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機智的煎餅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村黨支部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和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援和保障村民委員會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援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一)農村黨組織是黨聯絡農民群眾的橋樑和紐帶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建立在農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現場,居於農民群眾之中,處於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第一線,同農民群眾保持著廣泛而又密切的聯絡。因而成為黨的領導機關密切聯絡農民群眾的基本紐帶。
這種紐帶作用的具體表現是:一方面農民群眾的意見、要求、困難和願望,通過農村基層黨組織反映到黨的領導機關中來;另一方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通過農村基層黨組織貫徹到農民中去,變為廣大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二)農村黨組織是落實黨的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
黨的路線的貫徹執行和黨的農村工作任務的完成,都需要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戰鬥堡壘作用。黨的戰鬥力,黨的力量,首先表現在30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沒有廣大基層黨組織戰鬥力的發揮,全黨的戰鬥力就是空的。
農村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主要體現在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並通過自己的工作使之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體現在領導農民群眾建設繁榮、富裕、民主、文明、和諧的的社會主義新農村;體現在通過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領農民群眾完成各項任務上。
(三)農村黨組織是農村基層組織中的領導核心
在我國廣大農村,存在著的各種社會組織,如行政組織,自治組織、群團組織、經濟組織等,在這許多組織中,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領導核心。
這種領導核心作用,有利於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有利於重大問題的科學決策,有利於協調鄉鎮、鄉村各種組織的關係,協調和處理各方面的利益和矛盾,有利於對農村各項工作實行統一領導,保證農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2樓:素山藍棟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援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援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
3樓:傅行雲時代
村黨支部是黨在農村的最基層的組織,是本村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是團結帶領廣大黨員和群眾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鬥堡壘。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村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決定本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問題。需要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員會、村民會議或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和推進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政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支援和保障村民依法開展自治活動。領導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群眾組織,支援和保證這些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職權。
4、搞好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5、負責村、組幹部和村辦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6、搞好本村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