麼要你哥為鑑定機構的行為負責?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鑑定不准,叫他...
如果傷殘鑑定結果不合理,可以要求重新鑑定嗎?如果重新鑑定要多久才能下來結果呢
百小度 如果對於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論有不同意見,法律賦予公民申請重新鑑定的權利,這是完全合理的要求。重新鑑定最好是由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具體的時間根據各個機構而有所不同。您可以去交警隊 交通事故致殘 或者勞動保障部門 工傷致殘 去諮詢一下。 可以,如果是已經起訴後提起重新鑑定的話,大概要1...
十級傷殘我不服要求重新鑑定費用該誰出
勞動者本人,鑑定之後可以報銷。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己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