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市劉律師
公民是不是犯罪,在法官未審理及判決前,是不能做定論的,要經過審理程式,辯護律師的介入,是為公民正確行使辯護權提供保障,也是為避免審判出現錯案提供保障。
2樓:我的角度觀察世界
尊重人權不能因為犯罪就否認罪犯的人權即不可剝奪的辯護權: 和維護司法和社會的公正與正義 和程式正義
3樓:吾本漁樵
公民即使犯罪,但仍然享有其應有得權利,律師辯護不是為了使罪犯逃脫法律的制裁,而是維護其應有的權利,通過律師提供法律幫助,使其盡可能恰當地接受法律制裁。
4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一樓wxx1984的回答
如果不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的話,我們怎麼知道他犯的是什麼罪,如何能給他做出公正的判決。
如果不為犯罪嫌疑人辯護。那是不是意味著有人被冤枉成犯罪嫌疑人,明明是無罪,卻由於無法辯護,仍然被判決有罪。沒殺人卻要被判死刑?
那法律和法庭不就沒用了。那時社會還有啥秩序可言?只要說「你有罪」,就真正有罪了?竇娥冤啊,簡直比竇娥還冤。
5樓:喜讀菜根譚
派出所有權扣留多長時間,對犯罪嫌疑人
專揀公尺粒 公安機關,對被傳喚的人訊問應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情況複雜 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
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到期後又變更監視居住
青燈俗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監...
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有保持沉默的權利嗎
小輝學長 有,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訊問或出庭受審時,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權利。在西方各國的刑事訴訟中,大都賦予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享有沉默權,並且被認為是受刑事追訴者用以自衛的最重要的一項訴訟權利。沉默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具體表現,即任何人有權決定他願意說什麼或不說什麼,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因此,面對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