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不捨得孩子怎麼辦,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時間 2022-05-07 17:40:05

1樓:

你好,請給小筆二十分鐘時間為您編輯答案,請不要急著採納別人。 我真不知該說你是個負責人的爸爸還是不負責任的爸爸,既然能達到離婚的程度,當時就應該好好慎重的選擇愛人,因為確實不該草率,不過既然問題發生了,我就不討論過去了。 你無非是想取乙個折中的辦法罷了,既不傷害孩子,又能讓你不和老婆這麼生氣。

說實話,魚和熊掌是不能兼得的,如果你的孩子三歲了,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離婚的話你的孩子一定,且肯定會是問題兒童,我想這正是你糾結的地方吧。 自古勸和和不勸離,這是路人皆知的道理,小筆的意思也是能和好就和好,盡量不要離婚。我看了你對別人問題的補充,我依然想不通這麼內向的愛人你為什麼要娶她,但是小筆還是認為你既然結婚了就不要離婚。

我認為內向的人不一定是不講理的人,她內向的話你好好想想是溝通的不夠還是你的脾氣太大對她造成過傷害,我也是認為不應該打女人,我當時和戀人爭吵最激烈的時候是打了桌子,把自己手打疼了,但是也沒有打老婆。 家庭的瑣事誰都有,即便你離婚了也會有,有些時候多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不好,如果因為瑣事你不吵,她本來就內向,又怎麼可能吵呢?很多事情當你以後長大了就知道那都不是事情,你兒時或許為了乙個玩具哭好幾天,結婚了因為乙個破事吵的不停,當你五十多之後你就暮然回首,自己怎麼這麼幼稚啊,難道不是嗎?

每個年齡段思考問題的感覺不一樣罷了。在你今天看來是問題的問題,以後你想開了就知道你的想法依舊很天真罷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是重要的還是做人的心態,身為男人就應該大度一些,這才是爺們,小筆知道你的老婆肯定也有很多不盡你意的地方,甚至很過分的地方,你應該學會一點點引導她,她不是聽不懂話,內向的人如果遇到了好人也會變的外向,你仔細想想你的愛人是不是和你結婚之後才發生很大的變化?

那難道不能說明你的愛其實是不夠的嗎?你身為男人在女人有了你的孩子,已經為你付出這麼多的時候選擇離婚,你不覺得這麼做很對不起那個女人嗎? 是是非非無非是內心的一絲倔強罷了,退一步海闊天空,你的老婆是用來愛的,不是用來吵架和鞭撻的,女人都是脆弱的,你對她好一些她是知道的,她自己犯錯誤她也知道,我覺得寬容是最尖利的吵架,那會讓人徹底慚愧和改正,你覺得呢?

為了你的孩子,為了你爺們的身份,為了你長大之後不會後悔,還是不要離婚了,小筆的父母就離婚了,如果時光倒流,我斷然會阻止的。因為這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讓人想象不到的,孩子長大對你的恨,會讓你即便離婚之後也快樂不了,這是實話啊。 好了,小筆要說的就是這麼多,希望你對愛人寬容點,用大度和理解去疼愛你的女人,你記住,如果你真心去愛的話,這些瑣事就會消失,不信你可以試試。

筆下有情作答。

2樓:夏梔花語

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3樓:限量人生

這個是乙個複雜的事情,難論斷,難辨別,難道明說白!也很難辦!

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4樓:哎喲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發兩個事例給你參考:

我跟老公是朋友介紹認識的,算是相親吧,其實我那時候很排斥相親的,可是我也沒有別的辦法認識男性友人,所以我也只好答應相親了。

那時候覺得老公人還行,話也不是特別多,而且人也還算實在。也沒想多的,就跟他結婚了。結婚最開始一段時間還好,但是到了後面我才發現他脾氣很壞。

雖然看起來是個老實巴交的人,但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老是在外面喝酒,喝的爛醉如泥,回到家就對我破口大罵,而且罵的很難聽,甚至動手打我。

