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婚姻的本質,對兩個人來說究竟是什麼呢

時間 2021-10-14 20:23:56

1樓:召璇

婚姻的本質是愛情 ,結婚後時間久了 愛情就會變成親情 ,兩人相互扶持 相濡以沫 ,家就是共同的港灣 ,相互照顧才能夠長久 。

2樓:zjjjjj雙魚

個人覺得,在生活中婚姻的本質就是兩個人互相的理解彼此,在雙方發生矛盾的時候去找到合適的辦法來解決發生的矛盾。

3樓:30秒不

在生活中,婚姻的本質就是兩個人能夠在一起互相依靠,互相關心和照顧對方,如果兩個人能夠做到這一點的時候,婚姻肯定會幸福的。

4樓:wy許叄世繁華

對於兩個人來說,就是兩個人比一個人在一起快樂一些,只有在婚姻中感覺到更加的快樂,才能讓兩個人更加的幸福。

5樓:百科達芬奇

我覺得婚姻的本質對於兩個人來說就是互相成長,讓兩個人越來越好,這才是夫妻之間的相處之道。

婚姻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6樓:百度使用者

而曾說過“做人難,做女人難,做出名的女人更難”的劉曉慶對婚姻也沒有好感,她說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婚姻大可不必,愛情不能沒有。”不想結婚的確實很多,她(他)只追求愛情,不追求婚姻,說白了,只要求性夥伴。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際婚姻生活中,都能發現:婚姻制度是有缺陷的,婚姻並不完全是兩情相悅、自由選擇的理想形式。有人把死板婚姻變通為“家庭伴侶關係”或者“合約婚姻”,合則在一起,不合就分手。

在北歐,甚至有50%的人留在了婚姻之外,不敢輕易結婚。因此,“婚姻的替代形式”日益增多,花樣百出,如同居,***,等等。

7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互為夥伴,然後一起升級打怪。

也許可以跟你看煙花的人,不一定可以跟你柴米油鹽。

可以跟你閒庭信步的人,也不一定能和你同甘共苦。

如果非要固執的,去找一個既喜歡的,又要會過生活的,同時還能盡善盡美的人,幾乎沒有。

而找到喜歡的人,是緣分。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不可多得。

要保持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態度。

有時所謂的夫妻,就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但是兩個不順眼的人,還能一起過,這也是一種特別的緣分。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8樓:大包子

別想騙我:婦女解放這麼多年,女人結婚,不過還是找一份菜錢和養老金? 不久前剛看了一個電視節目,是關於家庭情感的討論話題。

嘉賓請了李銀河老師。節目討論的話題是:丈夫發現自己是同性戀後,是否需要離婚?

有一個男人說他就是同性戀,可他沒有離婚,因為,他同時還是丈夫,需要養家,他要把工資拿回家裡。然後,在外面繼續保持著一個男性朋友。

9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互為夥伴,然後一起升級打怪。

也許可以跟你看煙花的人,不一定可以跟你柴米油鹽。

可以跟你閒庭信步的人,也不一定能和你同甘共苦。

如果非要固執的,去找一個既喜歡的,又要會過生活的,同時還能盡善盡美的人,幾乎沒有。

而找到喜歡的人,是緣分。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不可多得。

要保持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態度。

有時所謂的夫妻,就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但是兩個不順眼的人,還能一起過,這也是一種特別的緣分。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50

1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作為一種制度,並不是從開始就存在的,本質其實是通過專偶制的安排,確保男效能順利得到血緣上靠得住的繼承人。從廣義角度講,婚姻制度算是父權社會的一種形態,是一個國家得以產生的原因和意識形態基礎。所以,我們大可以說,婚姻,其實是由男人制定規則,女性通過從屬的方式加入的一種模式。

婚姻本就和利益,保障有著緊密的聯絡,仔細想想,同居關係和婚姻關係的區別,就不難看出,婚姻除了有維護穩定這一層意義以外,同時和個人權益保障息息相關。

現在普遍比較接受的一種看法是,婚姻本就是一種契約。如果對婚姻關係中的兩人,標明法律所允許的界限,就得以保證家庭組織的穩定和發展。從而“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的基礎”這一說法,就不脛而走了。

而既然作為一種契約,那約束的就是彼此,就像合同一樣,我們有各自設定的邊界,你在這個範圍內活動,一切ok。

而還是有不少人在渴望婚姻,因為從戀愛角度來看,婚姻是愛情的昇華。但確實有不少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會思考各種條件利益,對自身權益得到保障。其實當這樣的想法出現的時候,婚姻就瞬間迴歸到了本質,大家心目中所期待的愛情,那種對愛情的憧憬,已經不復存在了。

11樓:我的監管

婚姻的本質就是為了家族興旺的傳承而進行的結盟!

