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杭淑蘭時妝
個人覺得無論跟誰父母都應該多陪陪孩子。女孩的話跟母親比較好,由父親支付生活費。因為女孩子有的東西還是需要母親指引,男孩的話自然跟父親比較好。
但是作為父母。即使離了,對孩子的撫養責任都不應該改變
2樓:英子妮
父母離婚孩子首先讓他自己選擇一方。如果他不能選擇,就讓他跟生活條件更有利於他健康成長的一方。
3樓:闖長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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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已經成年了麼是男孩女孩
如果這根本就不可能,那麼我建議你還是跟著爸爸,因為如果跟著媽媽,媽媽和別人結婚以後,在媽媽家,除了媽媽餘下的都是外人,在爸爸這,則剛好相反。孩子,小小年紀想的太多了,你喜歡誰就跟誰過,在乙個就是看誰的條件利於你的教育,另一方付生活費就行。父母雖然離婚只不過是他們之間的事,你不要難過,保持樂觀。
總之還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最重要。不要刻意去糾結那麼多。坦誠相待,正常
心態面對。時間會得到驗證。
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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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果姨媽育兒
趙麗穎馮紹峰離婚了!心理學分析:夫妻離婚孩子應該跟誰?
5樓:普涵易
父母離婚,孩子跟誰最好,還是最好是跟母親。
父母離異,孩子到底跟著誰比較好?
6樓:高考張老師
關於這個問題,孩子在父母離婚之後的撫養權歸屬於誰?主要要從孩子此時所處的年齡階段最需要的是父母的哪一方來進行判斷,更是應該多方面的,盡量去考慮孩子的需求,而不是去考慮父母方面所需要的需求。
例如,當這個孩子還是乙個小寶寶的時候。這時對於選擇離婚的父母來講,最好讓孩子跟著自己的母親。因為對於這個時期的孩子來講,他最需要的是成長,而如果你把孩子判給這個時候的父親來講的話,對於孩子的順利長大並沒有什麼益處。
反而是更應該由孩子的母親去撫養這個階段的孩子。
而在我國法律的規定上,當孩子的年齡滿足10周歲以後,對於在父母離婚之後,孩子去跟隨父母哪一方這一方面有明確的規定,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是可以自己進行選擇的。因為在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自己的意識已經相對於來說有自己對於問題的主見。
當然,法庭在對這種現象判決的時候,也會向父母方面進行考慮,例如當父母雙方中的一方,自己已經沒有了生育能力,而且也沒有其他子嗣存在的時候,一般來說會將現有的孩子判給這一方。而對於父母雙方如果有一方存在著家暴的行為或者說有吸菸酗酒,甚至一些喜歡辱罵他人的一些惡習的話,在法律判決的時候也會考慮這些成分進去,盡量不會判給有這些惡習的人。
7樓:j清如
我覺得父母離異對孩子太殘忍了,不能保證哪一方不會再婚,所以跟著誰都很難,必須選乙個就跟著媽媽吧。
8樓:那就
父母離異,我認為孩子應該跟著財產比較多的一方比較好,因為能受到更好的教育,有更美好的未來
9樓:高中黃老師
跟著比較愛自己的那一方最好,如果媽媽更愛孩子就跟著媽媽,如果爸爸更愛孩子就跟著爸爸。
10樓:一目了然老師
如果父母離異,孩子應該跟著脾性較好的那位。
11樓:易縷烊光璽愛
我認為應該據情況而定,如果孩子比較小,應該跟著母親,如果孩子已經大了,應該考慮他自己的想法。
12樓:嚮往
父母離異,如果是女孩子的話,盡量是跟著父親比較好,因為能接受到更多的教育,如果是男孩子就母親,因為母親能夠更細心的去呵護他的生活
13樓:冬之寒十
我個人認為父母離異,孩子肯定是要跟對自己好的人比較好,因為不然的話,以後父母重新結婚,就可能就會傷害到自己。
14樓:哦哦家裡人弄
其實這個說不准的,要看具體的父母是怎樣的乙個性格狀況,要具體的分析。有的家庭跟著父親還是挺好的。
15樓:涼涼夜成河
具體情況吧,孩子願意跟誰就跟誰,誰也不能強求,但最好還是別離婚了,都是大人了,什麼說不開。
父母離婚孩子跟誰比較好
16樓:劉大妮職場說說
這個跟小孩的年齡是有一定關係的,而且也不能單純地說跟著誰會比較好,要看家庭的實際情況。
如果小孩8歲以上了,雙方爭奪撫養權,這個時候小孩的意見特別重要。首先,要看看孩子選擇願意跟著誰;再來,看下雙方的條件,孩子跟著哪方會對孩子的成長更為有利。這個條件,不單單指的是物質條件,還有父母對孩子平時的感情、陪伴等,如果單純只是物質條件特別好,但不能給孩子更多的陪伴、關愛,這樣對孩子也是不負責任的。
那如果孩子年齡比較小,母親也有能力負擔,是跟著母親會比較好的,幼小的孩子更需要母親的照顧與陪伴,親媽對孩子總歸是好的。
17樓:鼠貓同人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等。
二、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
四、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五、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18樓:闖長離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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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已經成年了麼是男孩女孩
如果這根本就不可能,那麼我建議你還是跟著爸爸,因為如果跟著媽媽,媽媽和別人結婚以後,在媽媽家,除了媽媽餘下的都是外人,在爸爸這,則剛好相反。孩子,小小年紀想的太多了,你喜歡誰就跟誰過,在乙個就是看誰的條件利於你的教育,另一方付生活費就行。父母雖然離婚只不過是他們之間的事,你不要難過,保持樂觀。
