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算命的算得很準嗎?算命先生是多,但算得準的卻很少,可以去恃廟裡找高人算算挖~~其實有時候還是蠻準的,我見識過~~~雖然說不要相信迷信,但是有時候也應該相信一點~
2樓:雪舞風華
有的事。不能不信。
但也不能全信。
比如說這個。
不管怎麼樣。
事成之後你都得考慮萬一那天真的來了怎麼辦。
補充:要做到家裡人祝福他們兩個。
我認為不可能。
老一代人都很固執的。
也許你可以用找幾個另外的算命先生騙過去,或者再乾脆點,兩個人私奔。
但是老人畢竟是多吃了幾年飯的。
如果真的發生了那樣的事了。
老人家肯定第乙個想到的就是………
所以那個男人一定要有這樣的打算。
那個時候怎麼辦。
3樓:空素琴狄己
真正的愛,是接受,不是忍受;是支援,不是支配;是慰問,不是質問。
真正的愛,要道謝也要道歉;要體貼,也要體諒;要認錯,也好改錯。
真正的愛,不是彼此凝視,而是共同沿著同一方向望去。
也許,愛,不是尋找乙個完美的人;而是,要學會用完美的眼光,欣賞乙個不完美的人。
牽了手,就不要,隨便說分手。
或許,愛就是心甘情願的付出,甘苦與共的分享。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可貴;不要等到傷害了才來乞求原諒;有些東西失去了永遠不會再回來。
如果乙個人向你表白,無論如何請珍惜他/她對你的愛,即使只能做普通朋友;或許乙個人純真的表白不會再有第二次。
因為善良,所以可愛;因為可愛,所以美麗;因為美麗,所以嚮往;因為嚮往,所以相愛。
不是因為孤獨才相愛,而是要讓相愛的不感到孤獨。
是愛,而不是時間,能夠**所有的創傷。
人的一生,總會有大段的平淡,打斷不盡如人意的遭遇,是愛,讓我們想到美好,仍然有希望。
有愛,你就不會感到艱難是一種負擔。
珍惜現在擁有的,遠遠比追求還沒有的更重要。
4樓:法邦網專家
屬於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因此,可以訴訟離婚。
屬於事實婚姻: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這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所以,可以起訴離婚。
她應該怎麼辦
5樓:法邦網專家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四項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女方可以向男方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一般是會支援的。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23年修正)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你好,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收集無感情的證據。
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果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一方堅持離婚的,應判決准予離婚。司法實踐中,如果分居二年以上,一般認定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她這樣我該怎麼辦?
6樓:不想乖下去
放棄吧,不管你有多麼不捨得。最好的辦法,找乙個合適的女孩子來從新一段感情,時間是這個世界上最奇妙的藥,它可以讓你發展一段情,愛上乙個人,也可以讓你淡忘一段情,忘記乙個人。
7樓:歐陽雨諾
放棄吧 她都已經和別人交往了。
~~也許對你的愛沒有原因地厭倦了 所以她說不出什麼原因分手。
8樓:石頭丶叔
是你的。 跑不掉。
不是你的。 搶不來。
放手把。鬆手把。 不是鬆手她。
而是對自己鬆手。
對於她,我到底該怎麼辦?????
9樓:魑魅魍魎
為什麼了過了大半年又經常找你聊?為什麼還那麼想親近你?
她和她男朋友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還是她發現她的男朋友不如你?愛乙個人痛苦 錯誤的談一次戀愛更痛苦 夥計好好調查下到底怎麼回事? 愛與不愛別人給不了你答案。
看你自己的了 祝你幸福。
10樓:小人物_大世界
哥們你在玩火吧~這種女人就是利用你。。。反正我聽你的話語,有那麼個意思。。。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啊,就是她有點喜歡你,想腳踏兩隻船,其實她有男友就不該來招惹你,招惹你對你曖昧,就是她不負責的一種態度,不太喜歡這種女人~~
雖然我也是女的。。
對你表示同情,我只能告訴你,自己努力去嘗試吧,你要是不怕受到傷害的話,就去再次表白,和她坦白的說。。。這樣老曖昧,你自己心裡不憤恨麼?
11樓:江嘉怡皮風
只想問下,這樣下去的結果是什麼,先不管你們有多大,但這樣繼續下去,你們總會有自己的那乙個家吧,難道還這樣曖昧下去,要麼就向她表白,要麼就快刀斬亂麻,以後,至少有這樣一段感情可以值得去回憶,
12樓:我是來請學的
那你應該勇敢的去接受這個女孩子。。你先去試了才知道結果。。你不試以後可能會後悔哦。。
自己想清楚吧。。給你建議就是勇敢去接受一次。
13樓:那年高考
一句話,對得起自己對得起他人,剩下的需要做什麼就看你了,,,男人做事不要為萎縮,該做的時候不要猶豫,否則,哥們你很可能會後悔啊。
14樓:匿名使用者
像這樣,她能開朗的跟你聊天,說明她現在很幸福,並不是哭喪著臉跟你訴苦,所以說明,她現在並不是希望跟你發展什麼,只是想成為好朋友,另外,你喜歡她,她在你面前也有優勢感,所以跟你聊天不會很拘謹。這樣的情況,就要看你心裡平衡位置了,你要把她放在乙個朋友的位置去處,相信我。
她現在應該怎麼辦?
15樓:留戀白日夢
懷孕期法院不會判離婚,違反法律的協議無效。婚姻期間債務雙方共同承擔。趕緊找律師走法律程式處理相關事宜。
16樓:山東風清雨
既然已經離婚,就不要再自己當個準媽媽了。拖著這麼大的身孕,以後還要生活的,豈不是自己給自己使絆啊?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不怕他不還。到時候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17樓:網友
訴諸法律。去法院起訴她老公。
18樓:北冥有魚名鯤鵬
再相處一段時間觀察看看,也許她太敏感了吧,如果真是這樣就早點結束吧,以免產生尷尬的局面。不過也不能胡亂測試喔,萬一她老闆不是她想得那樣可就雞飛蛋打了。
她該怎麼辦?
現在分手還只是分手哦。只是一次不成功的戀愛。一次簡單的感情經歷而已。而且明明已經知道不合適。那還有什麼必要繼續走下去呢?讓不成功的愛情變成不成功的婚姻?讓分手變為離婚?勸勸你同學吧。現在分手還可以做朋友。見面還能打個招呼哦。而且雙方都知道情況。相信分手不會很難。而且不會很痛苦的。雖然7年了應該好好珍...
我喜歡她怎麼辦,女生知道我喜歡她!我該怎麼辦?
才旻熊沈然 這個嘛 很簡單,以前又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相處,這才是關鍵。我覺得你們這樣的關係還應該循序漸進。畢竟不在一起,一年多不見了,變化肯定也會有。不能急於去表白。首先呢,打 敘敘舊啊,聊聊開心的事啊。剛開始打 的頻率不要太多。在這其中,各種節日啊,各種比較大的紀念日啊,都可以發發簡訊祝福一下。當然...
該怎么辦,不想傷害她,該怎麼辦,不想傷害她 70
腳踩地 這種狀態除非心態轉變才有繼續的可能。我是過來人,曾也因為有這樣的情況失去了愛人,兩個人在一起要麼互相信任不去猜忌,要麼就會深陷其中難以自拔,看了一次就會有第二次,長此以往兩個人都不好過。兩條路可以選 1 面對面懇談一次開誠佈公,他有不妥你難以接受那就和平分手。2 不去自找煩惱認為他可以依靠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