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若真的鉅額逃稅將受何種法律懲罰

時間 2021-05-04 02:58:41

1樓:平凡忘記

最近范冰冰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法律面前洽人人平等

一石激起千層浪,明星天價收入和鉅額逃稅,成為大家討論的熱門話題。其中最大的一層浪為某著名女影星激起,其工作室發回應宣告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破壞了商業規則」,這等於承認了陰陽合同,網友們戲稱為高階自黑。

如果此事最終確認為真,那將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先說說逃稅可能需承擔的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應包括三項:

補繳稅款,交納滯納金和處以罰款。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演員的片酬屬於勞務報酬,「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小崔的說法,其中1000萬元部分屬於陽合同,應該是按規定交了稅款,這部分沒有責任。

剩下的5000萬元 ,應屬於陰合同部分,扣減20%,應稅所得額為4000萬元。也即應補繳稅款1000萬元。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滯納金根據滯納日期的長短而不同,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來計收,假設滯納了一整年,折算後應交滯納金411萬元;滯納了5年,應交滯納金2000萬元多一點。超過5年未發現,是否應當承擔滯納金有爭議。我認為應承擔,因為法律只是說5年後才發現的不處罰,而稅款滯納金是稅務機關以對納稅人設立新的金錢給付義務為手段,促使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強制執行方式,並非行政處罰。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若按最高處5倍的罰款,這位女明星所應補交各類款項合計2000萬元,最高可罰款1億元。

再說說逃稅可能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201條規定判斷,初次發現逃稅,無論累計數額多大,只要「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可見,現在的逃稅《刑法》風險已不是劉曉慶時代,更為人性化。

只要觸犯了法律任何人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2樓:清清楚楚

法律對范冰冰太寬容了,哪有只罰金就沒事的

3樓:popping坤

看看范冰冰不就是知道了,嚴重的話是會坐牢的

4樓:淡定的神棍

在法律的面前不管你是明星還是什麼都是一樣的,一樣會受到制裁

5樓: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逃稅和普通人一樣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樓:一定要取名天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當然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7樓:做你的宋先生

罰款是小事,會坐牢的

8樓:天武道祖

罰款,嚴重還要吃牢飯。

影視明星如不遵守法律規定偷稅漏稅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9樓:真我的風彩

偷稅漏稅將會受到,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劉曉慶就是案例。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個人所copy

得稅法》規定,演員的片bai酬屬du於勞務報酬,「每次收入zhi不超過4000元的

dao,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滯納金根據滯納日期的長短而不同,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來計收

《刑法》第201條規定判斷,初次發現逃稅,無論累計數額多大,只要「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影視明星他們不遵紀守法,和普通人一樣也得是定期補交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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