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日常小八卦君
還是要看他自己本人吧,考慮的比較多,公布了是否對這個事業影響,以及他們是否能夠走得長遠
2樓:亢安露
他們自己的思路吧,他們想給自己留點空間,一旦公開,備受關注,感覺沒有了戀愛的感覺。
3樓:
王麗坤和男友挽手回酒店是工作之外的時間,可以選擇上班的時間公布,都可行的
4樓:職場達人肥乎乎
明星戀情一般都是等穩定以後在公布的,不希望粉絲失望吧。萬一分手了,那不都成假的啦。
5樓:小貓不吃醋
我認為肯定剛開始要委婉一點的,要不網路上又要出現一群噴子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明星們是公眾人物,他們的感情生活一旦公開的話,都是非常受關注的
7樓:方神
美女明星嘛。錢嘛。管誰,反正不是劉漢了
情侶談戀愛去酒店正常嗎
8樓:匿名使用者
談久了,就正常,剛剛開始談就去,不正常。
如何看待酒店本部門員工"戀愛"?
9樓:手機使用者
酒店工作時間的特殊性決定了這是不可避免的,這也是為什麼酒店內部連理頗多的重要原因。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律禁止是不可取的,還是看員工個人素質而言。 檢視原帖》
10樓:小伙
這樣的事情根本就是不可避免的,我們酒店有同一部門上下級的戀愛,也有不同部門的戀愛.本身是沒什麼的,但是要看是處在乙個什麼樣的心態,不影響工作最好. 檢視原帖》
1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酒店如抄同乙個社會,實際襲上大家的交流圈都是有限的,酒店內的所有人員都在一定強度中渡過,有誰能夠有充足的時間來談論感情,工作中產生工作之情延伸至生活中很正常,更何況現在酒店從業人員,尤其是服務員的年齡較小,社會閱歷較淺,不可避免出現此種現象。酒店方作為引導正確戀愛觀是最為主要的,我身邊就有很多這樣的例子,酒店人作為終身伴侶比較辛苦,但雙方更加理解對方!!! 檢視原帖》
12樓:涼月奏丶
我個人覺得員工談戀愛極為正常,都是年輕人嘛.這裡他們成熟的乙個過程,所以不應版該去太多的干涉。如果權乙個部門,乙個崗點的員工在戀愛。
作為管理者可以去進行的合理的溝通。如果他們真的因為談戀愛而影響了酒店利益,那失職的人應該是管理者,因為他不會溝通不會管理。 檢視原帖》
13樓:飛羽無痕
其實一點都不奇怪,bai我們酒店就有好幾
du對內zhi
部員工談戀愛的例子。也沒dao見得怎麼影響工作了。內當然了,他們都是容在不同部門,比如我們前廳部的乙個迎賓和客房服務員,還有總台收銀和電腦班的,以及保安和客房服務員.............
整個酒店四百多號員工,多數隊伍還是年輕人啊,他們也談了好幾年了,這算是很難的吧,年底有好幾對要結婚了,衷心的祝福他們,可憐我的荷包也要跟著扁了,呵呵.... 不過,如果是同一部門或同一崗位的在一起肯定或多或少會影響工作的,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嘛,如果真出現這樣的問題,我也贊同婉勸他們分到不同部門錯開比較好。只要是有出於真心為他們考慮的員工一般可以接受的把 檢視原帖》
14樓:手機使用者
我認為,不是說男
女戀愛了就不好,工作就是工作,工作中產生的默契是最重要專的。有了與她/他的工屬作默契感,工作中不會有太大的失誤。遇到問題後最重要的問題是大家能坐小來心平氣和的談談,找出原因和解決問題,這才是關鍵。
況且大家都是戀人,相互都會謙讓,不會擦出太大的火花。制度是該有規定要如何來管理員工的戀愛問題,我個人還是比較崇尚自由戀愛。只是希望得到領導理解和溝通。
更多是和另一半的溝通。 檢視原帖》
15樓:手機使用者
國內很多酒店都有相關的問題存在,比如上海錦江集團就明文規定同是直系親屬不允許在同一家酒店工作。這也是造成酒店員工流失的乙個原因。 檢視原帖》
16樓:手機使用者
我就在跟自己酒店的談戀愛 是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我女朋友已經準備辭職了以後的朋友共勉!能不談則不談 檢視原帖》
有一天,我喝醉了,男友把我帶到賓館,並且對我做了,作為女生,我該怎麼辦?(戀愛時期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男朋友這個是屬於犯法,在沒有經過你允許的情況下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個就要看你自己的內心了,你可以選擇告他,也可以順勢在一起,當然也可以選擇分手(因為他的行為不能接受),對於怎樣的選擇要看你們兩個的感情,和你內心的感受。
18樓:匿名使用者
先觀察一段時間,看他對你是否是真心的
如果不是真心的,還是趕緊撤吧
雖然說戀愛期,還也不能乘人之危
還是應該尊重你的選擇
19樓:九脈
當做一次重要的人生經歷,不要被思想所束縛。該幹什麼幹什麼
20樓:天雨
有點不小心,不過你愛他,他愛你,還好點,以後他可能提這方面要求,盡量不要答應,除非你樂意
21樓:大大宇
大部分戀愛時的男子是會這麼做的!
22樓:
想和談就結婚,不想談就分手或告他
23樓:公羊澹
真對你好。就談談婚事了
24樓:藺韟
你怎麼想的,就怎麼做
剛戀愛的男友老開玩笑說帶我住酒店 什麼意思
25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們交往了多長時間了,首先說明邀請你去酒店,肯定是要那個了。如果交往時間過斷,不建議去,可以很委婉的拒絕!如果時間差不多了。
你也覺得你們的感情要往下走一步了,那你可以答應他。總之,做任何事不要太任性,要想清楚了!還有一點就是男友以這種方式是在試探你,看你什麼反應!
應該就這麼多了!祝你幸福!
26樓:匿名使用者
他想和你睡覺。剛認識不久,建議不要去。等了解了,確立了關係再說。萬一他有愛滋病呢?
2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去,女人的第一次對於你的一生很重要
28樓:匿名使用者
男生都這樣就是在試探你
29樓:加加加期
其實是在試探你,知道為什麼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困了吧,想去休息一下
31樓:
試探你的,想帶你去開房
32樓:浙百曉
那還有什麼意思··不就想跟你嘿咻啊
33樓:匿名使用者
想和你做男歡女愛之事
34樓:
這是暗示你,以玩笑方式表達出來
35樓:深邃如眼
以開玩笑的語氣來試探你,想法就是想和你睡覺了
和女友在酒店戀愛,我馬上就不做了,她非要我留下不可,還說什麼我不要她了 10
剛確立戀愛關係,就問要不要一起去酒店
3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看出你是乙個比較保守的人,我同意,女孩子還是矜持一點比較好
談戀愛在一起住酒店違法嗎
37樓:卞楚雲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司法解釋:
一、有配偶:「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
二、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未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三、未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具體說來,要看雙方當事人是否在一起吃住,是否共同勞動、共同生產,是否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的時間長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有類似夫妻間的扶養扶助行為,相互是否履行夫妻間的其它義務。
38樓:浪漫的孤獨者
不違法!只要能說明對方的身體資訊就沒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