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韓飛律師
1、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海邊的淡水龜
1、證明你們存在試試的工作關係,比如你的打卡記錄或者有其他人證明;
2、證明你之前的收入:比如工資條、或者簽名的工資發放記錄;
3、對於未簽訂勞動合同部分:第二個月要求補償雙倍工資;以及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你的情形應是乙個月);
4、你未簽訂勞動合同,肯定也沒有給你投保,要求公司承擔此方面損失;
5、另外就是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加班費、福利(如有);
6、至於提成部分應當提供相應證明;
以上齊備到當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
現在都是免費仲裁的
3樓:遠端法律諮詢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2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5個月等;
1、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合同法》第10、46、47、82條!
4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你在該公司工作的時間,工作崗位,以及你為公司所做的事情。
根據勞動合同法:
1、工作滿乙個月不滿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單位應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2、試用期工資為正式的80%。
3、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4、無辜辭退勞動者支付勞動者補償金。
5、解除勞動關係,應給勞動者辦理解除證明和社保證明手續。
5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法院的解釋主要是勞動關係確立後的責任,用處不大的。
要按下面方式走:
一. 首先看看你是否和企業可能存在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二. 進入正題,如何確立勞動關係
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用人單位若否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舉證證明。----------------現在情況清楚了,雖然第5點舉證簡單,但也不算所謂的舉證倒置。舉證倒置的也有,但不是勞動關係,而是工傷!
三.一旦仲裁受理,雙方應針對以下分類的6類證據進行舉證:一是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二是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三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四是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五是考勤記錄;六是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勞動者只要拿出三或四當中的任何一種資料,就可證明其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其他的證據,作為用人單位,必須能夠拿出相反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不存在,或者出示
一、二、四、五等方面的證據以證明對應證據據「不成立」,否則,將承擔不利後果。
6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你在本單位具有勞動關係的證明,比如說,每次給你發工資是發到卡里還是怎麼樣,還有你有哪些業績等
縱橫法律網 劉述疋律師
我在公司工作6個月,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無故把我辭退,我想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我的權利
7樓:哈哈親愛的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是違法的,可以先和公司協商,實在不行的話,可以收集相
回關證據到勞答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他們會幫助解決的。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第2個月到第12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從第十二個月開始,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到期後未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繼續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2、沒有繳納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並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申請勞動仲裁是你的合法權利,你完全可以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第二專,勞動法第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又根據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麼,你已經工作六個月,而且提出要求簽訂合同,公司仍不與你簽訂合同,甚至辭退你,公司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第三,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公司無故辭退你,也已經違反這一規定。
第四,公司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又無故辭退你,應該給予經濟補償,數額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得到五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乙個月工資的年限補償金,乙個月工資作為辭退你的經濟補償金。以上工資均屬於每個月實發的平均工資。申請勞動仲裁就可得到。
10樓:匿名使用者
老大,記bai得多收集一些你在du
上班的時候的工作資料!用來zhi證明你絕對在dao那裡上班!
另外,好象版有法律
權規定,任何公司企業和個人不得隨意接納或開除員工!如果你未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只能算你有部分錯誤,公司也有錯,錯在隨意開除員工。所以你去勞動局問問看!應該可以幫你解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了6個月,經濟補償金為乙個月工資收入的比例。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在公司工來作6個月,公司未與自
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無故把我辭退,我想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我的權利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社保。因此你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其經濟補償金和補交社保費用。
根據你工作了6個月,經濟補償金為乙個月工資收入的比例。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類案件你只要去了勞動仲裁會就會審理的。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公司無故辭退有沒有賠償
14樓:華律網
未訂立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訂立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最多11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15樓:大女寶貝
這個要看公司是不是良心企業了!因為你沒簽訂勞動合同,他們不給你補助你也沒地方說理去,他們要是給那就是憑良心給的!沒有法律的保障
16樓:
你既然沒有證據能證明是自動離職還是被單位辭退,那你就換個方式投訴。直接投訴單位未與你訂立勞動合同啊!新的勞動合同法中,對超過乙個月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啊!
17樓:兼律師
如果你能拿出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如工資單、考勤表等,公司由於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從上班第二個月起公司須支付雙倍工資。
18樓:湧醉冬
你已經在公司提供勞動力超過乙個月以上,到這個時候公司還沒簽訂勞動合同,又在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或沒有給乙個月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就把你被辭退,這個時候公司是違反規定的。需要及時去蒐集在公司工作過的證明,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下面的仲裁請求:
(1)要求單位賠償因未簽訂合同支付給工作以來的雙倍工資;
(2)要求單位賠償一定的經濟補償金(計算辦法:未滿半年超過三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賠償,未滿一年超過半年的按乙個月賠償);
(3)要求單位為你補繳上班以來的社保。
未簽勞動合同 被公司無故辭退 我該怎樣維權?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19樓:草民學法
我的建議:你首先不應先考慮賠償的問題,你應先考慮如何證明你是2013 12 26入職, 你需要蒐集能夠證明你入職日期的相關證據,入職**,檔案、工友證詞、與企業領導的對話錄音、如果對方是使用工資卡發放工資的,你可以使身份證調出你工資卡的資金出入記錄,上面應該會有對方財務賬號,這也可以證明你領了多久的工資。為什麼這麼複雜,因為你要主張雙倍工資,就需要能夠客觀證明你在該企業到底工作了多久,只有這個能證明了 才是主張雙倍工資的時候。
證據齊全後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請對方幫助你維護合法權益。主張工作期限內的、雙倍工資。
司法依據《勞動合同法》82條、用人單位超過乙個月未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每月雙倍工資。
另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企業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系法定義務,如果在你入職期間,對方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你也可以主張其補繳你入職到你離職期間的社會保險。
至於經濟補償,你未陳明公司辭退理由,故無法給予具體建議,但你可以參照《勞動合同法》46條的規定,
希望能幫到你
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時公司沒有全部發放我的工資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等,補繳社保。支付加班工資。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公司沒有跟我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保險,現
1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最多支援十一個月。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 未繳納社保,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並補繳社保。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
我已經在公司工作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我想離職。老闆讓我繼續為他工作月。提前走就不發我
段皖疏 只要有人能證明你在該工廠工作就可以拿到 原涵韻 所謂試用期,又叫適應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 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係。勞動法 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可以 二字表明,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不是必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