我忍了很久,我心想我還有個孩子,我為了孩子怎麼養也得忍下去,我得保護孩子。就這樣,我忍了他十幾年,這十幾年我的孩子就是支撐我過到現在的支柱。

我老公工作一般,最近幾年他們公司效益不好,他收入少了很多,我自己做小本生意,賺的比他多。

所以他就很少去公司,就在家裡玩遊戲,聊天,每天就呆在家裡,我讓他給我幫忙什麼的他絕對不肯,我有時候很無奈,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嫁這樣的男人,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能堅持下來。

現在已經是這樣了,反正我已經心死了,我為了孩子沒有破壞這個家,沒有離婚,但是我的生活現在已經是一地雞毛了。

但我不在乎了,只要我過得好,我孩子過得好,我就給足了。

羅娜:天天跟老公吵架,孩子離家出走了

我跟老公結婚10年,我們最開始結婚的時候條件很差,但是那時候我根本不嫌棄他,他也不會看不起我,我們真的就是白手起家,窮的要命的。打拼到現在我們已經過上好日子了。

換了大房子,日子也過得很好,但是我老公卻拋棄了我。真的是男人有了錢就變壞,他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我跟他鬧過,吵過,他要跟我離婚,可是我捨不得離婚。

我不想離婚,我很愛我老公,我覺得我們一起走了10年不容易,就這樣走散了我不甘心,也不情願。

離婚沒有成功,就這樣攤牌了,他也不再跟我好好交流了,我們再也沒有共同語言了,在家裡都不怎麼說話了。

時間久了我們基本就是零交流,沒有了感情了。

我們基本一說話就要吵架,每次都吵架,天天吵,我們孩子也9歲了,懂事了。她看到我每天跟我老公吵架,有一次她離家出走了,把我們全家都嚇死了,到處找她,找了很久才找到。

我為了孩子,不再跟老公吵架,雖然這樣,但我知道我們已經沒有感情了,我們已經沒有了感情,沒有了夫妻之間應有的交流,為了孩子我就這樣勉強的過了。我是怕孩子再一次離家出走,為了照顧孩子,為了她能夠健康成長,我只好這樣委屈自己了。

我非常明白你所描述的問題,其實這只是夫妻相處中的其中一方面——解決衝突的方式出現了問題,關鍵是你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問題,從何入手?怎樣保護自己?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克婚姻質量評估》提到,婚姻關係是需要綜合考慮的,除了解決衝突的方式,還有另外十個方面需要你綜合考慮分析——婚姻期望、性格相容性、分享與溝通、解決衝突的方式、財務管理、休閒活動、性生活、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用這十一要素可以判斷兩人的契合程度?

哪些是你們的風險區域?哪些方面需要提公升?你可以根據這些優勢如何改變當前的困境。

6樓:愛喝粥

兩個方式;

1.不離。2.取得子女扶養權。

一、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周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法院在對子女撫養權進行判決的時候會充分考慮子女的實際年齡,如果是未滿2周歲的,那麼撫養權一般會判給女方,而要是子女已滿10周歲的話,那麼會徵求子女的意見。

7樓:柯運旺諸琬

孩子很重要,但是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自己活得好,才能把孩子帶好。

同樣我認為,夫妻間需要的是包容,如果還有可能,珍惜7年的來之不易。責任感可以培養,工作可以再找,能夠走到一起,說明曾經擁有美好,

現在最重要的,不是孩子,而是你內心真正的聲音。

救我個人而言,不喜歡拿孩子當藉口,幸福要自己把握,把壓力放在孩子身上,對孩子,對你,對兩個男人都不公平。

8樓:筆下有情

你好,請給小筆二十分鐘時間為您編輯答案,請不要急著採納別人。

我真不知該說你是個負責人的爸爸還是不負責任的爸爸,既然能達到離婚的程度,當時就應該好好慎重的選擇愛人,因為確實不該草率,不過既然問題發生了,我就不討論過去了。

你無非是想取乙個折中的辦法罷了,既不傷害孩子,又能讓你不和老婆這麼生氣。

說實話,魚和熊掌是不能兼得的,如果你的孩子三歲了,我可以負責人的告訴你,離婚的話你的孩子一定,且肯定會是問題兒童,我想這正是你糾結的地方吧。

自古勸和和不勸離,這是路人皆知的道理,小筆的意思也是能和好就和好,盡量不要離婚。我看了你對別人問題的補充,我依然想不通這麼內向的愛人你為什麼要娶她,但是小筆還是認為你既然結婚了就不要離婚。

