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能承受的電流是10ma那用手摸手機電池上

時間 2021-05-06 00:19:55

1樓:匿名使用者

i=(u/r)

u=4.5v

r⇒∞故i⇒0

2樓:神算成仙

哦,哈哈哈,人體極限電流是10毫安,但是人體的電阻是非常大的,所以,對人體構成威脅的電壓至少為36v以上。電池只有4v。

還要考慮乙個問題,就是分流的問題,你手上有汗、有水,電流更容易從汗、水通過,穿過你的**、肌肉、再從**流出十分困難。

因此,日常生活中,對人體構成威脅的,一般是照明電壓,也就是220v的。

3樓:白水菜頭

1000那個是指電量,就是儲存容量。兩者並不是同一概念。

電流在電池上要輸入或者輸出時才有電一般也就5v1a或者5v2a

4樓:匿名使用者

人體能承受的電流是10ma 這裡的ma指的是電流

手機電池1000ma指的是電池的容量

5樓:威少濺淚

電阻大,電池的電壓又小,所以經過人體的電流基本為零了

人體能承受的電流是10ma,那電池上1000ma的為什麼不能電人呢?

6樓:zkq先生

你好,電池是1000 mah是能量單位,輸出電壓為3.8v,按工作5小時算,工作電流是200ma,如果接通人體,由於電阻太大,根本產生不了電流,只有電壓足夠高,才對人體產生傷害。

7樓:匿名使用者

直流10能點人但電池上使出存起來的輸出電流那是

致命電流為100ma,那為什麼手機充電器是1000ma卻搞不死人

8樓:

因為人體有電阻,當外部電壓低於36v時,人體的電阻能阻擋電流通過,只有電壓沒有電流時,電力不能在人體上做功,人體就沒有異樣的感覺。

72v的電瓶是直流電,並且這個電壓是針對電瓶負極而言的。因此,只要你的身體不同時接觸正負極,就絕對沒有問題。實際上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用乾燥的**接觸60v以內的交直流都沒問題,60v以上才會逐漸有觸電的麻痛感,電壓越小感覺也越輕。

9樓:囫圇軟語

電傷影響的大小取決於電壓的高低,電壓頻率,電流大小,接觸時間,電流型別;

人特可視為電阻約為2千歐姆的避雷器(電流低時電阻大,電流高時電阻低),人體的絕緣完全依賴於**的角質,角質厚的人電阻高一些,沾濕的手比乾燥的手絕緣小上千倍。

若要使電流流經人體,必須構成閉合電流環路才行,所以說穿安全鞋進行電工操作是必需的。

言歸正傳:

給你幾個參考值:

讓舌頭發麻的電流約為5微安

讓手指發麻的電流約為1.5毫安

讓人體感覺觸電肌肉抽動的電流為6-9毫安

能讓人窒息的電流為20毫安

能造成心肌損傷的電流為50毫安

當然電致傷害還取決於電流接觸時間長短,靜電放電電流很大但是沒聽說過被**服的靜電電死的,就是因為放電時間極短電量很小,因此不會導致傷害。

0.5毫安以下的電流流經人體一般不會被察覺到,時間再長也沒問題。

50ma的電流流經人體超過1秒就會導致死亡。

100ma的電流加到人體超過0.5秒即可致人死亡,若控制在0.05秒以下便不會有生命危險。

如果電流超過500毫安的話,時間再短也可能會致人死亡。

10樓:使用者註冊

致命電流100ma是指通過人體的電流。充電器1000ma是指充電器最大輸出電流,充電器電壓4.2v,人體電阻很大,形成的電流很微弱,沒有感覺的。

在乾燥的情況下72v電壓是安全的。

11樓:姜達哥

安全電壓是36伏 手機充電器輸出電壓才5伏 電瓶車電壓72伏手碰正負兩端是有危險 但不同時碰兩端就沒有問題

人體能承受多大電流?為什麼手機充電的電流都有2a了為什麼不能電到人?

12樓:銅陵永豐國電

人體承受的電流是極限是30毫安,超過30毫安屬於致命電流,人體通過的電流與人體的電阻和電壓有關,220v電壓通過人體才能產生100毫安左右的電流,手機充電的電壓是5v,電壓太低,人體根本不會產生電流

13樓:匿名使用者

電壓低呀,才5v,這電壓你用手拿著是到不了2a的,2a是手機的負載情況。

14樓:匿名使用者

充電器的輸出電壓為5v,小於安全電壓,不會有危險。

安全電壓,是指不致使人直接致死或致殘的電壓,一般環境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的「安全特低電壓」是36v。

在一定的電壓作用下,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就與人體電阻有關係。人體電阻因人而異,與人的體質、**的潮濕程度、觸電電壓的高低、年齡、性別以至工種職業有關係,通常為1000 ~ 2000ω,當角質外層破壞時,則降到800~1000ω。

人體能夠承受電流是()的交流電,電流是()的直流電

15樓:我是乙個麻瓜啊

人體能夠承受電流是(10ma)的交流電,電流是(50ma)的直流電。

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

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為30ma。

16樓:匿名使用者

人體能夠承受電流是(10ma)的交流電,電流是(50ma)的直流電通過人身的安全直流電流規定在50ma以下

通過人身的安全交流電流規定在10ma以下

交流電對人體的損害作用比直流電大,不同頻率的交流電對人體影響也不同。人體對工頻交流電要比直流電敏感得多。

望採納!!!

