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沒見面就要求買東西,情侶裝,情侶鞋,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8-11 16:19:34

1樓:猴60648志已

一般來說網戀可靠程度非常低 如果不是長時間的網戀而是你們網戀非常短時間的話不可信或者你自己有錢任性也可以 長時間的網戀的話如果不貴可以自己考慮 但要理智。從另乙個側面也反應出了這個女方的乙個特性:愛慕虛榮,還是小心為妙。

2樓:辰星

這種情況下的話,如果他給你買過東西,然後要求你給他買的話,其實並不為過,但是如果她從來沒給你買過東西,而且就一直要你給她買這個買那個的話,反而他會把你當做乙個提款機,這種女生的綠茶婊沒有什麼區別,

3樓:以心

你這麼問說明你不相信網戀,既然如此那就拒絕唄。如果你想在網上談,那見面也是遲早的事。前期只要不太過份是可以考慮的。

自己去衡量再作決定,在都多少新聞說網戀被騙啊,甚至有的男人在網上裝女人騙錢,還是小心謹慎一些吧。祝你好運。

4樓:尹朶月

網戀沒見面就要求賣東西,情侶裝情侶鞋該怎麼辦?可以,如果你是真的愛這個人,你可以適當的買,如果不想買的話就說現在沒有時間,或者說即使買了兩個人不知道你穿上合不合適,到時候一起去實體店買吧,

5樓:無翼天使

你可以告訴他,我們並沒有發生任何關係,也沒有確立現實中的關係,你可以告訴他我們還沒有互相深入了解過,所以沒辦法去為對方付出,將道理和她講清楚,如果胡攪蠻纏,你可以選擇和他見面,然後確立互相的了解。

6樓:乙隻在尋找雲中君的小鹿

要他萬聖節送我大白兔,哈哈哈,現在大白兔成了最討厭的糖,好苦,哈哈哈。除了你,我可以什麼都不要,我缺的是那盒糖嗎,只是想你了

我給男朋友說,想穿情侶裝,他說我買去他和我一起穿,我和男友是異地戀加網戀沒有見過面,他還要我先去見

7樓:黃忠奎

誰買啊,工作忙的話,拍下訂單發給他支付唄,見面場合要選好,安全起見。

8樓:七夜彈匣

網戀的話還是不支援你去見他的

9樓:百度使用者

看來是個甜言蜜語的主

網友還沒見面讓我買情侶裝 20

10樓:大愛張根碩

這樣看你的決定、看你是否覺得她好、看你是否希望和她以後走在一起。如果是、就安心地把她當做自己真正的女友、做可以做的事、真心的對她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做個狗的t恤和骨頭的t恤,這樣可以嗎/

12樓:半成品好男人丶

直接建議別買,買了也是浪費,

網戀個女友,她送我乙個表dw的,我買個個手鐲,過了10天她又說買情侶套裝要1000左右大神們怎麼看

13樓:匿名使用者

又不是讓你掏錢,你激動什麼?他願意買你就讓他買。

14樓:匿名使用者

情侶套裝都有什麼呢,要一千多???褲子,衣服,手錶,項鍊??錢誰出???認識多久了???

15樓:鄧祥株

又想泡妞又不想花錢,哪有這麼好的事情哦?!

16樓:美女如雲柳岩

動動小錢可以,不要動大錢

17樓:了剛好剛

是不是廈門女孩讓你買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私聊唄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碰到這麼乙個網戀女友,兄弟,借一步說話

20樓:神傷玉羅

兄弟,我情況怎麼跟你一樣?你那網友叫啥名字,搞不好是同乙個人

21樓:匿名使用者

我有同樣的經歷,你是**的,

網戀女先送個'dw手錶,然後讓你送玉鐲給他,定金兩百玉鐲貨到付款,然後寄到你這邊,女的說到時見面一起相互帶上,在過一星期左右又讓你買linr情侶套裝一千左右對嗎?你現在情況如何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買,要不女朋友會不高興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和我如出一轍?表的牌子和手鐲都一樣!太巧了吧!

網戀說要買情侶裝穿 如果是你你會買嗎

24樓:馬克圖布

這不是別人說要不要買,而是你覺得有沒有必要。如果情侶裝能夠增進你和情侶之間的幸福指數的話並且手頭寬裕是可以買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買,買了怎麼穿,穿著又看不到

網戀男的給女的錢買禮物跟生活費,沒見面,沒有欺騙,按法律來講,分手後算詐騙嗎,金額在三萬以上

刀陽平 您好 根據你的描述是不構成詐騙罪的,是否構成詐騙罪要看其行為是否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一 詐騙罪的概念 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 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

網戀可以相信嗎?沒見面就說愛你可以信嗎

帖卉韓夏萱 謹慎為好,因網戀被騙的人很多啊,我相信你在現實裡會有一個屬於你自己的愛情的。網戀最好不要。多少人因此而傷透了心。愛情沒有得到,心卻已經碎了。 藤筱仙芝英 我有個哥哥。他和他女朋友是在網上認識的。到後面逐漸到了見面 戀愛。現在還見了家長。不過,哥哥女朋友的家人並不喜歡哥哥。因此他們之間也有...

男子網戀沒見面被騙十多萬,男子網戀 漂亮女友 被騙16萬是怎麼回事?

sky瘋的正經 南寧市民黃先生認識了一名自稱21歲的女,兩人非常投緣,很快成為了戀人。3個月後女友突然說要開家奶茶店,希望黃先生提供筆贊助費。黃先生先後給女友匯去了十多萬,之後他提出跟對方見面,但是一直遭到拒絕。起疑的黃先生調查後發現奶茶店根本不存在,於是報了警。網戀有風險。遇見提及錢財的要小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