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你是否出家,只要你和你父母沒有斷絕關係,你盡到應有的贍養義務,沒有虐待老人很嚴重,你就有父母的繼承權。
首先要看你的父親是否立下了遺囑(在工地工作有一定的危險,或許會提前立下遺囑),如果立下遺囑那麼法律尊重人的意願,按照遺囑處理;如果沒有遺囑,那麼你和你的母親都是你父親的遺產繼承人,你們可以協商分遺產,如果協商不成,便可通過法律手段,此案件對於法律來說是「不告不理」。
如果你是獨生女,那麼分多分少都無所謂,因為如果你的母親沒有非得立下遺囑說遺產給某乙個人,那等你的母親不在了,相當於你父親母親的錢都是你的。
是否有繼承權不是看你是否出嫁,而是看你是否盡到贍養義務,有沒有被剝奪繼承權。。。
2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權是有的,父母,子女,配偶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但這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才會適用,叫法定繼承。權利義務是對等的,對沒盡撫養義務的子女分配財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3樓:甘雨
當然有了,如果你母親過世那你父親是第一繼承人,如果你母親過世了後你父親又過世了你和你所有的兄弟姐妹同是第一繼承人
4樓:康建巨集
首先你是你父的合法繼承人,對其個人財產享有法定繼承權,除非你父有遺囑剝奪了你的繼承權
5樓:匿名使用者
1、繼承有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醫囑處理。
2、對於你父親的賠償問題,都是按照遺產來處理的,所以如果按照規定,沒有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配偶(你母親)、父母(你爺爺奶奶,如果還健在)、子女(你,包括你的兄弟姐妹)。
3、所以,對於你父親的遺產的分割方式為:你母親、你爺爺奶奶、你,你兄弟姐妹(是否有),上述人員平分遺產。
4、不管出嫁、結婚與否,男孩與女孩都一樣,都是有繼承權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前提是你對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而且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但民間習俗上,一般是兒子繼承家產並贍養老人。
如果女兒想繼承遺產,可以和兒子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出嫁女兒起訴要求繼承遺產的,應當能贏。
附:相關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女兒出嫁了有繼承權嗎
8樓:愛穿拖鞋
嫁女兒能繼承父母的遺產嗎?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就是說,不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
但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受重男輕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響,出現了各種各樣剝奪女兒繼承權的情況。如有的父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不承認出嫁女兒的繼承權;有的同胞兄弟不讓出嫁姐妹繼承父母的遺產。這些都是違背法律的。
人民法院在處理這類問題時,在保護出嫁女兒享有平等繼承權的同時,對於繼承方法和遺產分配份額,則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有的出嫁女兒有能力、有條件贍養父母,而很少甚至不盡贍養義務;對於這類問題,一般是在承認其有繼承權的基礎上,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遺產。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別的繼承人分割遺產時也不要求繼承,事隔多年後,又要求繼承,以按有關繼承權訴訟時效的規定,繼承人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繼承權受到侵犯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兩年內不起訴的,法院不予支援。
土地確權法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父母的土地確權在我哥名下,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1949的忘憂草 出嫁的女兒在夫家沒有承包田的,孃家原有的土田仍屬於女兒,直到土地承包到期為止,這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確規定的 依然 當然有了,子女都有繼承的權利,除非自己放棄。父母的土地確權在我哥名下,出嫁的女兒有繼承權嗎? 如果女兒出嫁後仍屬於原村集體經濟組織,則可以繼承承包經營原由其承包經營的土...
出嫁的女兒對父母有贍養義務嗎,出嫁的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滿嘴胡說 律 出嫁的女兒該贍養父母嗎?為什麼要贍養? 鎮盼晴丘銀 有的。兒女不論出嫁還是在家,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同時也都用相同的財產繼承權利。 xiao彭 有的,可以參考我國的贍養法,不管是出嫁女兒還是兒子。只要是老人的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的。畢竟是自己的父母,要善待老人,有空就經常回去...
出嫁的女兒有義務給父母買房嗎,出嫁的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您好,贍養父母是每個兒女應盡的義務,買房不買房全靠自覺,這不屬於義務,但是保障父母衣食住行是義務。如果女兒有能力也是可以的,如果經濟能力有限,也可以提供撫養費才對。有啊!女兒和兒子是一樣的。只要你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給父母買房子的,表示你孝順父母呀!對父母敬孝心是兒女應該做的呀!出嫁的女兒給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