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笑vs主旋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拓展內容:
刑法是規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為了維護本階級政治上的統治和經濟上的利益,根據自己的意志,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並應當負何種刑事責任,給予犯罪人何種刑事處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2樓:或許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樓:蘇源刑事辯護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263條是搶劫罪,234條是故意傷害罪。如果是搶劫,在三到十年之間量刑,與致殘程度十級關係不大。如果是故意傷害,十級應該是輕傷,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輕傷可以公訴也可以刑事自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4條
4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正氣長春
各碼歸各碼,他打了你,你可以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依法對他進行處罰;但如果你打了他,並導致其輕傷,你的行為就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承擔刑事和民事賠償責任。
這種案件,在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調解後你將不再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樓:孝感孤獨劍
如果和對方協商解決的話,是可以不追究刑責的!
7樓:抵嗽涎
中年男人拽著15歲小孩的頭髮從台階到底下給臉和胳膊,腰上都造成輕微傷,男孩的姐姐告訴他兩邊他沒成年,不聽勸阻還打,還拿木板打孩子,這樣的能有什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234條和232條是怎麼規定的
8樓:冰雨夢悠悠
中華人民共
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專有期屬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二條內容是: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樓:匿名使用者
一條是規定故意殺人罪,一條是規定故意傷害罪。
但要理解的話最好結合一下前面總論部分!
總論分論一起看跟有助於理解!
10樓:匿名使用者
二、那當庭公開宣判:人民法院在當庭公開宣判後,應當在10日內向有關人員傳送判決書.定期公版開宣判的,宣判完畢權應即發判決書.
(現實中都是沒有乙個準確的時間的,有時幾天乙個星期.有的乙個月都有但是畢竟很少)
11樓:匿名使用者
伱查copy下就知道啦
刑法第234條規定 20
12樓:北京杜律師
首先報警,然後去做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論是否構成輕傷還是輕微傷確定案件性質,來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你可以起訴要求民事賠償。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
14樓:
不是故意傷害,是什麼呢?
從你這幾句話裡看不出有其他的故意,只能是故意傷害.
但是,你的傷需要經過鑑定,程度在輕傷以上.如果只是輕微傷,還沒有達到該罪要求的危害程度,屬於情節顯著輕微,不追究刑事責任.
15樓:
據你所說的情況病情不是太重,到醫院看看是否須入院**.如須住院**可以根據你住院期間所花費的所有費用,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如果病情嚴重,在出院後半年內向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殘鑑定,鑑定如構成輕傷那麼就構成刑事案.
刑法第234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第一款會如何定罪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條文注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鑑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係等因素。
本罪主體方面,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
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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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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