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和解申請可以寫家庭困難嗎

時間 2025-02-20 10:50:29

1樓:輪胎超人

1、要寫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位址、家庭位址、**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物件。「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2樓:施水忘甜比奇

你這個勞動仲裁,然後申請和解的話,然後條件是你們自己商量的,只要然後是你們能夠和解釋法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這些都是可以的。就是你們寫家庭困難,應該是也可以的是沒有問題的。

勞動仲裁調解申請人可以帶家屬?

3樓:網友

可以帶家屬,但家屬只能旁聽,不能在調解庭上發言。

4樓:金色生命

仲裁協議雙方當事人參與總裁 沒有規定申請仲裁人不準攜帶家屬。

勞動仲裁申請人撤訴書寫自行和解,後悔啦還能申請仲裁嗎?

5樓:自省

不可以的!撤訴後,就意味著申請人已經放棄了權力,不可以再申請仲裁了。

請教關於勞動仲裁和勞動爭議和解協議的一些問題?麻煩大家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6樓:葉上宿雨

1、你是可復以要求將和解協議制。

由仲裁庭製作調解書的,當庭即可送達,發生法律效力,單位反悔的話,你可以要求強制執行。也建議你這樣做,因為單純的雙方協議無強制執行力。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2、單位對第3項的修改主要是一勞永逸的解決你因為疏漏/讓步/策略等原因沒有提出的問題,畢竟單位也不願意官司纏身。但措辭上有點陷阱的味道,表述很不清楚,建議你堅持原來的表述,或者是表述為「自甲方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後,雙方之間就協議簽訂前勞動關係及權利義務再無任何爭議」這樣的表述。

3、關於你的權益,題目裡沒說,和解協議裡有提到,涉及未籤勞動合同的問題,你可以要求11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

4、疏漏:原文第3點建議修改:乙方確認收到本到本協議第二條 全部 款項後……

汗,我看的這麼仔細。。。哈哈。

7樓:韓峰

1、和解協議只要未。

bai違背法律du強制性規定和未侵犯第三人zhi利益的dao就有效,母親從協議內容看,專是可行的。

2、公司屬將第3項修改的行為,是公司為了規避不可預知的風險,明顯是對你不利的,不過既然是協議,也要看你的主張目的了,如果能接受,則可以。

3、單純的雙方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對方反悔,你還要再走法律程式,建議提請仲裁主持調解,按照你們的協議下調解書。

4、協議內容中,應當將企業賠償的專案列明,如不簽訂書面合同賠償,加班補償等。

8樓:網友

你好,為了你的權益,建議你先不撤回申請,可以由仲裁委出具調解書,這樣的調解書才有法律上的強制效力。如果單位不履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申請勞動仲裁後還可以與公司和解嗎?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可以的。

雙方自行協商或者在勞動仲裁委的調解下達成一致,你可以去撤訴或者雙方簽訂調解書。

10樓:網友

可以和解,但最好不要私下籤訂協議,要在仲裁委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並加蓋仲裁委的公章,當場補償或賠償。

11樓:網友

可以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一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12樓:緣分天空丨

本人明白,王騰龍,不用謝啦有``

勞動仲裁申請只寫6400.和解簽字也拿6400 不服如何向法院起訴?已拿到簽字和解.別告訴我不行

13樓:木有負面情緒

和解只要你能接受他的賠償金額就好了!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在有法官的情況下和解。

關於勞動仲裁,調解方面的問題

14樓:

沒關係,能調解就調解,如果對方條件太苛刻,你完全可以拒絕,等候裁決。仲裁委員會不會一直拖著的,請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3條。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15樓:韓飛

一般5個工作日立案!

剛過一週,時間不算太長,明天、後天再不給你立案,可以給仲裁委打**問一下,不必太著急,各地仲裁委案件較多!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是否可以自行和解?

16樓:小銀鼠

勞動爭議雖然特殊,但歸根結底還是屬於民事糾紛,即使是仲裁受理也是調解優先。當事人如果自行和解了,可以撤銷勞動爭議申請或在**時進一步明確和解。

17樓:網友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如果雙方,達成共識。

可以。自行,和解。

18樓:風箏lov丶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你可以多看一些派遣資訊就會了解,像麥斯特人力資源就很不錯。

關於勞動仲裁以及和解協議

19樓:蔡仲翰

尚不清楚和解協議內容,因此無法做出具體和明確的建議。但是個人傾向於認為,和解協議以考慮訴訟成本和遵從信用為基本原則,畢竟和解協議肯定涉及到你的一些權利的放棄,這些放棄是否今後可以主張,並不能其絕對判斷的。如果單位給出的條件無法滿足你的要求,你完全可以在獲得相關證據後,先向當地勞動局中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然後在無法解決時通過仲裁解決。

20樓:問法網姜

要看你和解協議的內容是什麼,你可以主張補繳社保和賠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勞動仲裁申請書上被申請人可以寫兩個嗎

可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 因除名 辭退和辭職 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 因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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