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嘉禾生活
如果是這種情況還是離了比較好,在一起,他感情不可能全部傾注在你的身上,而且對孩子也不是太好。
2樓:檢初曼
太噁心了,如果要是有事實,你又沒有辦法讓他與你一人為妻那選擇權是就是你自己,要是為了孩子就選擇繼續留下,如果要是能放下所有就選擇離婚。
3樓:吃土
你先當不知道,默默收集證據,比如你老公和他那位的聊天記錄截圖,老公和他那位的熱**,多備幾份證據,不要全放乙個攝影裝置防摔壞,實在不行可以去質問你老公邊負問邊錄音證明他是同性戀,再到法院起訴離婚,不要怕孩子知道,正好教教孩子同性戀不可怕但不能像你公這樣做。
4樓:網友
如果你覺得那種事情你沒有辦法接受了,以後甚至要跟他在一起都很困難的話,那最好是離吧。
5樓:馬特雷波迷
這事是很添堵呀!!
但你如果感情有潔癖,那也沒有離婚之外的更好選擇。
但你應該先收集證據,然後再和老公協商。
最好請他淨身出戶口,這樣對孩子的影響最小。
如果他給臉不要臉的話,那你就只有打官司了,然後提出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的一切賠償,並要求他淨身出戶。至於法庭怎麼判決,那就是法庭的事了。
6樓:網友
不知你說的同妻。
是什麼意思?但是已經有了孩子,離婚還是要好好考慮一下,因為畢竟離婚給孩子的成長造成一定的影響。
7樓:暨雅寧
不管是離婚還是結婚,都要經過深思遠慮,以免以後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8樓:網友
你說的是真是假?很難想象,這要是真的也是夠噁心的,離不離婚在你自己,這個絕對的脫離世俗,沒有人能接受。
9樓:網友
這個要看感情深不深。只能自己把握。
10樓:蒲公英顆粒
這事只能你自己決定,但是感覺挺噁心的,還容易感染病。
發現自己是同妻還要不要離婚
11樓:翟玉梅
法律分析:看個人意願。這種情況下受害方應該採取訴訟離婚的方法。
夫妻一方選擇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的,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之間的感情沒有破裂的,人民法院不能判決離婚,必須要有證據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破裂的,才可以同意離婚,然後出具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槐宴空,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祥野者虐待、鉛瞎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我沒有 離婚,又和別人有了小孩,以夫妻身份在一起,這樣能不能離。
12樓:小小小**小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消渣態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據此,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視為感情確已破裂,應準拿源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梁悄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4款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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