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希畢
扔掉啊!
我跟我前任在一起時間蠻久了,他的東西也有很多。他自己的衣服,鞋子,一些亂七八糟的。還有一些是送我的禮物,熊,項鍊還有乙個戒指。
都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分開之後就沒有在聯絡過了,一開始還抱著幻想,他會回來,但是現在吧!不會了。
我們是去年的時候分開的,那個時候吧,他的東西我還是都留著在,以為他會有回來的一天,就想著別扔了,留著吧!萬一回來呢?那個時候也正好我在外面租房子住,也有地方放,就留下了,這一留也就留了快一年時間啊!
他的東西我是在今年五月的時候扔的。
當時因為要來北京工作,東西太多了,同時跟我朋友們聊天的時候,他們也知道了我到現在東西還沒有扔,就說我留著幹嘛呢?看著還難受,佔地方,所以今年的時候我把東西都扔了,只留下了自己的東西。我發現,扔了屬於他的一些東西之後,我自己在扔點東西,東西就很少了,都沒有多少了。
扔掉這些東西之後我就覺得輕鬆很多,也不會再胡思亂想了,更多的是有一種釋懷的心理。看不到了也就不會在亂想了,也不會因為這些東西讓自己難受了。目前我在北京,雖然乙個人工作很辛苦,但是我也不覺得太累,畢竟自己的生活,所以我每天上班下班,然後慢慢規劃自己的生活,慢慢找自己的未來。
其實有些時候,我們不需要太拘泥於過去,有時候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沒必要再去糾結什麼。既然分開了,以後的路肯定是要自己走的。
2樓:湘國榮
既然是前任的東西那麼就全部丟掉,毀掉就好了。如果還留著的話,只會讓自己想起以前不開心的事,或者是讓自己忘不掉他,既然分手了,那麼就把那些東西處理的乾乾淨淨,不讓自己想起那些不開心的事情了!
以前和我的前任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會送我一些精美的小禮品,當時還是感覺挺有新意的,不過後來因為一些事情我和他分手了,所以那些東西都會被我處理的乾乾淨淨,不想在和他有任何的瓜葛,也不想和他有聯絡了,所以我都會拿去扔了,或者有些東西就拿去燒掉,如果留著的話只會讓我在那段時間裡走不出來,總會拿出來看,或者是想以前的事情,所以那些東西還是不在比較好,起碼不會讓自己想起以前在一起開心的時刻,回憶這些只會讓自己傷心!
如果把那些東西留著自己的現任發現了也不好交代,所以消滅掉還是比較重要的,就算自己已經和前任沒有任何關係,留著他的東西在身邊,現任的男朋友發現了,也會讓他胡思亂想,還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解釋,太麻煩了,我這個人做事比較乾淨利落,只要分手了那麼就會把那些記憶請理的乾乾淨淨,這樣子我感覺自己也過的比較開心一些!也不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只是一味的拖泥帶水,把前任送的東西都留著只會增加自己的記憶,讓自己忘不了那段感情,增加自己的負擔,也會讓自己的心情不好,既然關係斷了,那麼就讓人和禮物一起消失吧!
3樓:蹦蹦娛樂
我覺得關於前任的東西這個還要看那個東西的價值吧,而且也要看你對於前任的感情,如果你自己就是已經對前任徹底沒有感覺了,覺得她就可以作為你的朋友的話,我覺得你有東西你可以還給他,就比如有些價值比較高的東西,但是我覺得有些價值不是特別高,然後還有紀念意義的東西我覺得你自己就可以留著了,就最起碼留個紀念吧,大家其實也完全可以像朋友那樣相處吧,但是如果你真的還特別在意你的前任然後對他放不下的話,我覺得其實這些東西你留著也真的沒有意義,還不如就是還給他,或者是丟掉吧。
但其實我覺得兩個真正相愛過的不可能做朋友的,所以說如果你真的還愛他的話,有些東西留著真的是徒增煩惱,你會通過那些東西不由自主的就會想起她,然後想起你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可能這樣的話對於你來說是一種痛苦的事情,然後可能也會對你找未來的另一半產生乙個阻礙吧,他家的話我覺得其實對於前任的東西真的就是還給他,就是**高得還給他,或者丟掉,就是價值低的就丟掉,要不要給自己留什麼可回憶的東西啦,大家既然都分手了那就往前看吧,也許前面的路上還有你更加喜歡的人在等著你對吧。
然後我覺得既然你自己都已經說了已經是前任了嗎,那其實我覺得他的東西就不應該再由你保管或者是怎樣的了,你也不需要為這些東西而憂心,我覺得到現在這個地步了真的就不要再給彼此留下什麼念想或者是什麼的了,大家就好聚好散吧。
4樓:墨顏說歷史
我一般分手之後,會把前任的東西都給扔掉,因為睹物思人,看到那些東西就會想起他,為了不讓自己難受,我就會扔掉。
5樓:浩浩說書
既然分手了,已經成為前任,就不要再留戀任何東西,省的以後免得自己傷心難過,該扔的扔,該變賣的變賣。
6樓:
如果是我,我會分情況的扔掉或者珍藏,沒有明確標記的東西就繼續用吧,都是錢買來的,有明確標記的,看見了有徒增傷心的,就可以扔掉了。
怎麼處理前任的東西?
