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還沒交,不租房了沒有合同,條子上寫租金可以退嗎

時間 2022-06-17 14:35:09

1樓:突然想起你

雙方當初沒有訂合同籤協議,事情超預期,做事考慮事情不周全(以後要吸取教訓)

可以報警,但報警後,警察也是看雙方有沒有協議合同文字書面的東西,你現在沒有,警察也是建議雙方協調商量的方式來解決。估計最後會還給你一部分(因為是他沒有如期給你交房發生在前),錢他已經收了,房沒有交到你手上,你最後反而是吃虧的一方,你很冤

因為你有收據,但收據沒有寫清交房時間。房東會說,並不是他不願意租房給你,只是交房時間長了而已,不屬於他本人意願。屬於房產公司客觀原因等等話題來說。

你們只能商量協議來說,沒辦法的,社會和法律就是講證據,只認書面的東西,吃一塹長一智,以後一定要注意

你可以就像剛才那個網友回答的,你可以耍賴潑皮,搞點小破壞,有時候也會有用的,但不要觸犯法律,要不然他會報警,不要留下證據就行,他沒有證據,他也拿你沒辦法

2樓:咕咕關注

不退的話鑰匙別給他,還有直接報警,給他來個吵鬧!讓鄰居都知道他是什麼人! 懶著不走,對待這樣的房貸必須耍賴

3樓:彎飯歪

你好,口頭承諾無字據提現業主又不願意協商這個真沒有辦法的,因為業主無詐騙無使用違揹你的意願方式向你收取錢財。

房子還沒交,不不想租房了,沒有簽訂合同,收條上寫租金可以退嗎?

4樓:痴情笑我

租金可以退,因為租房行為並沒有實際發生,相當於預付租金性質。不是定金也不是訂金。

與房東協商解決為上策。

租房子,交了定金,沒簽合同,第二天不想租了,可以退嗎

5樓:荷z06d郄

成約定金,來

按照合同源法相關規定:交定金的一方不願簽訂協議,定金被對方沒收;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原簽訂協議,應返還雙倍的定金給對方。

有定金收據,在約定的乙個星期內是願意籤租賃協議的,房東違反定金的約定將房屋租給。所以可以以定金收據要求房東履行協議或者返還雙倍定金。

注意:1、定金數額必須在租房合同金額的20%內為有效的定金約定。

2、定金收據條必須是明確地寫明「定金」二字,否則只是押金收據條無法實現合同法定金的功能。

3、如果是「押金」,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此押金,以為押金無法實現定金的功能。

6樓:匿名使用者

租房時交了定金沒簽合同還能退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不能退了,定金本來就是一種承諾,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房東,你肯定也不會退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是退不了的,因為你以交下了定金,房東這邊已經給你預訂好了的,如果在有別的客戶上門來租房時。房東就會拒絕,表示已有租售,所以不能退,信用上問題。

9樓:匿名使用者

成約定金,bai按照合同法相關規定du:交定金的一zhi方不願dao簽訂協議,定金被對內方沒收;收受容定金的一方不原簽訂協議,應返還雙倍的定金給對方。

有定金收據,在約定的乙個星期內是願意籤租賃協議的,房東違反定金的約定將房屋租給。所以可以以定金收據要求房東履行協議或者返還雙倍定金。

10樓:edison大哥

定金copy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bai

的一定數du額的金錢作為擔zhi

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

《擔dao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租的房子一天沒住,請問房租能退嗎?

11樓:

要是房主不同意退款,協商無望,你可以起訴他的,即使違約一方是你,但是,你願意支付違約金,那也是合法的,作為消費者,這也是你的權益,按照這樣合法的法律程式起訴,肯定是成立的,你勝訴的可能是90%,合同中沒寫明違約處理,那只能說擬合同人考慮不周,你消費者本身不承擔責任,勝訴後,支付好起訴費和違約金,剩餘的錢就是你拿回的錢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12樓: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右側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

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按照2.5%交納

如果你們約定違約金,法院一般判決違約金不會超過百分之三十。具體金額還要按實際情況由法院裁定,沒有明細法則的

要是房主不同意退款,協商無望,你可以起訴他的,即使違約一方是你,但是,你願意支付違約金,那也是合法的,作為消費者,這也是你的權益,按照這樣合法的法律程式起訴,肯定是成立的,你勝訴的可能是90%,合同中沒寫明違約處理,那只能說擬合同人考慮不周,你消費者本身不承擔責任,勝訴後,支付好起訴費和違約金,剩餘的錢就是你拿回的錢了。

我幫您粗略算了下,起訴收回金額是兩年房租8000*2=16000元,那麼訴訟費要基本訴訟費50+超出的6000元的部分是150=200元,違約金不得而知要是按兩年房租的30%計算,就是16000*30%=4800,那麼加起來要支出的部分就是5000元,您還能收回11000元,收回的金額還是很可觀的

希望能幫到您,謝謝!

