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多久?

時間 2025-04-17 22:50:19

1樓:點行**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追訴期是一年,未籤合同超過一年的,可以要求的未籤合同二倍工資,每晚乙個能要求的相應減少乙個月的。《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糾紛訴訟時效又有普通時效和特殊時效之分,普通時效為兩年。特殊時效方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情形的,訴訟時效為1年。因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仲裁的期限為4年。

我國法律所規定的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樓:創作者

根據法律規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訴訟時效是一年,可在一年內主張雙倍工資。

3樓:創作者

勞動仲裁時效是一年,各地對開始時間計算方法不一樣。

有的地方是從明知權益被損害時計算,也就是用人單位得在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應該就會明知,那麼就從滿乙個月時計算時效。

有的地方是從用工關係結束時才計算,我不大讚同這種意見。

4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這關鍵要看你們雙方是什麼糾紛了,如果是勞動合同糾紛的話,也是三年訴訟時效。

5樓:網友

未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時效期。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6樓:劉偉長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解除合同主張經濟補償金不受時效限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訴訟時效為一年。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籤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手敗法》第十條強制性規定為由,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六)項、《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項規定解除合同,不受時效限制。

一、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衡念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本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仍負有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其意義在於自「視為」訂立之日起到勞動者退休之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只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而不再有終止的問題。

3、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即喪失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員工的權利。

倘若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員工並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沒有畢攔顫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口頭約定的試用期無效,也就不能以這一條為由辭退員工,帶來的用工風險顯而易見。

4、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不易得到保護。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和智財權的條款;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如果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保密條款或保密。

5、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能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

即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雙倍工資外,還可能受到勞動行政部門的罰款等。

未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為多長

7樓:汪世龍

未簽訂勞動合同不是適用訴訟時效,適用的是仲裁時效。仲裁時效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從中止之日起重新計算時效消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銷或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虧橋伍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訴訟時效多少天

8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應當從當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停仲裁法》第24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生存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而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第1款規定的仲裁時效限制,但勞動關係終止的,必須在勞動關係結友臘束之日起一年內提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明告讓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激局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9樓:網友

未簽訂勞動合同仲裁時效期為一年,從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為時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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