我認為內向的人不一定是不講理的人,她內向的話你好好想想是溝通的不夠還是你的脾氣太大對她造成過傷害,我也是認為不應該打女人,我當時和戀人爭吵最激烈的時候是打了桌子,把自己手打疼了,但是也沒有打老婆。

家庭的瑣事誰都有,即便你離婚了也會有,有些時候多想一想自己是不是也不好,如果因為瑣事你不吵,她本來就內向,又怎麼可能吵呢?很多事情當你以後長大了就知道那都不是事情,你兒時或許為了乙個玩具哭好幾天,結婚了因為乙個破事吵的不停,當你五十多之後你就暮然回首,自己怎麼這麼幼稚啊,難道不是嗎?每個年齡段思考問題的感覺不一樣罷了。

在你今天看來是問題的問題,以後你想開了就知道你的想法依舊很天真罷了。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是重要的還是做人的心態,身為男人就應該大度一些,這才是爺們,小筆知道你的老婆肯定也有很多不盡你意的地方,甚至很過分的地方,你應該學會一點點引導她,她不是聽不懂話,內向的人如果遇到了好人也會變的外向,你仔細想想你的愛人是不是和你結婚之後才發生很大的變化?那難道不能說明你的愛其實是不夠的嗎?你身為男人在女人有了你的孩子,已經為你付出這麼多的時候選擇離婚,你不覺得這麼做很對不起那個女人嗎?

是是非非無非是內心的一絲倔強罷了,退一步海闊天空,你的老婆是用來愛的,不是用來吵架和鞭撻的,女人都是脆弱的,你對她好一些她是知道的,她自己犯錯誤她也知道,我覺得寬容是最尖利的吵架,那會讓人徹底慚愧和改正,你覺得呢?

為了你的孩子,為了你爺們的身份,為了你長大之後不會後悔,還是不要離婚了,小筆的父母就離婚了,如果時光倒流,我斷然會阻止的。因為這給孩子帶來的傷害是讓人想象不到的,孩子長大對你的恨,會讓你即便離婚之後也快樂不了,這是實話啊。

好了,小筆要說的就是這麼多,希望你對愛人寬容點,用大度和理解去疼愛你的女人,你記住,如果你真心去愛的話,這些瑣事就會消失,不信你可以試試。

筆下有情作答。

不捨得孩子怎麼離婚,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我該怎麼辦?

尋找對方不撫養孩子的證據,舉出自己的經濟條件,教育條件好的證據,來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您的問題在於您是否真正的下定決心要離婚,如果您希望繼續維持婚姻關係,需要和您的先生認真交流溝通,嘗試恢復和諧的夫妻家庭關係 如果您想離婚,對方也同意,且在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方面都沒有分歧的話,您雙方可以一起去民政局辦...

我想離婚孩子怎麼辦,我想離婚又捨不得孩子該怎麼辦

需要你們雙方本著孩子最大利益出發,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印發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的通知 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

想離婚怎麼辦,我想離婚怎麼辦?

其實離婚這件事本身對孩子的影響是有限的。之所以很多單親家庭的孩子出現問題,主要是因為孩子缺少愛,高質量的愛!因此只要你對孩子的關心和愛不變就行,你還可以更加提高愛的質量。我相信孩子他爸也不會因為離婚就不愛孩子的。如果他真的不關心孩子了,也不是因為離婚造成的,是他本來就有問題。對孩子來說,生活環境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