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剛榮
沒有,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村集體財產,在你把戶口遷出村集體之後,村集體的權益也就和你沒有關係,宅基地上的房子在你爸媽去世之後,你可以繼承房子的居住(使用權),但是不可以對房子外部加固或者重建老房子,現在房子已經自然倒塌,那麼宅基地作為村集體財產也就由村委會代表村集體自動收回。
2樓:水鄉泥人
可以的,翻建老屋是允許的,但也是要履行審批手續的。
3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父母的房子肯定需要有人繼承呀,繼承人當然有權重建了! 謝謝
4樓:
朋友你好!你父母已經去世,你的戶口遷出去了,房子倒塌,你當然有權利重建,你父母住的是自建房,佔用的地基應該是集體土地,這種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交易,轉讓等,你的戶口不在,但是你始終是你父母遺產的繼承人,所以你有使用權
5樓:
有父母血緣關係的子女。不管戶口在不在父母這裡?,都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你有權重建你父母的房子。
6樓:儲曉蘭
子女是父母的繼承人,如果有多子女要協商一下,如何處理好繼承的權力,只有你自己那肯定是有權力的。
7樓:
《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 第四十八條 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戶口已轉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
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是由村集體按“一戶一基”的規定,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戶建房的。如戶主去世,戶口本上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由集體收回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產滅失後再收回。
你的或你的家人戶口已遷走,就不是該村村民,集體應該收回你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產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你可以繼續使用該房產,直至其滅失。你在宅基地上拆舊蓋新,村集體不會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