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式。
離婚有兩種形式: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准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登記離婚應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
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並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並經公證的宣告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六、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各兩張。
登記離婚,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一、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二、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後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係問題。
三、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四、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五、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力,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如果單方提出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1:可以直接找律師訴訟,但找律師要好幾千塊噶,好處是不用自己那麼麻煩;
2:單方面向法院申請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話,法院會先了解情況,只要證明你們真的感情破裂,就會判你們分居噶啦。就算要分居都一定要到法院申請了才行,不然沒有法律效力。
2樓:江蘇源博律師事務所
起訴離婚的流程你知道嗎
離婚,步驟怎麼辦? 5
3樓:華律網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
要您雙方對於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並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您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並於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後,您耐心等待**就可以,只要法官經過審理認定您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4樓:法律快車
協議離婚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乙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乙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5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您好,詳細回答如下:
以離婚的程式為依據,離婚可分為行政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
【一、登記離婚】
(一)登記離婚的概念
登記離婚是通過行政程式解除婚姻關係,即凡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批准,發給離婚證,婚姻關係即為合法有效地解除。
《婚姻法》第31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二)離婚的條件:
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准予離婚登記,當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雙方自願離婚。雙方當事人對離婚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一致的,一方欺騙他方或脅迫他方所達成的協議,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2.雙方須辦理過結婚登記,持有結婚登記證明。離婚的主體是夫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非法同居者,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當事人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不適用離婚的行政程式。
4.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達成協議。
(三)登記離婚的程式
辦理登記離婚的機關: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式分為:申請、審查、批准
1.申請:凡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
申請人必須提交離婚申請書,不會書寫的可委託他人代為書寫,但申請離婚時當事人必須到場,不得**申請離婚。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必須進行嚴格審查。
首先,應查明當事人提供的離婚證件與當事人是否符合;其次,查明當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法定條件,申請人對登記機關了解的情況應如實提供,不得弄虛作假。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第一,一方要求離婚的;
第二,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離婚救濟、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
第三,一方或雙方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者;
第四,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3.批准: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乙個月內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
【二、訴訟離婚】
(一)訴訟離婚的程式
訴訟離婚是指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的離婚制度。凡一方要求的離婚,或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離婚救濟有爭議的離婚,均須經過人民法院審判裁決。
《婚姻法》第32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的程式,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離婚請求進行審理的法定程式。根據《婚姻法》規定,包括調解和判決兩個階段。
1.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
調解時必須堅持自願、合法的原則。訴訟內的調解工作也有三種結果:
調解後雙方當事人達成和好協議,原告撤訴的,人民法院將調解筆錄存卷,訴訟活動結束。
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宣告解除。
對調解無效,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不能久調不決,應立即進入判決階段。
2.判決
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包括判決准離和不准離兩種情況,無論何種判決,其標準都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破裂者,准予離婚,未破裂或未完全破裂者,不准離婚。判決一經生效,就發生強制性效力,當事人必須執行。當事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在一審判決後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
對於判決不准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
《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感情確已破裂和調解無效的關係
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准予離婚的實質要件,調解無效是判決准予離婚的程式性要件,二者均為准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前者是主要依據,是主條件,後者則是從條件,是程式性要求,二者有著密切的聯絡。
(1)感情破裂是准予離婚的主要依據。
(2)調解無效是准予離婚的程式性條件。
(3)調解與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絡。調解是確認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方面,一般來說,調解和好,說明夫妻感情並未完全破裂,調解離婚,證明夫妻感情己經完全破裂。
想離婚怎麼辦,我想離婚怎麼辦?
其實離婚這件事本身對孩子的影響是有限的。之所以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出現問題,主要是因為孩子缺少愛,高質量的愛!因此只要你對孩子的關心和愛不變就行,你還可以更加提高愛的質量。我相信孩子他爸也不會因為離婚就不愛孩子的。如果他真的不關心孩子了,也不是因為離婚造成的,是他本來就有問題。對孩子來說,生活環境是最...
怎麼辦離婚
辦理離婚手續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登記離婚,也叫協議離婚,在民政局辦理 另一種叫起訴離婚,在法院辦理。1 登記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並出具單位或居 村 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 離婚申請表 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願,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並...
離婚後女方戶口怎麼辦,離婚後女方戶口怎麼辦? 20
離婚後的夫妻可以分戶,即把原來的戶口本分成兩個,離異後的夫妻各自新辦一個戶口本,或一方遷出另辦一本戶口本。只需要女方持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調解書,或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證 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即可。派出所就會為女方辦理分戶手續,頒發一本新的以女方為戶主的戶口本,原戶口本如果作廢,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