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此類犯罪該定為什麼犯罪

時間 2025-03-02 19:25:07

1樓:創作者

如果定為職務侵佔,則處罰較輕一些。如果定為盜竊,則處罰會重一些。

這個行為合理的定性應該是職務侵佔。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2樓:網友

私自提取"是什麼意思?有無利用職務便利?

1、如果利用職務便利,如自己是看倉庫的,或職權可以轉移化肥,那麼,是職務侵佔罪;

2、如果只是利用自己對廠裡的分工、環境比較熟悉,那麼是盜竊罪。

萬元已構罪,雖有主動退贓情節,但仍免不了刑事處罰。刑事案件公安局一家人說了不算的,在公安局這邊處理難度較大,最好是到檢察院的時候爭取個「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不起訴。如果不行,就爭取法院判個緩刑。

3樓:網友

這個問題可以理解為**人行為。當事人有**人的權利,如果把該案定義為**人對自有權利的實施也是可以的。

如果當事人有主觀意識上對該財產的侵佔將構成刑事犯罪,若當事人對該財產並未有主觀意識上的侵佔。可出示相關證據。

若當事人有主觀意識上的侵佔,並且實施了對財產的侵佔定性應該是職務侵佔。

此案就算上了法庭也不是沒有轉機的。

4樓:正義紙劍

首先不是盜竊,因為是有手續的提取。你親戚看來也只不過是想借職務之便來個投機倒把,賺些差價,沒有可能把這幾十噸化肥吞沒,所以不能定為非法侵佔,只能是濫用職權,非法取利。

5樓:刑法分論

你親戚不應以犯罪論處,他只是想利用有手續的提貨單去撈一筆外快賺賺,《他可能是把正常**售出的錢款交給公司而多餘的就塞進自己的腰包》,是以權謀私的行為,我們不應該被表面的數字所迷惑,而輕易的斷定是犯罪行為!

犯罪是指什麼違法行為?任律師告訴你!

6樓:任丹陽

1、觸犯《刑法》的行為。

2、根據我國《刑法》第一條、第三條的規定,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鬥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3、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請問這種行為算不算犯罪?

7樓:網友

這個不算犯罪。

犯罪,是指對犯罪各種內在、外在特徵的高度、準確的概括,是對犯罪的內涵和外延的確切、簡要的說明。犯罪概念一般分為形式概念、實質概念、混合概念。中國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與實質相統一的犯罪混合概念,也就是指觸犯了法律。

犯罪構成概述。

犯罪構成就是刑法規定的犯罪成立條件。它是判斷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種犯罪的具體標準。

犯罪構成理論是在刑法規定的基礎上對行為構成犯罪應當具備的條件和要素的研究。

請問以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如果是的話是什麼罪?

8樓:網友

這個案件的核心問題在於,先要看a是否構成犯罪,也就是說要看a反擊的行為是否明顯超過了b的加害限度,如沒有超過,是正當防衛,a無罪。所以c無罪。

9樓:草民學法

首先,你所使用的是「然後a反擊」,因此通過你的描述可以推定a不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如果a「反擊」的時候,所攻擊b的目標均為身體的要害目標,或者即便非要害目標,但是多次攻擊持續攻擊,直到b沒了生命體徵,再次結合將b的屍體藏匿的客觀事實。

可以認定a至少是在b 失去攻擊能力之後,仍然予以加害或者說攻擊,a應當犯了故意殺人罪。但是對於刑法中如此嚴重犯罪的認定,是需要充分而客觀詳實的證據的。因此,很多細節的認定還需要結合最後的b屍檢結果予以確定。

c隱瞞犯罪事實,包庇a 犯了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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