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吉娃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
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
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上面是法律細則 就是說 他無權干涉 反正你也拿到房產證了 他敢胡攪蠻纏 你就報警 如果他不服 可以去法院告他媳婦
2樓:xumeihua華華
按說房產有他父親的份,他父親是第三繼承人,這是應該讓妻子把已經到手的錢按繼承比例分給他父親一些,跟你沒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看原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若有公公的名字則過戶無效,房產局要承擔責任。
若是丈夫的名字,則房子公公和妻子各得一半,現在妻子單獨把房子賣了,妻子應將所得房款給公公一半,但購房還是有效的。
若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則妻子擁有房子的四分之三的產權,將所得房款的四分之一分給公公,購房依然有效。
4樓:經紀人姜哥
首先,你購買這套房是不是出於善意(相對惡意而言,一般普通的購買者都是善意的)
2,你是有償並且是對價(近市場價)
3。其妻子是共有人也是第一繼承人,她如果跟你簽訂了合法的合同,這個房子基本就是你的了
4。具備以上條件你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了。如果其公公要起訴也只能起訴他的兒媳
以上僅個人愚見,如果有必要,建議你質詢專業的法律人士
5樓:匿名使用者
父親和妻子同是第一繼承人,也就是說在無遺囑和其它第一繼承人的情況下,父親和妻子各應得百分之五十.不知樓主在事先是否知情.如不知情,屬於善意第三人, 且已取得房屋所有權.
父親無權認為購房無效
房產的共有是夫妻雙方的,但是房產證只寫丈夫的名字,請問如果丈夫去世了,房產會自動由妻子繼承嗎,應該
6樓:吊打你需要理由
不會自動繼承。婚後取得住房,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都是婚後共有,一人一半權益。
屬於死者那一半需要辦理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認定房產共有人的共有資格的方法如下:
1、一般來說,房屋產權證中所列共有人與所有權人(戶主)對該房屋產權應該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且這種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但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案件當事人往往會對私有房屋產權證中所列的共有人究竟對該房是否享有一定的所有權發生分歧。
2、例如:在離婚案件中對私房進行分割時,當事人以前在辦理產權證時往往將產權證上共有人欄目中填上未成年子女或雖已成年但無收入**或建房時未成年的子女的名字。當家庭破裂需對該房產進行分割時,有的一方當事人或其親屬往往會因自己的利益(特別是撫養子女的一方)提出子女也是房屋的共有人,應受到法律保護,而另一方當事人則認為子女沒有投資建房或購房,不應分房而予以反對。
在用房產抵押借款的案件中,當事人本來是以整幢房屋的價值進行抵押借款的。
3、當無力還款,債權人要求對抵押的房屋進行處理時,該房的抵押人就以該房的共有人沒有借款,且對該房享有一定的產權為由(有的共有人還是未成年人,不應享有產權),不同意對整棟房屋進行處理,從而造成案件執行上的困難,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失。
7樓:south的海岸
不是的?如果你老公的公公婆婆還在的話 他們也有繼承權。
8樓: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除非說了遺囑留給你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套房改房但名字是丈夫,他己去世十幾年,我想把房子過給孩子,丈夫去世時他父母還在,應該怎樣辦理?:
夫妻雙方共同購置的房產,丈夫去世後,妻子想過戶到自己名上,可以嗎?手續如何辦理?請教專家了。
10樓:泥罡
1、因該房產系夫妻二人共有財產,因此其中只有一半屬於丈夫的遺產;
2、對於遺產部分,如有遺囑的,按遺囑進行繼承,口頭遺囑同樣有效,但主張有口頭遺囑事實者須承擔舉證責任;
3、如無有效的遺囑,則丈夫的財產須按法定繼承,根據本案事實,應由妻子、二人的兒子、丈夫帶來的兒子等第一順序繼承人(如丈夫的父母仍健在的話,也是法定繼承人)繼承。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遺囑的話,只要兒子同意,你可以去房產部門辦理的。
如果兒子也想分,那你只能得到一半的房產吧!