其它的一切解釋都是這句話的註腳。

12樓:流年似漫夜

一、更快樂

如果你覺得兩個人的世界比現在更好,一起遊山玩水、互相鬥嘴,彼此都因為對方的存在而感到內心踏實,知道對方會替自己著想,內心深處知道對方會是自己的後盾,至少跟這個相處後半輩子你是ok的,那行,這個婚可以結。

但我要強調,關係的本質並不會因為你們結婚與否有所改變,如果你們兩人之間的相處真如上面所說的契合,那結婚只是用來搞定法律及長輩的問題。

但話又說回來,相處上既然這麼契合,就沒有必要再計較要不要結婚這種形式上的事。怕就怕在你們根本就不夠了解彼此,僅僅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很多怨偶就是這樣誕生。

二、更平衡

就我的觀察,東方社會常常會把結婚當成一種解決所有人生問題的方案,你沒有看錯,是所有,工作不順、跟家人相處不愉快、欠債欠一大堆,反正所有問題,都希望透過婚姻一次解決。

不用想也知道,這等於拉另一個人下水,一起承擔你的人生問題。

比較正確的態度,是類似分工的概念。

比如說,你因為對方的存在,幫你照顧到內心需求,讓你更可以努力幹事業;又或者,對方的能力、個性,剛好彌補你的缺陷,你們兩人聯手可以獲得一加一大於二的力量。

甚至,因為對方的價值觀,幫你開啟另一種視野,得以用全新角度面對這世界。

只要對方能夠解決一樣問題,是的,一樣就好,透過解決這項問題,讓人生狀態得以提升,就值得結婚。

三、更有錢

這種可遇不可求的事,還需要問我嗎?如果對方比你有錢,可以養你或讓你少奮鬥好幾輩子,那就別再扯些什麼真愛無敵的幹話了,趕快娶一娶嫁一嫁才是真的。

解決了財務這個人生中數一數二的大問題,其他問題都好談,真的。

不知道你發現沒有?其實上面講的這三點,是長期關係的相處祕訣,我的立場還是一樣,能擁有有一段長期關係,要不要結婚從來就不是重點,所謂婚姻的本質,根本就只是長期關係的本質啊。

13樓:雨落_晨曦

不同的人

對婚姻本質的看法是不同的

現代年輕人的觀點就更多

但我覺得你既然要選擇婚姻

那就要中於婚姻初衷

那就是:一夫一妻

同甘共苦,白頭偕老……

14樓:你好我是小a小

我覺得婚姻的關鍵就一點是忠誠,只有忠誠與愛情的婚姻,才是長久的!

15樓:道墨一

婚姻的本質是承諾,是責任,而結婚證書則相當於承諾的契約者。

16樓:銘

男女雙方對婚姻的態度決定了婚姻的質量,只有雙方都忠誠於愛情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婚姻!

17樓:弈緣清居

彼此肩負著照顧對方一生一世的使命,不離不棄!用不背叛!

之後就是婚姻的本質。

18樓:low圖豬頭

理解,包容,體諒,信任。簡簡單單的八個字放到生活裡面就很難做到。時間久了的確會有一些摩擦。但是熬過了這段日子就會很幸福

19樓:匿名使用者

食色性也,在人類數百萬年的進化史上穩固的家庭形態太短暫了。婚姻的本質是生產關係符合生產力的產物,是統治階級維護社會穩定從而保障自我權益的措施。在自然界中,有些高等動物也會為了趨利避害而結成相對固定的伴侶。

那麼,未來呢??隨著生產力的發達和經濟基礎的結構性變革,人們追求的是自由和自我回歸,加之智慧機器人的逐漸成熟和普及,傳統婚戀勢必要承受社會思潮和技術進步的衝擊,或許會是一場徹底的變革。其實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沉痛的,所以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不叫戀愛,是耍賴。

不緊跟時代的步伐終被淘汰。與其道貌岸然誤人誤己,不如真的流氓快意恩仇。備註,本人是無婚主義?