總之還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最重要。不要刻意去糾結那麼多。坦誠相待,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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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七零後的我
一般要看小孩年齡,夫妻雙方各自的經濟收入,再看小孩更願意跟誰。如果小孩是哺乳期跟媽媽居多。如果小孩五六歲,就看誰有能力養小朋友。
20樓:選擇中醫
要看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兩歲以下,父母離婚必須跟著媽媽,如果孩子八歲以上,看小孩意願,願意跟著誰。不過父母最好不離婚,不管孩子隨爸媽那個,都會有繼父或繼母,都不如親爸親媽好。
21樓:
這個問題要從幾個方面考慮,一是徵求孩子的意見,和孩子溝通。二是要看孩子跟哪一方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三要看哪一方的經濟條件比較的穩定。如果孩子還小的話,雙方協商看和誰更有利。
主要是生活和上學等方面,個人觀點是男孩跟男方,女孩跟女方,這樣在生活中也比較方便照顧。
22樓:侍芹
父母如果是在維持不下去,婚姻一定要離婚的話,我個人感覺孩子還是跟媽媽比較好,因為媽媽是對孩子很心疼,很友愛的俗話說有了後天就有貨嗎?爸爸明顯是粗心的之王爸爸的疼愛孩子,還不如指望媽媽,所以我感覺孩子還是跟媽媽好。
23樓:
父母離婚一小孩跟母親比較好,有乙隻古話是說亂做亂世。做官的老子。不能吃討飯的娘。所以說,麻煩娘再搶他會把小孩子帶的很好,如果父親就沒有那麼仔細認真了。
24樓:繁華正當時
我父母離了婚,父親再婚,母親也再婚!我跟了母親母親找了後爸,我受了傷害,但是總歸來說我跟母親受的傷害還能撫平!男人嘛瘦點委屈傷害算得了什麼呢!
25樓:
夫妻感情破裂,孩子無辜,無論跟誰都應該讓孩子有個美好的童年,不能讓孩子缺少父愛或者母愛,可現實很骨感,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孩子盡可能多的愛吧。
26樓:枝花亂顫
離婚孩子跟誰比較好?個人認為要尊重孩子的選擇,孩子願意跟誰就跟誰?無論孩子跟誰?
另一方都有扶養的責任照顧好孩子,看得正常長大盡到養育的責任,大人離婚,不要給孩子造成心靈上的陰影,孩子只要陽光,開心快樂,長大就好
27樓:韓峰律師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孩子跟著誰最為對孩子有利,就跟著誰,即以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有利為第一原則。
28樓:但禕木
父母離婚孩子跟誰這個問題吧,看孩子的大小來選擇,如果孩子不能自理跟隨母親比較好,如孩子十歲以上有他她自己的選擇,尊重孩子的選擇為好。
29樓:佛雰
父母離婚,孩子跟著母親會比跟著父親還要好,因為母親能夠全身心的去照顧孩子,哪怕將來要結婚了也會優先考慮這個男人會不會對自己的孩子好。
30樓:
首先,父母最好是不要離婚,如果實在必須要離婚的話,孩子跟誰最有利就跟誰,還有一點就是孩子的意願,這點不能忽視。
31樓:走向未來
誰比較有耐心,能陪孩子就跟誰,一般孩子小最好跟母親,如果孩子大了,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
32樓:
我覺得那肯定就是勸一下就好了但父母卻來不要公司不要鬧離婚那肯定就是還該做的
33樓:風清雲淡
孩子跟誰,最好要看誰對孩子負責任,上心,真心疼愛孩子,這樣孩子跟著才不會受委屈,才能快樂,健康成長
3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考慮到孩子,最好是不要離婚,大人犯錯為什麼要孩子買單,離婚以後,孩子跟誰都不是完整的家。
35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還是孩子的意願比較好。尊重孩子的選擇。孩子是有他們自己的想法的。
如果父母離婚,孩子和誰一起生活比較好
36樓:小魚服裝品鑑官
當然跟女方對小孩好。只要離婚孩子都跟女孩,想要孩子的男人會慎離。有孩的離婚女性都帶孩子,再擇偶男方就只好要麼接受,要麼不考慮再婚媽媽,為再婚媽媽省麻煩。
孩子給男方,男方多顧不上,要麼扔給老人,要麼給後妻管,對小孩的教育和長成不利。如果女人本是獨女家庭,或女性年齡大無法再生育,或不能走人新家庭,將成失獨之人。所以,財產分配多給女方,讓女方擁有孩子。
37樓:匿名使用者
十周歲以下的孩子沒有選擇權。十周歲以上可以考慮孩子的意見。
《婚姻法》規定,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夫妻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離婚時孩子歸屬基本原則是「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第二,哺乳期後的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
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
《婚姻法》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父母離婚我該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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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孩子來說,沒有任何乙個孩子是希望看到自己的父母離婚。畢竟父母對於他們來說就是最溫暖的存在,有他們在的地方就是家,一旦他們選擇了離婚,自己的這個家就支離破碎了,即便是父母對自己很好,但是也不會出現以前一家人坐在一起其樂融融的場景了。而且讓我印象特別深的就是在我小的時候他們鬧離婚,我無意間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