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昆河夜語
的區別?1、具體的目的不同。
從實質上說,和解制度與破產清算制度一樣,其目的重在清償,和解制度只能消極地避免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或受破產分配的結果。而重整的目的在於積極拯救,特點是對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債務人,可以防止破產造成的失業以及資源浪費,減少社會**;
2、適用物件有所不同。
和解程式既適用於自然人,也適用於法人及合夥等。而重整的適用物件主要對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債務人及有再建價值的企業;
3、申請人與利害關係人不同。
和解申請權只能由債務人行使,債權人不能申請,法院也不能依職權開始和解程式。而重整程式開始的申請人的範圍則比較廣泛,不僅債務人而且債權人、債務人的股東也可提出;
4、效力範圍不同。
根據各國的和解制度,和解協議經法院認可後,僅對無擔保的債權人產生效力,而對於別除權。
人則一般不生效力。而重整則不同,對所有的債權人,包括有擔保物權。
的債權人產生效力,擔保權人不得依一般的民事程式行使擔保物權,必須依法申報債權並參加重整程式,其擔保物權的行使或債權的受償必須按重整計劃的規定。此外,重整程式的成本和程式時間也要超過和解程式。
破產和解與破產重整之間既有一定的聯絡,雙方又有一定的區別之處,我國的相關法律中也對這些內容有著比較全面準確的解釋。在公司由於一些原因需要執行破產和解與破產重整的動作時都需要公司的決策層進行投票表決,而不能單方面決定。
2樓:創作者
破產重組與破產重整的區別。
3樓:田老師專業解答
當乙個人的公司經營不下去的話,如果找不到其他資金注入的話,也只能選擇破產了。但是對於這方面還有一些專業的名詞,像什麼重整、重組之類的,因此法律快車今天也來和大家聊一聊關於破產重整與破產重組的區別。一、破產重整與破產重組的區別1、定義不同(1)重組,不是乙個嚴謹的法律概念,而是乙個約定成俗的稱謂(通俗講,法律從未針對重組作出任何規定)。
2)重整,是乙個嚴謹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據在於《企業破產法》的明文規定,其內涵、程式、效率、後果均由法律明確規定。2、自主性不同(1)重組,由於沒有法律框架約束,股東、債權人之間的協商都是自願的,沒有任何強制。比如,談判的時間、債權人的清償率等等,均是自由確定的,沒有法定約束。
2)重整,由法院主導,屬於法庭內的重整,受到法律框架的約束。比如債權人的清償順序,重整時間等必須按照法律規定。3、司法保護程度不同(1)重組,由於不是法律程式,不存在司法保護的情形,比如,無法有效阻止司法凍結和法院執行。
2)重整,法律提供了一定的司法保護。比如,阻止司法凍結和法院執行、阻止擔保權人行使擔保權、限制取回權人行使取回權,限制企業股東行使股權等等。4、成本不同(1)重組,由於不是法律程式,不存在法律成本。
2)重整,破產重整程式屬於訴訟程式的一種,必然存在一定的法律訴訟成本,但同時也有收益。破產重整與破產重組的區別。
二、重整與重組的相同之處有哪些1、前提條件相似公司企業面臨重大財務危機,陷入生存困難,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等情況,是二者的共同前提。2、目的相同通過清理債權債務關係,引入戰略第三方,公司企業整體轉讓,易主經營等措施,挽救困境中的企業,以使企業獲得新生,避免公司破產帶來的消極後果。三、企業重整和破產一樣嗎不一樣。
在重整期間,經債務人申請、法院批准,債務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而企業宣佈破產之後,公司的訴訟主體地位就消滅,不能再管理公司財產。我們開公司最終的目的就是公司能夠步上正軌,賺更多的錢,同時也能把公司經營的越來越大,但是很多時候往往會因為一些外在的因素,或者自身策略失誤導致破產,而對於法律快車上面提到的破產重整與破產重組的區別,這個知識對於建立公司的人還是應該去了解下的。
4樓:康波財經
重整和重組的區別。
重整和破產的區別
5樓:張驍隆
法律分析:1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談州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清算組滲凱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
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2破產重整是企業破產法新引入的一項制度,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係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係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商業銀行、**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有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機構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出現重大經營風險的金融機構採取接管、託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中止以該金融機構為被告或者被執行人的民事訴訟程式或者執行程式。
金融機構叢侍喚實施破產的,***可以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製定實施辦法。
6樓:王志煒
法律分析: 公司破產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卜雹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重整制度是指已經出現破產原因或有破產原因出現危險的公司,如有再建的希望,債權人、債務人及股東等利害關敗弊者系人可向法院申請,對該公司實施強制整頓,使其重新復興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察薯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司法重整與破產重整的區別在哪你瞭解嗎?乙個**,讓你解開疑惑
7樓:韓亞迪
1、司法重整是法律重新調整,破產重整就是公司破產自己進行重新整頓。
2、司法重整指在《企業殲旦破產法》的框架內,通過對債權人、債務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利益協調,進行債務清償與營業、股權結構的調整,以使企業避免破產氏州擾清算獲得再生的訴訟活動跡燃和相關的制度安排。
什麼是破產重整
8樓:姚強
