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第一次全體債權人會議。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主要就是申報債權並進行核實。
3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一)債權人會議的概念
我國破產程式中的債權人會議,是由所有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以保障債權人共同利益為目的,為實現債權人的破產程式參與權,討論決定有關破產事宜,表達債權人意志,協調債權人行為的破產議事機構。
在破產程式中,債權人會議不是乙個獨立的民事權利主體,而只是具有自治性質的機構。債權人會議僅在破產程式中與法院、管理人、債務人或破產人等有關當事人進行交涉,負責處理涉及全體債權人共同利益的問題,協調債權人的法律行為,採用多數決的決定方式在其職權範圍內議決有關破產事宜。債權人會議不能與破產程式之外的主體發生法律關係。
債權人會議依召集會議的方式進行活動,雖屬於法定必設機關,但不是常設的機構,而是臨時性機構。債權人會議僅為決議機關,雖享有法定職權,但本身無執行功能,其所作出的相關決議一般由管理人負責執行。
(二)債權人會議的成員與權利
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需注意的是,凡是申報債權者均有權參加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有權參加對其債權的核查、確認活動,並可依法提出異議。對於第一次會議以後的債權人會議,便只有債權得到確認者才有權參加並行使表決權。
債權被否認而又未提起債權確認訴訟者,不得再參加債權人會議。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者外,不得行使表決權。
根據新破產法第五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於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第十項規定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這是與舊破產法不同之處。
舊破產法完全不承認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的表決權,這是不妥的,所以新法作了修正。
債權人可以委託**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託書。
為維護企業職工的權益,立法規定,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但通常認為,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在債權人會議上沒有表決權。因為新舊破產法均規定,債權人會議通過決議的標準之一是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的過半數通過。
如職工債權人代表在債權人會議上按照其所代表的職工人數表決,因其代表人數眾多,可能構成對債權人會議決議的實質否決權,影響破產程式順利進行,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此外,從利益相關的角度分析,除職工債權不能從破產財產中全額優先受償,或債權人會議決議影響其清償利益(如表決通過重整計畫)的情況下,職工債權人應有表決權外,在其他情況下,因職工債權人處於最優先的清償地位,破產程式的進行與分配不影響其實際利益,故不應享有表決權,以保證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對等。
為保證債權人會議的順利進行,我國立法規定,債權人會議設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在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通常是在破產程式中無優先權的債權人。債權人會議主席依法行使職權,負責債權人會議的召集、主持等工作。
在債權人會議上除有權出席會議的債權人之外,還有其他列席人員。債權人會議的列席人員是指不屬於會議正式成員,無表決權,為協助債權人會議順利召開,因履行法定義務或職務義務而參加會議的人員。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
經人民法院決定,債務人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也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管理人作為負有財產管理職責的人也應當列席債權人會議。有義務列席債權人會議的債務人的有關人員,經人民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列席債權人會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拘傳,並依法處以罰款。
債務人的有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拒不陳述、回答,或者作虛假陳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處以罰款。·職稱· 一、債權人會議的性質
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式中全體債權人的自治性組織,以維護債權人共同利益為目的,討論決定有關破產事宜,表達債權人意志的機構。債權人會議是債權人行使破產參與權的場所,本身不是執行機關,也不是民事權利主體,但是債權人會議在破產程式中是重要的機構。在債權人會議內部可以協調、平衡債權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在債權人會議之外可以通過參與和監督破產程式,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利益。
二、債權人會議的組成
《企業破產法》規定,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為債權人會議的成員,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享有表決權。這一規定包含兩層含義:(1)債權人會議由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
債權人要成為債權人會議成員,必須依法申報債權,依法申報債權後才能成為正式的債權人會議成員。(2)凡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都享有出席會議和對會議所議事項進行表決的權利。但是《企業破產法》規定,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除人民法院能夠為其行使表決權而臨時確定債權額的外,不得行使表決權;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對通過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的事項不享有表決權。
債權人可以委託**人出席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人出席債權人會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債權人會議主席提交債權人的授權委託書。
債權人會議應當有債務人的職工和工會的代表參加,對有關事項發表意見。
債權人會議設主席1 人,由人民法院從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主持債權人會議。也就是說,債權人會議主席必須由有表決權的債權人擔任,既不能是非債權人,也不能是無表決權的債權人,且必須是經人民法院指定,而不能由債權人會議選任。
什麼是債權人?
4樓:華律網
債權是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5樓:南邕
債權人一般指權利人。
權利人,是乙個法律術語,與「義務人」相對應,指依法享有某物品所有權以及該物品占有和使用的許可權,擁有某物品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權利人(obligee),指享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的人,就是依法擁有可以作為或不作為某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比如,依法享有申訴權的人就稱為申訴權的權利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他項權利的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就是房屋權利人;在債的關係中,依法擁有要求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就是債的權利人,即債權人;依法對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享有專有權利的人,就是智財權的權利人;等等。
6樓:註冊會計師
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債權人在債務重組日,按照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受讓資產的入賬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卻認為債務重組損失。
7樓:連睿子車雨靈
借給別人錢的人,比如張三借了李四一萬塊錢。李四就是債權人,而張三是債務人。
8樓:中旋雙瑾瑜
比如我借給你100元,我就是債權人,你就是債務人,從會計的角度來分,有貸款人和借款人,我是貸款人,你是借款人。
什麼是債權人
9樓:南邕
債權人釋義: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人。
債權人是什麼意思
債權人,「債務人」的對稱。債的主體之一。在債的關係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按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將錢借給他人的人,稱為債權人;相對而言從別人手中借錢,欠別人錢的人稱為債務人。
10樓:張玄逸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說白了,就是把錢借給別人,自身有債權的主體(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1樓:永夜
債權人是指銀行等金融機構借貸人和**商。他們或者給予了公司貸款,或者為公司提供了存貨物資和裝置。作為債權人,他們最關心的莫過於是否能及時獲取貸款本息和收到貨款。 [1]
在羅馬法中,債具有嚴格的人身性質,債權、債務不得轉讓。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交換關係的複雜,債權債務逐漸可以轉讓,允許第三人享受債權或者履行債務,所以債權人的嚴格的人身信任性質則遠遠超過了過去。債權人和債務人是在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絕對情況下進行劃分的,在大多數債的關係中,當事人可能既是債權人,又是債務人,既享受權利,又承擔義務。
12樓:華電闖天涯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和以**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
13樓:註冊會計師
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債權人在債務重組日,按照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受讓資產的入賬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餘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卻認為債務重組損失。
什麼是債權人?什麼是債務人?
14樓: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15樓:匿名使用者
債權人
債務人(debtor)
債務人,是指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creditor)相對。
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 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
具體你可以按照我給你的網頁看一下百科裡的專業解釋。
什麼是債務人和債權人,什麼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以及享有的權利
欠款人就是欠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款人就是借了別人的錢,自己還沒有還的,借和欠的含意並不一樣,在一些法律糾紛中,會因為字眼來大做文章。1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 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
債權人可否委託親屬起訴,債權人可以委託他人起訴債務人嗎
很明確地告訴你,這樣是可以的。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律師 當事人的近親屬 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託為訴訟 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明確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 人代為承認 放棄 變更訴訟請...
債權人放棄債權怎麼處理
風險預警網 合同法第74條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該條款所規定的即是債權人的撤銷權,與上一問題中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