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業協議書的簽訂和違約情況,我在等研究生考試結果出來,但一家單位打算和我簽約

時間 2021-06-20 17:38:16

1樓:匿名使用者

1、在和單位約談的時候,用人單位一般會鼓勵你如果考研的話,要提前說出來,但一般在說出來之後用人單位一般考慮用你的可能會降低。社會很現實,但如果你很看重信譽,就提前告訴用人單位,或者遇上特別賞識你的人,會有與你簽約的可能。

2、不告訴用人單位,考上之後可以和用人單位聯絡,協商解約,或者單方面解約,可能會涉及到繳納一定的節約費用,但一般要求沒那麼嚴。申請新的就業協議,可以向你們學院或者就業指導中心申請。最好解約之前和你們導師或者院長提前溝通下,但是他們一般會勸你要想好。

或者直接說就業協議就一份。避免了他們的麻煩,但是有可能也會耽誤某些學生的找工作時間。

我的建議:考研認真準備,找工作呢,也要積極的去找。

2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不要和用人單位約定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你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然後約定服務期,如果你約定了這樣的條款,你要辭職就要進行賠償。

另外就是競業限制,在談合同時,儘量不要約定,如果違約,你也要賠償。

除這二項外,你隨時可以提出辭職申請,辭職不需要你賠償。

和用人單位解約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個解除合同證明,並將勞保等轉到新單位即可。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雖然能和單位談這種條件,但是單位不可能同意,反而會對你有很糟糕的印象。你可以和單位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你想走就可以走了,只需要提前3天提出,正式聘用的話在法律上是需要提前30天提出。

我是應屆畢業生,今年2月份跟教育局簽了就業協議書,現在考上了研究生,違約的話還需繳違約金嘛?

4樓:匿名使用者

放心好了。不算違約,考上公務員和研究生都不算違約,讓學校開分證明就ok了。

5樓:青島理工鴻葉

“剛在網上也查了下,說帶著錄取通知書的影印件去,就不用違約,”

資訊可靠不,也有同樣的麻煩需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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