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為什麼在行使撤銷權後無優先受償權?

時間 2025-04-21 15:55:31

1樓:網友

我國《合同法》及其解釋未對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是否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作出規定。一般來說,撤銷權的本意是恢復債務人在一般財產中的地位,目的是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保護的是一般債權人的利益,而不是個別債權人的個人利益。其行使範圍不限於保全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享有的債權,而應限於保全全體債權人的全部債權。

債權人為什麼在行使撤銷權後無優先受償權?

第一原因:債權人行使撤銷債務人的權利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從而產生大量的費用。在這裡,我們可以對債權人的撤銷權請求權和債權人的請求權進行比較。

債權人主張債權請求權時,往往以現有債權合同為基礎主張自己的債權得到償還。這個時候相對來說比較難證明,成本也很小。相比之下,債權人主張撤銷權時,債務人對財產的惡意處分具有高度隱蔽性,債權人不易察覺。

這就註定了債權人需要自己調查取證,要找出債務人的類似行為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成本。《企業破產法》將管理人的調查費納入破產費用先行支付的規定,也從側面證明了這一問題的重要性。

第二原因:債權人還需要證明債務人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這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非常困難。如果債務人付出如此多的人力物力來證明撤銷權,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最終的結果是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得不到優先受償權,必然會挫傷債權人的積極性。

第三原因:最終的訴訟結果可能對撤銷權人不利,撤銷權人可能得不償失。根據「入庫原則」,即使撤銷權成立,撤銷權人的債權已經到期,也必須與其他未對撤銷權提起訴訟的債權人分享勝利果實——按債的規則平等受償。

如果債權人人數眾多,追回的財產有限,撤銷權的債權很有可能無法全額清償。

2樓:努力學習拼搏快樂

因為本身債權人在行使完撤銷權後就失去了對債務人的乙個約束的關係,所以說債務人在償還債務時,可以不必對他行使義務,也就是說他沒有優先受償權。

3樓:行樂樂樂行

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而且債權人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銷權,而且一定要有相關的證明,而且在很多情況下也可以享有一定的優先受償權。

4樓:行樂先生

因為債權人雖然是第一受益人,但是這種情況下也是會有一些問題,所以沒有辦法優先受償,這個事情也是很多人都關注的事情。

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能否優先受償

5樓:尹鳴鶴

債權人的撤銷權的行使: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對於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或作折價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手橘,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晌空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撤銷權之訴中債權人優先受償嗎

6樓:悅悅普法

撤銷權之訴中債權人優先受償嗎答案是肯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滲做破產法》第四十一條搜手、四十三條,在破產財產中優先受償,應當保護提起撤銷權之訴的特定債權人享有對「訴的利益」的優先權。

在司法實踐中不應當據此作出裁判結論,否則將嚴重損害涉訴債權人之合理關切與合法權益,必須保證提起撤銷權之訴的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不保護行使訴權的債權人的優先利益,反而將「訴的利益」歸結為「保全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則意味著債權人撤銷權之訴被強制賦予某種「公益性訴訟」的屬性,意味著其他非訴債權人可以無償分享涉訴債權人的訴訟成果,此舉顯然有違公平原則。

綜合上述,我整理有關撤銷權之訴中債權人能否優先受償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債權人在叢漏衡撤銷權之訴中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也要注重權利維護中的程式性問題。

撤銷權之訴中債權人優先受償嗎

7樓:彭曉璐

一、應當保護提起撤銷權之訴的特定債權人享有對「訴的利益」的優先權。

債務人無償或低價轉讓資產行為損害債權人的合法權利。現實中的乙個重要問題是,在債權人要求撤銷該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訴訟請求得到支援後,其「訴的利益」應當如何歸屬?

有觀點認為,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對因撤銷而返還給債務人的財產並無優先受償權。理由是撤銷權成立的後果是債務人放棄債權或轉讓財產的行為自始無效,根據無效行為處理準則,第三人應就取得之財產恢復原狀,即被債務人脫離的財產復歸債務人。此外,撤銷權作為債的保全制度的實質是為了恢復債務人的責任財產,保全全體債權人的利益,故自第三人處取回的財產應歸屬於債務人的一般財產,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應與其他債權人平均受償,無優先受償權。

上述觀點完全錯誤,司法實踐中不應當據此作出裁判結論,否則將嚴重損害涉訴債權人之合理關切與合法權益,必須保證提起撤銷權之訴的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如果不保護行使訴權的債權人的優先利益,反而將「訴的利益」歸結為「保全全體債權人的利益」,則意味著債權人撤銷權之訴被強制賦予某種「公益性訴訟」的屬性,意味著其他非訴債權人可以無償分享世枝涉訴債權人的訴訟成果,此舉顯然有違公平原則。

二、債權人應注重權利維護中的程式性問題。

第一,債權人對於危及債務人責任財產的行為既可以提起撤銷權之訴,也可以提起無效行為確認之訴。債權人對此具有滑返衡自主選擇權,因二者均屬於廣義上的債的保全行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條【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範圍以及必要費用承擔】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第五百四十一條。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第五百四十二條【債權人撤銷權行使效果】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債權人應及時合理地運用保全制度。

司法實踐中,行使訴權的債權人可以藉助民訴法「保全」制度來確認並排除其他債權人的利益相爭。而且,此種保全的效力可以從訴訟階段自動及於執行階段。債權人如果涉訴的是單純的撤銷權之訴,則可以在運用「保全」制度的基礎上在取得勝訴判決後立即涉訴債務清償糾紛。

第三,撤銷權訴訟的被訴主體不僅包括債務人和財產受讓人,而信做且可以涉及其他責任主體。

如果債權人沒有申請執行,還享有優先受償權嗎

8樓:

摘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如果債權人沒有申請執行,還享有優先受償權嗎。

法律分析:有的呢親親,優先受償權也稱先取特權,是指法律規定高敏的特定債權人就債務人的全部財產或特定財產優先受償的配仔權利。執行分配中,債權是否享有優先權,事關權利人的利益,培念汪尤須從嚴把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亮亮搏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敬祥該鍵孫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撤銷權行使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

9樓:田瑞瑞

法律分析:引起撤銷權發生的要件是有損害債權的行為。債務人實施損害債權的行為主要指債務人以贈與、免除等無償行脊納為處分債權。無償行為不問第三人的主觀動機均得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帶敏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蠢野枝的除外。

什麼是第一債權人,什麼是債權人?

應該是第一次全體債權人會議。應該是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主要就是申報債權並進行核實。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一 債權人會議的概念 我國破產程式中的債權人會議,是由所有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以保障債權人共同利益為目的,為實現債權人的破產程式參與權,討論決定有關破產事宜,表達債權人意志,協調債權人行為的破產議...

什麼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什麼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享有的權利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

債務人和債權人有什麼區別,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華律網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