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蒼客公考
公務員如何實現異地調動?這4個途徑可以嘗試!你符合條件嗎?
2樓:爵爺
對於跨省調動,程式一般是這樣的:
如現在具有公務員身份,想跨省調動後繼續做公務員。原則上是可以實現的,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即可。但是非常難。辦理手續要牽涉到幾個部門。
當然,如果關係過硬,肯定沒有問題。如果沒有關係,僅僅靠自己努力來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恐怕能實現的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你需要做通你現工作單位的工作,他們願意放你才行。
第二,你要調動到外省工作的話,需要有乙個具體的公務員單位願意接受。同時,且這個單位有編制和職位空缺。
第三,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調出單位及人事主管機構需要有同意的意見,即需要加蓋現單位和人事局的意見(有些地方還需要加蓋編辦的意見,但不少人事局和編辦屬於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調入單位要加蓋同意接受的意見,同時加蓋人事局的意見。
第四,商調之後,就可以正式調動。
所以,要辦理這個調動,需要牽涉到那麼多的部門,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找找門路吧(我單位去年辦過類似的乙個調動,花了差不多1年的時候,且找了不少關係和門路才搞定)。
對於你的情況:
1、d省的商調函已經發過來,證明d省願意接收不成問題。你的調出需要市級批准才行。
2、需要b地部門即市級的人事局(管理幹部的調動)、編辦(管理編制的調整)和公安局(公安系統的調動,一般需要上一級公安部門的審批)這幾個單位蓋章批准才行。至於組織部,一般是有領導職務的才需要。
3、既然d省同意接收,原單位一般來說都會同意調出(因為你的調出會騰出編制和職位出來),按正常流程通過沒有問題。但是如今的辦事的流程很慢,且越到基層權力尋租的現象越普遍。建議你多少打點一下,可促進事情的辦理的效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祝你好運!
3樓:小白聊裝修
每年通過公****進入公職隊伍的人都非常的多。有些人經過一段時間的工作,發現崗位工作跟自己當初預想的有一定的差距,由此造成心理落差;還有人是想落葉歸根,回到老家謀得一官半職;亦或是不想侷限於乙個小地方,想跨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但是,公務員想調動,真的是太不容易了。想調動,可以,公務員轉任手續要辦好。這個手續想辦下來可不簡單。
首先,現單位領導要同意放人;
其次,想去的單位要有編制和空缺的崗位;
第三,就是辦理轉任手續了。需要各種單位蓋章。牽扯到的部門不少,這個過程比較繁瑣。
第四,以上三條都符合之後,基本上調任這事才能算定下來了。不過如果沒有門路的話,基本上是不要想了。
那麼,還有其他方法能調動嗎?當然有,那就是參加公務員遴選考試。
公務員公開遴選主要是指地方公務員遴選(平級調動),遴選機關包括省直機關、市直機關、縣直機關,遴選範圍多侷限於某一省、市、甚至縣,遴選職位多為副職及非領導職位。
公開遴選的報考條件如下:
1、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
2、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沒有規定的,須在本機關工作2年以上;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年齡:處級43周歲以下,副處級40周歲以下,主任科員以下35周歲以下,其中,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職位,鄉科級副職年齡在32周歲以下,科員年齡在29周歲以下。
遴選雖然考試難度也較大,但是相對於辦理轉任手續來說,遴選則要公平、容易一些。如果各位公務員有這方面的意向,不妨試一試。考上了最好,考不上也不虧,大不了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等待下一次機會。
4樓:留語詩
公務員是可以跨省調動的,我在單位人事處幫很多人辦過工作調動手續,你這種情況很常見,可以多聯絡,
公務員遴選能跨省嗎,公務員遴選考試可以跨省份嗎?
公務員遴選,一般不可以跨省。公務員遴選一般是指 部門根據相關政策的規定,結版合實際情權況,從已經具備公務員資格的人員中選出符合組織或相關部門要求的部門工作人員,是 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和方法。1 遴選很大的乙個特點是上級機關向下級基層機關選人,工作單位的級別將有很大的提高。2 遴選包含了職務平調和提拔...
公務員對人事調動不滿可以申訴嗎,公務員對哪些人事處理事項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不可以,公務員對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處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30日內向原處理機關申請複核 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複核決定之日起15日內,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作出該人事處理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申訴 也可以不經複核,自知道該人事處理之日起30日內直接提出申訴 1 處分 2...
試用期公務員可以調動工作嗎,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調動嗎?
新錄用公務員在服務期內一般不可以調動。公務員調任規定 第六條 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 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 勤奮敬業 實績突出。二 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三 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公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