7樓:行動的兔子
前任的東西可以繼續用,或者送人,實在沒用的,就扔掉。
人已經走了,東西卻還都在,到底該拿這堆愛情遺物怎麼辦?畢竟分手很常見,和平分手卻不常見。帶著戾氣結束一段感情,很容易就錯誤的處理那些愛情中的遺物。
有的人就在分手後特別不甘心,把男友的東西統統打包,打**把對方叫回來取東西。那堆東西不僅是你們之間牽連,這個打**的舉動也成為你們此生最尷尬的互動。
也有的人會在氣頭上的時候,惡意損壞前任的東西。損壞東西,首先是浪費,其次更容易後悔,畢竟砸爛再燒成灰的東西無法復原,日後真想再睹物思人都沒機會。
再就是把前任留下的東西轉手就送別人。個人覺得,都前任了,把他留下 的東西送別人也沒什麼,只要接受的人不介意,自己當然沒問題。
無論是什麼樣的處理方式,能如此隆重的對待幾樣物品,恰恰證明了你根本放不下對方。其實對待前任留下的東西,並沒有所謂正確的處理方式。
有時候放棄一些無用的儀式感,反而會更輕鬆。那些不過是帶著一些愛情回憶的東西,東西本身不帶任何感情,更不具有威脅,帶有感情的,不過是失戀了的人罷了。
如果前任留下的東西還能繼續用的,就無所謂的留著,沒準對方就會氣急敗壞的跑來要回自己的東西。
如果對方留下的東西放那兒除了惹得你傷心,不過是一堆無用的生活垃圾,想要開始新生活的你,根本沒有空間再容納它們了,乾脆就大方的丟掉。
總之,你需要忘記的是乙個人,而不是絞盡腦汁的和那個人留下的東西較勁。感情說沒就沒,對著一堆東西傷心的時間還會很長嗎?並不。
記得之前看過乙個西班牙電影,具體名字不記得。只記得裡面有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開了一間專門售賣二手愛情物品的小店。其中絕大部分的東西都是她自己的私藏。
每當有客人和她聊天,她都特驕傲的對著來人講架子上物品的**。說完一遍,基本就是聊完了她半個世紀的情史。
你看,世上還是有人可以和前任物品友好相處的。有時候需要放棄的是分手後不好的情緒,而不單單是一堆東西。
8樓:安吉拉情感
前任對很多人來說是個敏感詞彙,很多人都避而不談,也有很多人求生欲很強,選擇避重就輕的回答,分手後,你們可能還有對方的禮物或者東西,一般你們會怎樣處理呢?是留作紀念還是瀟灑扔掉?
9樓:曉曉肖
如果在一起的時候,他送了很貴重的東西,那分手之後就要去還給他,如果是一些很平常的東西,那就可以繼續用,沒關係。
10樓:書書書書書書書書
我把它們收拾好放在了乙個大箱子裡,放手了我就把它小心翼翼的放到了床底下。現在快一年過去了,如果不是看到這篇文章 我已經忘了還有這些東西。
11樓:
離婚並且再婚以後,跟前任的結婚照該怎麼處理呢?是該消恢呢還是該帶到信任家裡呢?
