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禪俊
可以,但協議好一些。
2樓:
首先,不管是否分居,都是可以離婚的。
離婚的唯一標準時,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現在法院在離婚訴訟中,半年後是可以起訴,但半年只是起訴要件,並非感情破裂要件,假如你在半年後又起訴,審判時又沒有感情破裂的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完全可以再一次判決不准離,當然,法官畢竟也是人,在審理時,認為你們感情確實破裂,且無和好可能下,可以判離。
建議:不准離婚判決書生效後,分居滿一年在起訴。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這個詞語還是最好不要提出來,畢竟感情不易
按道理來說應該是可以的,要是都要先分居再起訴離婚這個有點不合理,
4樓:風之血刃
根據婚姻法是可以起訴離婚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破裂了就得分居啊 分居3個月就可以起訴吧
6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破裂,沒有分居也可以起訴離婚。參考以下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可依據「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或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來判定離婚。
綜上所述,感情破裂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
參考資料:http://baike.
有一方覺得感情破裂了,但一直沒有分居能起訴離婚嗎
9樓:
可以起訴的,第一次起訴,是以調解為主,不會判離,也許法庭的調解,可以解決你心中的那塊疙瘩。
10樓:
能,可是過程可能有點長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分居六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
11樓:鴻堔
離婚是個人權利,協商不成的,隨時可以起訴離婚。
你可以提起訴訟,法定條件是分居兩年以上才能認定感情確已破裂,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再次起訴判離婚的可能性大。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分居"是指夫妻間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包括停止性生活,經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
那麼是否分居滿兩年就視為感情破裂尼?分居有兩種情況,一是因社會原因造成地理空間上的夫妻兩地分居;二是由於感情不好,人為造成分居的。第一種情況,不能作為感情破裂的依據,第二種情況,如調解無效,應視為感情破裂。
12樓:虞璟凌
婚姻法規定只要超過六個月就可以
13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三、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4樓:aaa趙老師
不分居都可以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以後不分居可以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就可以判決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導致感情破裂,只是感情破裂的一種情況。夫妻雖然不分居,但彼此一直吵吵鬧鬧或者冷戰不斷,夫妻生活也沒有,也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
16樓:正商觀察者
是否分居屬於當事人對生活方式的選擇,但是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感情破裂起訴離婚
17樓:兩性心語錄
有孩子的情況下就得慎重
18樓:毛老邪
兒子能不能判給你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在你的只字片語中就得出結論。
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起訴一次法院一般判決不准離婚,第二次起訴一般判准。時間的話不能百分百確定,不過一般是這樣的:如果你起訴,一般來說法院會在1週內將傳票送至原被告手中,再加上被告的答辯期15天,大約需要1個月左右**,**完一般會在1個月內判決,判決書送達後,有15天的法律文書生效期,所以說第一次起訴一般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第二次起訴要在6個月後,和第一次一樣的流程,總時間大約是12個月吧。
19樓:席驪霞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的二年衝突,適用婚姻法),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屬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0樓:晴天裡下著雨
具體的你去律師那去諮詢下,是不能和他過了,這樣的男人自己都養不活,還要家幹嘛?孩子能夠判給你,因為你丈夫都沒有經濟收入,你孩子願意跟你嗎?這對他是個傷害啊,會給他成長帶來重要的影響
21樓:匿名使用者
去找律師吧 但如果能挽回 就不要離婚哦
22樓:碧雨邢騫澤
離婚先協商,看能夠協議離婚,這樣比較簡單,如果有一方堅決不離的話就要走訴訟離婚這個程式,而且很有可能第一次起訴不會判離。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兩年,現在起訴離婚可以一次性離掉嗎
23樓:皆有可能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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