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離婚應具備哪些條件?

時間 2022-07-16 22:45:12

1樓:活寶佳佳

行政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行政離婚即非訟離婚,也稱登記離婚,是由當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方式。行政離婚的條件主要包括締結的婚姻合法、當事人雙方適格、簽訂的離婚協議真實等。

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行政離婚的條件。

我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行政登記離婚需要具備條件:

1、婚姻合法

男女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且不屬於事實婚姻的範圍。只有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的當事人,才能夠通過行政登記程式辦理登記離婚。而且,行政登記離婚不適用於涉外離婚。

涉外婚姻關係當事人的離婚,只能通過訴訟程式處理。

2、主體適格

男女雙方都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婚姻關係,不能通過登記程式解除。

3、協議真實

男女雙方達成了離婚合意,對解除夫妻人身關係、分割財產、生活幫助、子女撫養等均無異議。離婚合意的內容必須是真實的,是出自當事人內心願望的,而不是虛假的、誤解的或者受人脅迫的、欺詐的。如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有這些情況存在,將依法不予辦理離婚登記。

不過,在登記離婚之後,一般不允許當事人以意思表示不真實為由進行反悔,主張離婚無效。這是由人身關係不可逆轉的性質決定的。

4、協議內容適當

協議內容的適當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雙方關於離婚的協議不應附人身關係上的條件,比如不得限定一方或者雙方離婚後不得再婚等等。另一方面是對離婚後果的合意應該適當。

對離婚後果的協議,雖屬於當事人自己決定的事情,但並非毫無限制。何謂「適當」,雖然法律沒有明確地解釋其含義和要求,但我們認為應當做到:第一,協議的內容是合法的,不能違反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二,協議的內容是公平的,體現了男女平等的要求;第三,協議的內容不能有損於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第四,協議的內容不存在規避法律的情況,不損害第三者的利益;第五,協議的內容是比較詳盡的,對重大事項沒有遺漏。

應當注意,通過行政登記程式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主要應查明協議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完整性,而無需追究當事人雙方離婚的具體理由,更不能適用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有的人將通過行政登記離婚與法院裁判離婚相混淆,認為行政登記離婚也需符合「感情確已破裂」的條件,或者認為應當問明並記載離婚理由,都是對法律的誤解。

法律快車為您推薦:

■ 登記離婚應符合哪些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

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詳細】

■ 離婚訴訟的三個階段是什麼

一、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詳細】

2樓:301中

**有行政離婚?是協商一致到民政部門辦理地方離婚吧?

離婚兩個渠道,乙個是協商,乙個是訴訟。

協商提交離婚協議書,都民政部門辦理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處理

3樓:北京

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並達成一致的協議。

(5)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6)協議離婚必須合法。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夫妻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才能准予登記,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應具備哪些條件?

4樓:華律網

(一)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協議離婚方式辦理離婚的,僅限於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婚姻關係當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關係,也不包括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事實婚姻」中的男女雙方。

2、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均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獨立自主地處理自己的婚姻問題。(二)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雙方自願」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願。

這一意願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三)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係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後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式離婚。

5樓:嘉興宋律師

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當然起訴離婚不一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符合下列條件,法院一般判決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1、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乙個抽象的標準,為了便於理解和操作,《婚姻法》列舉了感情破裂的幾種情形,為司法實踐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提供了較為具體的標準或依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注意,此處的賭博、吸毒等行為並非一般的程度,而是要形成屢教不改的惡習,這嚴重挫傷了對方對婚姻生活的合理期待。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符合上述幾種情形的,不應當因當事人有過錯而判決不准離婚。

7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1、關於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於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樓:匿名使用者

專家意見:申請離婚登記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完全自願;二是雙方當事人對子女的撫養和財產的分割達成一致,並形成書面協議。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在離婚登記上有兩大變化。其一,離婚不需要單位證明,只需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二,離婚登記當場辦妥,取消了1個月內的審查期限。

不予受理的有三種情況: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9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出於自願(適用於協議離婚),或者,夫妻感情確實破裂(適用於訴訟離婚)。

10樓:匿名使用者

夠年齡而且要兩情相悅

行政登記離婚有什麼條件,符合哪些標準

11樓:周律師說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應該滿足什麼條件?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登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一、依照我國《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的撫養及對財產的分割問題作出的適當的處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不須進行訴訟。登記離婚時,要提供以下檔案:

1、戶口本、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

建議你首先盡量說服他,和他進行登記離婚,盡量以和平的方式解決離婚問題。如果他實在不想離婚,而你堅持一定要離,那麼,就只有進行離婚訴訟了。

二、離婚訴訟。離婚訴訟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於法定離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對婚姻關係的維持與否進行判決的訴訟。

離婚訴訟的手續(過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

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a、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b、戶口本

c、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d、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男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式)。調解的結果有3種:

a.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b.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c.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准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b、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c.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e.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自願離婚需要雙方到一方當事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戶口本,身份證,離婚協議等材料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具備哪些條件,品種應具備哪些條件?

151657585找我 入黨條件和程式 一 入黨條件 1 年滿18週歲以上的中國工人 農民 軍人 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 分子 2 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 3 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4 執行黨的決議 5 按期交納黨費。二 入黨程式 1 個人申請 2 組織培養 入黨物件培養考察期為一年以上 填...

有效合同具備的主要條件有哪些,有效合同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有效合同成立的條件主要有哪些 1 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包括合同行為能力和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這是當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發展狀況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條件。自然人簽訂合同,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簽訂合同,而應由其法定 人代為簽訂。合同法有乙個例外規...

離婚要具備什麼條件,分居多少年才算自動離婚

1 分居多久也不算自動離婚。2 法院判決離婚的前提條件如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