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野馬幫何莫
公司的說法是不對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就算是試用期,也不允許長達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而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還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樓:老花家三少爺
保留好工資條,來往郵件,公司正常工作過的資訊,準備好資料去勞動仲裁,只要正常工作超過15個工作日 提供資料就可以走法律程式進行賠償手續。勞動仲裁是調節的,調節的失敗就告訴你需要什麼手續去法院走民事訴訟。
3樓:
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便是公司的員工
4樓:緣定今生的暖男
沒簽合同,也算,去諮詢律師會給你好的答覆的
公司裁員,但是第一年是勞務派遣,後來跟公司籤的合同,請問賠償把第一年的會算進去嗎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一般是不會的。
因為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的規定,勞務派遣制員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而非用人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可能被計算為工齡,也就不可能在被裁員時計算為連續工齡而得到經濟補償或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賠償按照在公司裡工作時間計算,滿每年乙個月工資的賠償。但最高不超過兩年(24個月工資)的上限
7樓:華瑾初上
看你從派遣公司往公司轉的時候工齡有沒有給你算進去,或者是你自願申請轉的,還是被動轉的,如果是被動轉的就應該算,否則就有可能不給你算了。歡迎採納。
8樓:來自德勝巖助人為樂的紫露草
勞務派遣一般沒有補償,跟公司籤的合同有補償,如公司人性化處理把勞務派遣一併算,這公司還是可以的。
9樓:王元頁
一般不算
除非單位有承諾之前勞務派遣的工作年限累計到一起計算之前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時,你應該和派遣公司要求補償金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因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或者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請問我在公司做了三年了,是勞務工,現在公司裁員,把我裁了,請問我能得到賠償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現在有沒有勞動合同都都可以了,如果公司不賠償可以讓法院解決
11樓:heart桑切斯
不能啊......合法裁員怎麼了........
只能補償你。
你好。我18年3月份在公司乾到19年元月份。且沒簽勞務合同,老闆說明年要裁員這種情況該怎麼賠償我。
12樓:王元頁
沒合同,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不到一年到你實際離職時)雙倍工資單位原因解雇,按工作年限補償1個月工資
沒發的工資要求發放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3樓:匿名使用者
ta說現代版本的《西遊記》怎麼來的,又為何比古籍版至少多24萬字2017-11-17 20:11
我在某公司工作了26個月,一直沒有簽訂勞務合同,現在公司要裁員,我想知道按勞動法應該是怎樣補償的?
14樓:羅長江律師
1、從第2個月起,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2、可以主張2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對應2年2個月工齡);
3、如果沒有提前30日通知,還可主張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5樓:風中小白雲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員的,由用人單位按被裁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你在公司26個月,就是2年2個月,可以補償是2個月半工資。
16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幹一年給乙個月工資的補償,你就可以拿到26個月本人工資的補償。而且公司要給你繳納這26個月的社會保險。
衛生資格考試(醫師中級職稱考試)第一年一門沒過,成績單忘打
123456中心 今年的成績單就只會顯示今年的,第一年所過科目得成績標識為一,不會顯示分數,不過存有檔案,不用擔心。不用補辦。初 中級衛生職稱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 統一考試時間 統一考試大綱 統一考試命題 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衛生職稱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乙個週期的...
主治醫師考試第一年及格科目第二年沒及格怎麼算
咬牙紙紙 主治醫師考試滾動週期是兩年,必須兩年內通過所有科目,否則成績作廢。連續兩年通過4門就算考試合格,比如說2014年合格了一門,那麼2015年把剩餘的三門考過就可以了。但是如果2015年沒有考過3門,那麼2014年的成績就不算了,只能計算2015年通過的那幾科,然後2016年再考剩下的幾門。擴...
汽車剛買第一年最近有劃痕如果報保險公司,那第二年保費會不會增加
地雷娘娘丶 不會的。1 一次不出險,下年是有優惠的,兩次以下下年保費無優惠,超過三次,保費就要增加了,具體增加多少就看出了多少次險。2 不報保險的優惠額度是多大,保費往下降多少,是要看你的保險公司的條款了。擴充套件資料 享受無賠款優待的條件 1 保險期限必須滿1年。享受無賠款優待實際上是對被保險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