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專業問你解答問題的濛濛
工傷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崗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後給予一定的工傷賠償的保險。那麼我們都知道工傷保險是」五險一金「中僅次於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就不用說了。在發生工傷後,工傷期間工資還有嗎?
工傷期間不上班工資由誰發?
一、工傷期間是否應當發放工資?由誰發?
工傷期間的工資是由單位發的。但是工傷賠償是由社保繳納機構,按照工傷認定的程式,認定後發放給公司再賠償給勞動者。值得注意,工傷賠償不是公司直接賠償的。
但是很多時候,公司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賠償?
在公司沒有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及時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自行賠償給勞動者。因此如果公司不給繳納社保的,發生工傷事故,公司是需要賠償的。所以勸告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單位,不僅違法,而且還可能要賠償。
工傷職工在停工休假治傷期間,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於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可能有區別,因此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與受傷上個月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樣,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都不得以各種理由停發或部分停發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否則,其行為是違法的。
二、工傷期間,公司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如果在工傷期間,公司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的,其行為就是違法的行為。但是如果直接詢問工資情況,對方可能很反感,我們解決問題一定要善於圓滑。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生活費「,而不是說是」工資「。
而且在此期間工傷賠償可能未拿到手,不宜採用強硬手段。先進行協商,最後等拿到了相應賠償,再詢問工資。協商不了的我們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且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或者投訴。
2樓:捲毛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住院**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樓:玫瑰花兒開
公司。用人單位不交保險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
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乙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係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籤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一年的時效)。
工傷的工資是公司出還是保險公司出 40
4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你說的是傷殘津貼,傷殘津貼1-4的工傷由工傷保險支付,分別是本人工資的90%85%80%75%,停發傷殘津貼理由:1、死亡 2、到達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 3、不接受**的、不接受鑑定、或喪失1-4級待遇的;還有一種是5-6級的由單位發放具體是:保留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放傷殘津貼,分別是本人工資的70%,60%,停發理由:
經本人提出,解除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解除合同後可以領取乙個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保險發)乙個就業補助金(用人單位發)具體發放標準各個省都不一樣,具體看你那個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工傷認定後,其本人工資一般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期間工資怎麼發放,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因工傷不能上班,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工資待遇的,其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確定,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期間的平均工資計算發放。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 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 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
請問 工傷期間工資發放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
計件工資工傷期間的工資是如何發放的
白色的明 工傷醫療期間有單位按照原來工資標準而不是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工傷工資沒有計時和計件之分,之前計件的按照平均工資計算。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