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綜合管理小助手
自己記錄的考勤可以作為打官司依據。不過參考意義不大。最好是有公司人事部提供考勤記錄。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考勤記錄的話,就可以作為投訴的證據的,另外的話,比如說有工作證或者是有你簽字的工作檔案,工作服的都是可以作為有勞動關係的證據的
3樓:盼不到的大黃蜂
顯然不可以,自己的記錄不可能作為證據,誰能證明不是你自己隨便寫的呢
4樓:
這個打關係的證據不是很有力的,
因為是自己的記錄,自己做的記錄是隨意的,證據不充分。
所以自己上班考勤不是可以作為打官司的證據的。
5樓:九菱
上班老闆沒有考勤記錄只有自己記錄的上班考勤,也是可以作為打官司的證據的,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就可以
6樓:逆天火狐
都沒有考勤記錄,你怎麼上班的自己記錄的考勤公司那邊也會認可的,但你有合同再說就好辦了。
7樓:小池
可以的,若老闆不能提供推倒你提供的考勤記錄,你的就是最重要的證據。
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了。
8樓:孟津
可以,能夠說明你在那裡上班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