12樓:凝秋
當然可以,應該做個公證就可以了,去當地公證處諮詢就可以了,並且夫妻之間的手續費很少的哦-。-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辦理過戶 自己到房產部門就能辦理
但是因為你丈夫去世了 那麼房子本屬於他的那一半就變成了遺產
所以需要有其他繼承人的簽字 表示同意將房產轉到你的名下
繼承人 包括 你們共同的兒子 還有丈夫帶過來的兒子 你丈夫的父母 都需要簽字! 有可能還需要你丈夫的單位給開的證明 還有你們的結婚證書
你的問題我回答完畢
我現在有點疑問 你丈夫生前有什麼遺囑??說在他死了以後 房子都歸你 一點也不給他跟前妻的孩子 ?是嗎 ??
你丈夫真的這麼說嗎 ??真的會對自己的孩子 那麼不負責嗎 ??對孩子那麼無情嗎 ?
如果你丈夫真的這麼說了 那你覺得他這麼做對嗎 ? 這是一個父親會做的嗎?
你希望那個孩子 怨恨自己的父親嗎 ?
我給你算了下 你丈夫後帶來的那個孩子 他所能繼承的財產 最多隻能是房子的六分之一 (是在繼承人只有 你跟你孩子 還有那個孩子) 你們三個人的情況下 你本身擁有房子的一半 然後你們三個人分另外的一半 你擁有三分之二 兩個孩子各會繼承六分之一
難道房子的六分之一 你捨不得嗎 ? 我覺得他不可憐嗎 ?小時候沒有完整母愛 現在有失去了父親 難道連他應該得到的 唯一父親留給他的遺產區區的六分之一的房子 也要失去嗎 ?
當然我現在的心理是很懷疑你所說的丈夫的遺囑的問題 當然並不是沒有可能 也許你的丈夫真的有過這樣的遺囑
可如果結果是這樣的 你心裡會好受嗎 ?會心安理得嗎 ?
現在的社會 雖然錢真的很重要 但是我覺得 一輩子的心安理得 問心無愧 才是真正能讓你生活幸福快樂的因素
希望是我誤會你了 但是我希望你是個好人 好人一生平安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好像很容易的,你本來就是第一繼承人,你去房管局諮詢一下就可以了
丈夫過世,妻子過戶房產怎樣辦手續
夫妻的共**產,丈夫死後妻子可以完全繼承嗎
15樓:超人影視娛樂
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一、關於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問題
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內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經過世等。
4、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5、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二、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的程式及收費標準
(一)房產繼承需提交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影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視窗領取)。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繼承人為配偶、子女,也就是說其子女也有同樣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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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33束脩 結婚證是證明你們婚姻關係的有力憑證,除非你有其他有力證明,否則很難。 鈄悌 能享受生活補貼。因為老年夫妻那個年代還不太重視結婚證,是事實婚姻。國家有政策。 這個當然可以啊,因為老孃就是在你們在父母那結婚的時候都沒有結婚證啊!而且這麼多年夫妻還都多,都有多大的話,肯定是這是證明就不用...
丈夫去世後,妻子有義務撫養公公婆婆嗎
李小狗兒 妻子對公公,婆婆,丈夫對岳父,岳母,沒有贍養義務.法律對此沒有具體規定.參見 婚姻法 媳婦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的關係,是因為婚姻的締結而產生的,但婚姻可以改變.乙個人可以結婚都次,是不是要養多個老人.如果他死掉,是不是所有前妻或者前夫都要養他父母?另外,公婆沒有撫養過媳婦,岳父母沒有對女婿...
房產的共有是夫妻雙方的,但是房產證只寫丈夫的名字,請問如果丈夫去世了,房產會自動由妻子繼承嗎,應該
吊打你需要理由 不會自動繼承。婚後取得住房,不管登記人是夫妻誰名字,都是婚後共有,一人一半權益。屬於死者那一半需要辦理繼承,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認定房產共有人的共有資格的方法如下 1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證中所列共有人與所有權人 戶主 對該房屋產權應該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且這種權利應當受到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