13樓:娜姐看房

剛租的房子還沒住,能退房嗎?有哪些處理辦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實際損失賠償就可以了,例如導致房主沒有租出去的房屋租金你負擔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願意付違約金那末應該能拿回剩餘部分

16樓:

協議沒有規定不讓轉租,你可以轉租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起訴,律師兩頭吃不說,也不會為你這點錢出力。

17樓:

不用這麼麻煩到最後你去起訴還得花錢,你可以把房子轉租給別人做二房東就可以了,這樣對你們兩個人都有好處的

18樓:你美麗嗎

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列比例交納;

1、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你可以去個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諮詢一下,諮詢又不要錢。

19樓:love遺忘過去

要看房主了。如果他心地善良,就應該能退;如果他是小人,就不一定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是可以退的,不過你要和對方協調一下,看對方怎麼說然後在做下步決定,如果不可以 你也可以把房轉租啊!

21樓:中國秦皇島律師

1、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你不用房子是你的問題,跟房東無關。所以房東可以不退給你房租。

2、如果都這樣自己隨便毀約,那麼整個社會不就亂了。

3、起訴之後,房東可以提出反訴的,要求繼續履行 合同,你輸官司的

22樓:

1.您可以起訴解除租房合同。

2.從8月份至今已經過去的租金是不能退回的。

3.您的違約應該給房東補償。但解除合同後,房屋仍能出租,所以,您的補償只限於房東空關房屋的損失。

4.未約定違約金的,按房東實際的損失計算,就是空關房屋的租金損失。

5.訴訟費用可以到法院**上查到,是根據訴訟標的計算的。

祝您好運!

23樓:廣州周玉忠律師

1、目前情況適合協商解決,於法對你不利。

2、問題在於你交完了租金,否則,你拒絕交納租金的,根據合同法你不履行基本義務對方只得解除合同,你的所有目的均能實現。由於你的租金交納義務全部完成,你入住屬於你的權利,你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不是違約行為,對方不享有合同解除權也不必享有。你不入住他已沒有損失。

3、你任意終止合同,對方可以不同意。因為合同成立後,雙方需要誠信全面履行合同。你起訴要求終止合同退回租金的,對方有權不予同意。

合同法鼓勵合同履行以維護社會秩序而非支援任意中斷合同秩序!

24樓:我家一棵梧桐樹

不想交違約金就轉租出去。

25樓:

建議協商後轉租出去。

26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已經交納了兩年的房租,並和房東簽訂了租賃協議,現在因故沒有入住,你是可以退房的。退房時你須承擔違約金。

如果你們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可以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退還你剩下的房租。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起訴費用是以案值進行計算。

如果你們約定違約金,法院一般判決違約金不會超過百分之三十。

最後祝你龍年快樂!!

27樓:匿名使用者

房東挺黑啊,這個狀況對你不利,儘管沒有講到違約金、沒有押金,但是按照合同法律關係你屬於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訴訟時他會提出你的行為對他造成了極大損失要求賠償啊等等,你能拿回部分房款,但數額原則上還是要通過協商達到雙方滿意,最多就是都被黑去了,很不利啊。建議還是協商吧,想想辦法,好好溝通,或者找找人從中起到潤滑作用壓壓房東(例如管區民警或房東身邊的人),各讓一步,這個事還是可以協調的。

溝通,最好的辦法,沒多少錢不至於對簿公堂。

租金交了一年,未簽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房主退還租金?

28樓:乙小甲

可以向出租人主張解除租憑合同,要求返還已經交付的一年租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您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擴充套件資料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履行;依法應當執行**定價或者**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29樓:

您好:1、首先,由於租期為6個月以上,若您與出租人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則視為不定期的租憑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對於不定期的租憑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所以您可以向出租人主張解除租憑合同,要求返還已經交付的一年租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您可以向法院起訴。

4、若您與出租人簽訂了書面合同,而沒有約定租金的交付方式的(約定不明確),您可以參考以下條款: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

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

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

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

補充:他現在要我們賠償他從我們交錢到現在十二天他給外租時間耽誤費用,這個要求是否合理?如賠償怎麼計算

若您向出租人主張解除合同,那麼出租人向您要求賠償是合理的。具體賠償在法律上以實際損失為限,即賠償這十二天的租房費。

補充:我們沒有簽合同,只是收條上寫收到一年的租金費用。

若沒有簽合同若您想繼續租憑則應當要求和出租人簽訂書面合同(有利於對您的保護),您還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支付這十二天的租房費。詳細見上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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