法律分析:重整是指為了使面臨破產的企業能夠擺脫困境,重獲經營能力,實現債務的清償能力跡盯,由債務人或者債權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的制度。重整是防止企業破產的重要制度,是企業破產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悔州畝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佔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碧森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9樓:
摘要。親愛的朋友您好,很榮幸為您服務司法重整破產重整區別1、具體的目的不同從實質上說,和解制度與破產清算制度一樣,其目的重在清償,和解制度只能消極地避免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或受破產分配的結果。而重整的目的在於積極拯救,特點是對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債務人,可以防止破產造成的失業以及資源浪費,減少社會**;
親愛的朋友您好,很榮幸為您服務司法重整破產重整區別1、具體的目的不同從實質上說,和解制度與破產清算制度一樣,其目的重在清償,和逗陵解制度只能消極地避免差指盯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或受破產分配的結果。而重整的目的在於積極拯救,特點是對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債務人,可以防止破產造成的失業虛和以及資源浪費,減少社會**;
2、適用物件有所不同和解程式既適用於自然人,也適用弊賣於法人及合夥租裂逗等。而重整的適用物件主要對源友社會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債務人及有再建價值的企業;
3、申請人與利害關係人不同和解申請權漏猜嫌只能由債務人行使,債權人不能返手申請,法院兆閉也不能依職權開始和解程式。而重整程式開始的申請人的範圍則比較廣泛,不僅債務人而且債權人、債務人的股東也可提出;
4、效力範圍不同根據各國的和解制度,和解協議經法院認可後,僅對無擔保的債權人產生效力,而對辯漏梁於別除權人則一般不生效力。而重整則不同,對所有的債權人,包括有擔保物權的債權人產生效力,擔保權人不得依一般的民事程式行使擔保物權,必須依法申報債權攜運並參加重整程式,其擔保物權的行使或債權的受償必須按搜輪重整計劃的規定。此外,重整程式的成本和程式時間也要超過和解程式。
破產和解與破產重整之間既有一定的聯絡,雙方又有一定的區別之處,我國的歷滾培相關法律中也對這些內容有著比較全面準確的解釋。在公司由於一些原因需要肢唯執行破產和備悄解與破產重整的動作時都需要公司的決策層進行投票表決,而不能單方面決定。
10樓:覃永雄
公司破產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重整制度是指已經出現破產原因或有破產原因出現手返危險的公司,如有再建的希望,債權人、債務人及股東等利害關係人可向法院申請,對該公司實施強制整頓,使其重新復興的法律制度。
一、法人可以申請破產清算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可以申請企業破產的主體有三個,分別是債務人、債權人、清算人,而債務人是指破產企業,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請公司破產的。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二、公司破產對法人的影響。
公司破產對法人的影響為,公司破產後法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管。企業破產是屬於民事糾紛,涉及不到刑事責任,法人代表申請破產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破產指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無力繼續經營,由法院宣告停止營業,進行債權債務清理的狀態。
三、什麼是破產清算?
雖然各種各樣的新興企業如雨後春筍般不斷發展壯大,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受不住時間的考驗,紛紛倒閉、退市。企業倒閉面臨的最大乙個問題就是企業的破產清算。破產清算是指宣告股份****破產以後,由清算組接管公司,對破產財產進行清算、評估和處理、分配。
清算組由人民法院依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士組成。所謂有關機關一般包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李襪管理部門等,專業人員一般包括會計師、律師、評估師等。《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破產概念專指破產清算制度,即對債務人宣告破產、清算還債的法律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哪薯激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破產重整程式的程式發動,破產 重整 和解程式申請如何協調
華律網 一 公司出現 破產法 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二 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式。三 法院對 重整申請 進行審查。四 法院指定管理人。五 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六 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七 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八 進入重整...
破產重整和破產的區別,破產重組和破產清算有什麼區別?
華律網 破產重組屬於破產程式。破產,是指債務人因不能償債或者資不抵債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訴請法院宣告破產並依破產程式償還債務的一種法律制度。破產重組,是指當企業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法律允許由同乙個企業的管理層向債權人提出乙個重組方案,延期歸還債務,停止發放股息。公司破產,也可能...
破產重整是否優於破產清算
破產重整需要由符合 公司法 規定的相關人員向法院提出申請,經過法院審查後認為重整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才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即沒有申請則肯定不會啟動破產重整程式。所以並沒有規定破產重整優先於破產清算,破產重整不是企業破產程式的必經程式。公司法 第七十條 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