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斜陽樹下一漁人
先說我的觀點:我非常贊成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對於代扣分納入嚴懲範圍的規定。自從我們國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來,對於代扣分並沒有進行具體的規定,只是單純的寫明禁止代扣分。
尤其是在2011年通過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正案以後,在促進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公升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有待完善,其中對於代扣分行為的懲罰力度就是非常突出的乙個問題。<>
代扣分行為會使我們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扣分制度的懲罰力度大大減弱。在現行的法律法規當中,對於違反道路安全法的行為我們都是按照教育和懲罰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處理。懲罰的手段就包括扣分。
扣分制度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懲罰手段,相對來說造成的後果也是比較嚴重的。扣分累積到12分以後,就會弔銷駕照,重新參加理論考試。這對於一些上了年紀的司機來說,難度是非常大的。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當中,雖然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對違法者作出了相應的扣分處罰,也絲毫不會對司機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代扣分。代扣分讓個別司機在道路上行駛的時候肆無忌憚,絲毫沒有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
如今,隨著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對於代扣分這種行為採取了零容忍的態度,把他納入了嚴懲的範圍當中。這樣一來,就可以有效的整治道路上的一些違法行為,讓司機在駕駛的時候心有畏懼,安全謹慎駕駛。這樣一來,不僅僅是保護了司機朋友自身的安全降低了事故發生的隱患,還保護了道路上的其他行人的生命安全,實在是乙個非常好的規定,必須全力贊成。
2樓:小小馳呀
贊成,因為有些人犯了錯之後,找人代扣分,對他們根本起不到乙個警示教訓的效果,也妨礙執法人員的工作。
3樓:帳號已登出
我是贊成的。因為是自己違規,而不是別人違規,你不能把自己的錯放在別人的記錄上。
4樓:霏兒媽咪聊健康
贊成這一規定,因為現在的扣分存在一定的黑幕,很多有駕駛證不經常開車的人,經常會把這些分**獲取利益,這就縱容了交通違法現象的出現。
5樓:愛小樹苗
我贊成這一規定。而且我覺得這個規定也能夠促進公平,同時也能夠避免一些人們存在著代扣分的行為。
6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非常贊成這種行為,畢竟我覺得這樣子能夠更加的有利於整個市場規範的執行,如果能夠補足這個漏洞是非常不錯的。
7樓:小自信
贊成,只有這樣做才會杜絕這件事情的發生,讓這件事情徹底遠離我們的生活。
代扣分新規定 -法律知識
8樓:楊國平
法律分析:一寬姿鉛慎好輛車最多能用3個駕駛證消分,車主本人必須要現場實名身份認證。駕照代扣分已經成過去時,而且如果被查出是替人消分,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駕駛證代扣分已被公安部明確定義為違法行為, 不管買分還是賣分,一旦發現,都將處5到10日行政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冊瞎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代扣分怎麼處罰
9樓:胡文學
駕照代扣分需進行拘留以及罰款處罰。機動車駕駛證代扣分行為是治安違法行為,行為名稱是「提供虛假證言」。代替實際駕駛人記分處理的,就是提供虛宴稿行假證言,處5日至10日拘留,200至500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敬改隱藏晌譁、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
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
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
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代扣分擬納入嚴懲範圍,你如何看待代扣分機構的行為?
代扣分擬納入嚴懲範圍,我認為代扣分機構的行為首先是為了錢不擇手段,其次嚴重的危害了社會安全,除此之外,我認為對他們進行處罰合情合理,接下來跟大傢俱體說明。.代扣分機構的行為是為了錢不擇手段。在我們現在的社會上,掙錢不是乙個壞的事情,但是如果為了錢不擇手段,就有可能會做一些壞事,就比如這些代扣分機構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