20樓:天馳運業

愛情就像閃電一樣,婚姻就是為這閃電付電費的!

21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婚姻的本質,是兩個人互為夥伴,然後一起升級打怪。

也許可以跟你看煙花的人,不一定可以跟你柴米油鹽。

可以跟你閒庭信步的人,也不一定能和你同甘共苦。

如果非要固執的,去找一個既喜歡的,又要會過生活的,同時還能盡善盡美的人,幾乎沒有。

而找到喜歡的人,是緣分。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更是不可多得。

要保持一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態度。

有時所謂的夫妻,就是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但是兩個不順眼的人,還能一起過,這也是一種特別的緣分。

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22樓:匿名使用者

在十幾年的諮詢生涯中,常常遇到婚姻出問題的夫妻來尋求幫助,我都會問他們一個同樣的問題:你覺得到底是什麼在維繫夫妻關係?或者說,你覺得婚姻的本質是什麼?

各路夫妻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門,有人說,婚姻就是一種需要終身履行的責任和對彼此的承諾;有人說,婚姻是需要雙方一起付出的,付出的越多,婚姻越牢固;有人說,婚姻就是盡義務,要把屬於自己的那份義務盡好。聽了他們的回答,我大概知道他們的婚姻問題出在了**,因為這些回答雖然觸及到了婚姻的某些特性,但並未揭示婚姻的本質。

婚姻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是親密感!!!因為兩性關係首先是一種親密關係,而不是責任關係、付出關係、或義務關係。

什麼是親密關係呢?心理學認為,在人際吸引的基礎上,當兩個人的相互依賴性很大時,人們之間的關係會從一般性的關係發展到親密關係。所以親密關係主要包括親情、友情、愛情等人生最重要的情感關係。

而維繫兩性關係最為重要的,就是親密感。

親密關係具有什麼特點?如何判定親密關係是否存在呢?主要有三條標準,各位朋友也可以對比自己的情感衡量一下:

兩人有長時間頻繁互動

共享許多不同種類的活動、擁有共同的興趣

兩個人相互影響力很大

這條標準,其實是希望夫妻在認知、情感和行為上保持較為高度的相互影響。換言之,丈夫高度贊同某件事情時,妻子即使有不同意見,也願意傾聽並嘗試理解丈夫的想法,同時調整自己對這件事的看法;類似地,當妻子非常喜歡某個物品時,丈夫即使對這個東西無感,也願意接納妻子的情感,選擇愛屋及烏。舉例來說,當兩個人發生爭吵時,一方義憤填膺、一方忿忿不平,儘管這種狀態不算好,但總歸對彼此還算有情緒上的影響力;而如果發展到一方痛哭流涕難過不已,而另一方冷漠相對無動於衷,那恐怕彼此之間的親密關係,真的已經所剩無幾了。

有親密感,兩性關係自然能維持下去;沒有親密感的婚姻,通常只有兩種結果,出軌和離婚(或者先出軌後離婚)。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親密感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情感需求,我們需要身邊有那樣一個人,與ta情感相依、相濡以沫,願意與ta分享生命中的喜怒哀樂,願意與ta坐看雲起雲湧花開花落,願意與ta互相扶持白頭到老,這些不是靠一紙婚書、法律條例、道德約束可以達到的,也不是靠責任、義務、承諾這些認知限制的,這就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情感流動,“我就想這麼做,這麼做我感覺很快樂很幸福,所以,就做了”。支撐各種行為的最本質動機是,我跟ta之間的親密感!

舉個例子,當老婆說想要吃蘋果,老公立刻呼應一聲,開心地把蘋果遞過來,願意的話還可以順手把皮削掉,這就是親密,而不是想著“這是我的老婆,我有責任為她遞蘋果”;同樣,如果老婆覺得有義務為家人付出,像一道預先設定好的程式那樣,每天晚餐後為老公孩子削好蘋果端上來,還反覆勸說蘋果營養豐富、可以補充維生素,心裡想的是“瞧,我是一個多賢惠的妻子啊!每天堅持為家人削蘋果,有幾個人能做到我這個程度?”這樣的過程中,其實沒有情感的交流,沒有親密關係的互動。

恕我直言,您就是削一輩子蘋果,也很難削出幸福的感覺。

夫妻關係,至親至近,也可能至疏至遠,端看你們之間的親密感,還在否?在否?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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