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學生在學校發生損害事故,學校沒有盡到相應的保護監管責任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
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學校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2、學校承擔的只是一少部分責任,主要責任應由家長或學生或第三人承擔。是否成年只是判斷學生自身責任大小的乙個因素。
2樓:愛上豬的瘋子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看學生事發時的年齡,發生事故是出於何種原因,該種事故發生的原因是否與校方有直接聯絡。這樣才能下判斷,不能隨便判定哪一方完全有責任。
3樓:a懶洋洋
首先可以確定肯定跟學校有關係,而且班主任也肯定有責任,剩下的就看你門和學校協商了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學校要負責,至於班主任是否有責任,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5樓:寶寶_寵壞
多大啊?要是小學當然班主任有責任
要是大學跟人家教員什麼關係!
在有是什麼型別的事啊?要是孩子拆學校把自己弄傷了,跟班主任沒關係!
要是被老師打了,她的付全責。
在有傷成什麼樣啊?要是殘疾了,那班主任總該義務看看吧。
要是就是身上佔點灰,回家洗洗的了,跟人家老師什麼關係!
6樓:斯文bai類
跟班任沒關係吧,一半個人一半學校.
學生出事老師有責任麼?
7樓:匿名使用者
學生出事老師是否有責任取決於是否盡到應盡的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12號)
第九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條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第十四條 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她挑起的? 是因為學生不懂沒有及時處理才導致她大面積燒傷? 你知道學校一定有責任的 還想把責任全攤給自己班主任?
還知道自己16歲? 哦 你這種不會自省只會把問題砸別人身上的人 也是呵呵了
9樓:制己制理
學校和班主任有一定的責任、但不是主要的責任,主要的責任還是侵害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學生負擔主要責任啊
你這是說的兩個學生自己起的衝突 和老師關係不大 最多就是監督不力的責任
不要想了 趕緊平事兒去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監護不利。。老師有責任,學校也有責任
12樓:嘰嘰喳喳圓舞曲
依據最高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等教育機構,未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依此,有乙個比較簡單的評判方法,即:當時老師是否知道此事或老師是否在場。如符合此條件則學校應承擔相應責任;否則,很難認定學校方面有責任。
小學生在學校受傷,學校與班主任老師有責任嗎7
13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 12 號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第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裝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資訊,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十二)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14樓:梅花美鹿
以前在網上看到乙個案例,孩子在學校受傷了,好像還鬧到了法院,最後判決家長和學校都有責任,**費用學校也出了一部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小學生在學校受傷,如果是學校的設施不完備或老師教唆的,學校和老師就有責任。像這種孩子之間的打鬧造成的,就沒有什麼責任。
16樓:諦聽者
如果學校已經盡到了提醒義務、管理責任,那麼責任就不能全在學校,同時你做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自然是有連帶一定責任的。不過,現在學校都有第三方責任險的,不要怕。意外有保險公司管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你作為孩子的家長要承擔主要責任。畢竟是因為你孩子的行為給對方造成了傷害。
至於學校與老師的責任問題,如果沒有盡到監管之責,那也是有責任的……但是最多只是次要責任。
18樓:老牙醫張
小孩真想受到傷害,學校與家長都應該承擔起。不過學生在玩遊戲的時候受傷的。。學生不是有保險的嗎?由保險公司賠償。。也不要責怪孩子。
19樓:
你好!小學生在學校受傷,學校與班主任肯定有義務責任。
20樓:加肥貓的可樂
都有點法律常識吧,課間學生在室外遊戲,發生危險,屬於不可預見的危險,班主任是沒有責任的,你們以為老師是神啊!一半看著教室裡的,再一半看著操場上的,那些去廁所的,去水房的,誰去看著,再說老師不用去廁所的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不小心還是有意的,主觀事實是你小孩推到了別的小孩至其受傷,你就需要承擔責任。至於學校與班主任要不要負責任,主要看你給了學校多少錢,如果給的錢的,享受的是無微不至老師學校時刻盯著服務,那學校和班主任就需要負責,不然如果是在街上推倒的,還能怪**和街道管理嗎?
22樓:芳老師和凱老師
既然你連這種問題都能夠問出口來,那麼建議你給對方賠償完之後,趕緊去找個學校繼續念書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學校和班主任有一定的責任吧。不過還要具體看是在課間,還是在課堂時間,發生的事情。如果是課間,學校和老師的責任相對小一點,父母也有一定的責任。
老師不可以每時每刻都看著學生的,該進行的安全教育老師肯定也教育了,該叮囑的事情,肯定也叮囑了。但是學生不聽,老師也沒有什麼辦法吧。課堂時間就不同了,在上課時間,老師就有全部責任承擔學生安全問題。
24樓:抵制早戀
有,在學校出了事班主任的責任一定是跑不了,還有你最好還是帶那孩子去醫院檢查費用也是你出,我就在小學我班裡也有這事。
25樓:麥丫乖乖
這種情況班主任是有責任的,應和家長個一半的責任。
26樓:
學校肯定要負責的,因為在學校裡出的事!
27樓:夜柔
有的吧,下課不管好學生,讓學生大大鬧鬧
28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些,因為老師沒有看好他
29樓:我們擦肩而過
應該的,畢竟是您的孩子把別的小孩推到了
在學校裡玩手機被發現,結果要告班主任,手機目前還沒被上交,怎麼辦,我想手機不上交
主動趙老師認錯,態度誠懇,檢討自己上課玩手機是因為一時沒忍住,以後不會了,老師要是不給就承諾寫檢討 如果口才好就當面做 死纏爛打堅決不放棄 和老師講明情況看,然後寫個保證書,並且現在這個社會老師應該明白不會強人所難 畢竟老師也是從學生那個年代過來的 一些事情 什麼誰都懂。態度好些,先主動去向任課老師...
在學校裡,如何讓班主任著重關心自己的小孩?
家長可以和老師多溝通一下,也可以讓班主任著重的去關心一下自己的孩子就可以了。但是不要給老師太多的壓力。我覺得這個要求班主任可能不會辦到,因為學校是集體生活,班主任要顧及到每乙個孩子,公平公正的對待每乙個孩子。家長不需要這樣做。老師對所有學生都是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只要孩子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學習...
學生在學校除事故,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有責任的,因為實在學校範圍內,並且是在上課時間而不是課餘時間,這種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學校對學生有監護的義務。但是,這種事故也要看具體情節來確定當事各方責任的分擔問題。學校有責任的。入學同時會有很多保障機制生效的。你弟弟情況會引起 人身安全保障和醫療保障機制 大部分學校應該不會陪 以前同學打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