手機電池1000多的電流能把人電死嗎?

17樓:藕的天

而且 根據 剛才 那位 同志 所說 的,一般人的手機上都是有手機殼的手機殼一般也是很好的絕緣體

為什麼書上說8-10ma會有觸電感覺,100ma會致人死亡,那手機充電器300ma怎麼沒感覺?跟電壓有什麼關係? 40

18樓:懷念大餅

36v以下人是安全的, 電流大不一定會電死人,但通過人體電流≥0.1a將會導致死亡。 因為人體是帶有一定的電阻值,電壓大於36v以上才有可能通過人體相對較高的電流,即電壓越高,通過人體的

電流會越大;若電壓很小(≤12v),

儘管電源容量很大(>100a),通過

人體的電流是微不足道和安全的。

19樓:

人體有一定電阻,電壓小的話,電流就會變小,不會電死人,手機充電器電壓小,但是手機的充電電阻很小,所以電流就很大,如果加在人體上,電流就不會達到300ma了,所以沒事。歐姆定律。

20樓:幫倒忙專業戶

電死人滴電,必須要交流電,大於36v才行。手機是直流電,並且低於36v,怎麼可能電死人呢?

21樓:文迪愛歷史

"10ma的電流可以***"是指人體通過的電流可以***,600ma是手機充電器電流,而不是你身體裡流過的電流.你用手去摸手機充電器,是摸不出電流流到...

關於人觸電的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人體觸電現象不僅和電流有關,起作用的還有電壓,10ma的電流較微弱,如果是低於36v的電壓10ma的電流,12v1000ma的電流穿過人體時,因人而異(**的乾燥度,體質型別,酸鹼度等)人體動作是可以自主反應的,但是超過這個電壓就難說了,如果電壓為1000v電流只有1ma都是很危險的!

當觸電發生時,人體神經系統受到刺激會把這一資訊傳回大腦,大腦會做出相應的擺脫資訊支配相應的肢體運動,但是肌肉的痙攣(抽筋)是大腦無法支配的,痙攣時肌肉的收縮產生動作,但是這個動作不會違反骨骼和韌帶的運動方向,就像手指不可以向外彎曲一樣,當手接觸帶電體時會向里收縮,形成緊握的動作,隨著觸電的強度增大握力也增大,就難以擺脫了。更有甚者還會出現腹部肌肉收縮身體前傾的現象,所以觸電是非常危險的。

總而言之一句話:大腦還沒能達到可以在任何情況下自由支配肌肉運動的境界、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由於人體電阻較大

電流通過產生能量讓人體無法承受

人體所能承受的最大電流是多少?

24樓:匿名使用者

行業規定 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

經驗證明,通過人體的電流不超過10 ma,觸電人可以擺脫電源,不會造成事故;通過人體的電流超過10 ma時,人就有生命危險,當通過人體的電流達到100 ma時人體在很短時間內就會心跳停止一般情況下,只有不高於36 v的電壓才是安全的,原來通過導體的電流可以用下列公式計算:一般情況下,人的雙手間的電阻是1000~5000歐姆(ω),當人的手濕潤時,電阻會變為200~800ω,因此;當人體觸控到36 v的電壓時,通過人手的電流會達45~180 ma

通常情況下36v是安全電壓。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

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人體對電流的反映: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臟開始麻痺,停止跳動.

25樓:滿皖靜

行業規定 安全電壓為36v,安全電流為10ma,原因如下: 電擊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主要取決於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和通電時間長短。電流強度越大,致命危險越大;持續時間越長,死亡的可能性越大。

能引起人感覺到的最小電流值稱為感知電流,交流為1ma,直流為5ma;人觸電後能自己擺脫的最大電流稱為擺脫電流,交流為10ma,直流為50ma;在較短的時間內危及生命的電流稱為致命電流,如100ma的電流通過人體1s,可足以使人致命,因此致命電流為50ma。在有防止觸電保護裝置的情況下,人體允許通過的電流一般可按30ma考慮。 人體對電流的反映:

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 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 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臟開始麻痺,停止跳動. 根據歐姆定律(i=u/r)可以得知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與外加電壓和人體電阻有關。人體電阻除人的自身電阻外,還應附加上人體以外的衣服、鞋、褲等電阻,雖然人體電阻一般可達5000ω,但是,影響人體電阻的因素很多,如**潮濕出汗、帶有導電性粉塵、加大與帶電體的接觸面積和壓力以及衣服、鞋、襪的潮濕油汙等情況,均能使人體電阻降低,所以通常流經人體電流的大小是無法事先計算出來的。

因此,為確定安全條件,往往不採用安全電流,而是採用安全電壓來進行估算:一般情況下,也就是乾燥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下,安全電壓規定為36v,對於潮濕而觸電危險性較大的環境(如金屬容器、管道內施焊檢修),安全電壓規定為12v,這樣,觸電時通過人體的電流,可被限制在較小範圍內,可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人身安全。

記得採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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