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未和我離婚前,在外買了房子,我有份嗎

時間 2022-05-17 09:05:08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未對財產進行書面約定,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購買的房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樓:花戲舞蝶

這個要分情況

婚姻法有規定

1、雙方對婚內的財產有約定,那麼,房子是屬於個人財產。

2、若沒有約定或者不能證明錢是婚前個人的,那麼,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老公有外遇了並且在外面買了一套房子,我想問離婚了這房子還能分給我嗎?購房合同上寫的我老公的名

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如果你老公拿不出,該套房子是婚前財產的證明,那麼法院就會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此時,你還能提供該房子,有你的功勞的證據,那就法院就進一步採信「夫妻公共財產」。

無論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這個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如果,房子的購買日期,是在婚後,那麼更好。如果諸多證據串在一起,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你老公想賴都賴不脫

4樓:上sheng帝

在合理的婚姻法權益中,如果前期未提出產權自備材料物品及連帶個人財產權的婚姻財產備註,你和你老公的共有財產將屬於這個家庭的共有財產,如果分離,劇情卓異由民事協調調配分支你兩的共有財產權。

5樓:春蕾

屬於婚內財產 有你的乙份

老公要離婚我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我自己買的一些東西,老公有權要嗎?

6樓:駒聰

那得看你買的是什麼,大的物件兒,比如房子、車子、家用電器等等,在你們婚姻存續期間都是夫妻共同財產買的,那麼離婚的話對方是有權要求分割的。如果只是一些生活用品的話,我想乙個大男人離婚也不會去要這些了吧,在你們離婚協議上都標註明確了就可以。

7樓:

你們分居了。你買的東西他有什麼資格要。他都要和你離婚了。

你們有沒有離掉。離掉了你買的東西,他沒有權要了。他已經不是你什麼人了。

如果你一定要送給他。也可以的。

8樓:來自靈棲洞和氣的魏延

你老公和您鬧離婚,你自己在外面買了些東西,就看什麼東西,是否值錢東西,要貴重東西,那你老公有權和您平分,因為您們還沒離婚,婚前財產屬夫妻共同財產。

9樓:一笑就傾城

如果還沒有離婚,那麼你所買的東西還算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你老公應該有權力要一部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自己買的他憑什麼要?

11樓:

那就要看買的東西是不是你們婚姻存在期間買的,如果是那就屬於共同財產,如果離了就跟他沒關係了。

和老公沒有離婚,和另外的男人買房子可以寫上自己的名字嗎?

12樓:沙靜涵

可以啊,在你們這種藐視法律的人眼裡,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同居,天下還有什麼事是不可能的呢?

13樓:真的及時雨

小心重婚罪哦!

你怎麼能這樣做呢?還沒離婚就和別的男人同居,還要一起買房子了,真是寡廉鮮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14樓:春暖花開卡達

寫上你的名字到時成了夫妻的共同財產了,和老公離婚後買房寫上自己的名字就是你的財產了。

15樓:ton丶虎寶

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可以的。可以和別人合夥買房,不過你們最好去公證一下。也佩服你的勇氣,還沒離婚。同時你和另外乙個男人的房子,也應該有你老公的一部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啊!只不過屬於夫妻存在期間到時候你老公也算是有乙份的!夫妻財產。

17樓:淺淺的娛樂吧

要是你老公跟另外的那個男人都不介意的話,可以啊!

18樓:己擦肩而過

可以呀,只是這樣不道德

19樓:總**男醫生

可以的,這是你的自由。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我能分嗎?

20樓:華律網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這要分情況進行考量。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財產,則在離婚時就屬於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

相反地,如果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就應依據以下離婚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割。(一)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21樓:木木木子丶李

不能,屬於個人財產。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物權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擴充套件資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2樓:婚姻律師信金國

房子有我的份兒嗎?">老公婚前的房子有我的份兒嗎?

如今房子已經是

新婚夫妻的標配了,但是很多家庭為了自己的孩子考慮,婚前就買下房產。

很多人認為婚前購買房產,是屬於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離婚的時候也不用和另一半分配。

可是現實生活中,真的是這樣嗎?

到底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離婚的時候可以進行分割嗎?

婚前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

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

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

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三種情形:

(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於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於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麼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

(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

對於這種情況,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於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的房產歸屬認定後,對於如何分割也是人們時常關注的問題。

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應該考慮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雙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內的共同財產,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從生理特點上考慮,房子的分割在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同時,房子分割還要特別注意給分到子女撫養權的一方的照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房子時,盡量考慮對房子有實際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經擁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卻沒有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就應依照該原則認定房子歸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適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此外,還應考慮一下具體的情形,比如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買房的情況下,房子的分割還要適當考慮雙方父母出資的份額。

上文僅是按照法律規定,對婚前房產分割的一些情況進行了簡單的解釋。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又有著各種各樣複雜的情況,可能乙個看似普通的情況會決定婚前房產歸誰,所以,還是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23樓:影歌

1.依據《婚姻法》、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院裁判實踐情況,「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是否作為夫妻共有財產,是以該房屋產權證書所載登記時間為劃分界點的,如在婚姻期間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女方有權主張分割。但如在婚前男方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女方無權主張分割,但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女方是可以主張分割自婚姻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生效之日止這段期間的婚後月供還貸部分財產。

2.婚後房產增值收益是否有權主張分割,目前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且法院判例也各有不同,但可以主張。

3.婚後所購家電、房屋裝修等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有權主張分割,但需要舉證或者雙方認可。婚前所購電器等動產歸男方個人所有。

老公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後我能分割財產滿

廉妍妍 1.依據 婚姻法 相關法律規定,以及法院裁判實踐情況,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 是否作為夫妻共有財產,是以該房屋產權證書所載登記時間為劃分界點的,如在婚姻期間則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女方有權主張分割。但如在婚前男方已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那麼女方無權主張分割,但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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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這個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房產證是婚後辦下來的,但是婚前已經付款 交付到位,所以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二 你老公的孩子有權繼承。家庭財產繼承的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 父母 配偶 子女,不管孩子配給誰,不能改變他是你老公孩子這個事實,所以他的女兒有權繼承,你作為配偶,也有繼承他財產的權利。我和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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