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十一
以下情況屬於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這種發明創造儘管是在離開原單位後作出,但由於與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所以規定其為職務發明。
完成發明創造的個人既執行了原單位的工作任務,又就同一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課題主要利用了現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權益,由其原單位和現單位協議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雙方合理分享。
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0修正)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2樓:科易網
執行本單位任務,是指履行本職工作,或者承擔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或者是在退休、退職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之內作出的與原本職工作有關、或者與原來承擔本單位交付的原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完成發明小黃總主要是依靠使用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職務發明,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下列選項中哪項不屬於《專利法》所稱的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
3樓:孫超
《專利法》第6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三)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專利法》第6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4樓:門覓
選擇 a
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0條。該條規定:"《專利法》第6條所稱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二)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三)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專利法》第6條所稱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
5樓:
d.退休後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這個也是有時間限制的,是在1年以內。
a.在職人員在本單位所作的發明創造
是否主要利用本單位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
6樓:小可
不屬於d.退休後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工作有關的發明創造
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
7樓:匿名使用者
執行本單copy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職務發明, 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如果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是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屬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第六條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
8樓:董永愛上七仙女
你因工復作需要發明的專利或者你利制用公司的器械資料等條件發明的,專利都屬於公司,法人是公司,跟你關係不大,或者公司會跟你簽訂協議,專利收入你的分成比例,怎麼做公司說了算,你沒有權力決定什麼。你可以先不拿出來,談好協議再講專利抬出。
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物質條件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
9樓:專利蛋
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