12樓:可靠的西西水瓶
如果是他們家族有紀念意義的,比如什麼祖傳手鐲之類的,最好還給前任,剩下的賣掉或者扔掉。
13樓:
把他的**打包好封存在箱子裡,永不見,免得睹物思人。他的東西沒用的寄還給他,有用的自己留著。
14樓:
我會扔掉所有的東西,不會保留任何一樣,包括記憶,不要再記起關於前任的一切。
15樓:江然_錦
整理一下,如果有用就留下來自己繼續用,如果沒用就扔掉,沒必要把東西都還給前任。
16樓:小仙女呀
能給的全部都還給他,其他的小禮物我會用紙箱裝起來,用膠帶封緊收起來不再開啟。畢竟曾經在一起的時候也很美好。
17樓:行空
不想要的就丟掉,捨不得的就留下。關於前任的東西已經不屬於那個人,那是你的東西,裡面珍貴的部分當然會捨不得丟掉。
18樓:有點
對於前任留下的東西我會打包好能還的就還給他,其他的話就扔掉吧,反正沒什麼用了。各自開始新的旅程。
19樓:子聆
價值高的可以還給他,畢竟都是他花錢買的,其他有用的可以留下,沒什麼用處的就扔掉吧。
20樓:心似蒼井夢成空
都還給她了,我怕看了難過
21樓:爬德州**
中國移動?。。。。。
22樓:團團和丟丟
能還給他的就全部還給他,不能還給他的就全部扔掉,對於前任的東西是一定不能留的。
關於前任的東西,該怎樣處理
23樓:
如果真的放下了,就徹底一點,全都扔了,讓自己慢慢去淡化那些記憶,重新接受新的開始;但如果你真的想留下作為乙個紀念,並且還能壓著住自己內心的思念,那是可以留做紀念的。
24樓:
全丟一樣不留,別回頭
前男友的東西該怎麼處理?
25樓:行動的兔子
前任的東西可以繼續用,或者送人,實在沒用的,就扔掉。
人已經走了,東西卻還都在,到底該拿這堆愛情遺物怎麼辦?畢竟分手很常見,和平分手卻不常見。帶著戾氣結束一段感情,很容易就錯誤的處理那些愛情中的遺物。
有的人就在分手後特別不甘心,把男友的東西統統打包,打**把對方叫回來取東西。那堆東西不僅是你們之間牽連,這個打**的舉動也成為你們此生最尷尬的互動。
也有的人會在氣頭上的時候,惡意損壞前任的東西。損壞東西,首先是浪費,其次更容易後悔,畢竟砸爛再燒成灰的東西無法復原,日後真想再睹物思人都沒機會。
再就是把前任留下的東西轉手就送別人。個人覺得,都前任了,把他留下 的東西送別人也沒什麼,只要接受的人不介意,自己當然沒問題。
無論是什麼樣的處理方式,能如此隆重的對待幾樣物品,恰恰證明了你根本放不下對方。其實對待前任留下的東西,並沒有所謂正確的處理方式。
有時候放棄一些無用的儀式感,反而會更輕鬆。那些不過是帶著一些愛情回憶的東西,東西本身不帶任何感情,更不具有威脅,帶有感情的,不過是失戀了的人罷了。
如果前任留下的東西還能繼續用的,就無所謂的留著,沒準對方就會氣急敗壞的跑來要回自己的東西。
如果對方留下的東西放那兒除了惹得你傷心,不過是一堆無用的生活垃圾,想要開始新生活的你,根本沒有空間再容納它們了,乾脆就大方的丟掉。
總之,你需要忘記的是乙個人,而不是絞盡腦汁的和那個人留下的東西較勁。感情說沒就沒,對著一堆東西傷心的時間還會很長嗎?並不。
記得之前看過乙個西班牙電影,具體名字不記得。只記得裡面有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太,開了一間專門售賣二手愛情物品的小店。其中絕大部分的東西都是她自己的私藏。
每當有客人和她聊天,她都特驕傲的對著來人講架子上物品的**。說完一遍,基本就是聊完了她半個世紀的情史。
你看,世上還是有人可以和前任物品友好相處的。有時候需要放棄的是分手後不好的情緒,而不單單是一堆東西。
你會怎樣處理前任送給你的東西,分手後前任送給你的東西你是怎麼處理的?
名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好好珍藏起來。因為每段感情都非常來之不易,前任也是曾經愛過的人,也會有一些美好的回憶,所以我們應該要對過去心懷感恩。感謝每個我們愛過和愛過我們的人。 段幹聽蓮 我會在分手之後就用乙個大紙箱,把那些東西全部放在箱子裡,封好,根據我和他之間的關係選擇郵寄給他或者是放在我的家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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