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芯9月6日
籃球是2023年由美國春田大學的詹姆斯·奈史密斯先生發明和創造的。最早的籃球競賽規則,也是奈史密斯先生制定的。 當時他制定籃球規則的宗旨是:
籃球運動是用手進行的運動,球是圓的; ②手拿著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許的; ③運動員可以到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和妨礙對方運動員; ④運動員與運動員之間不允許發生身體接觸; ⑤籃圈應該是水平的。 根據這5條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
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
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乙個球后才能重新上 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
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裡,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裡就算中籃。
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乙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
擲界外球允許5秒鐘,如果超過5秒鐘,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
他有權宣布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15分鐘內進行,中間休息 5分鐘。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這原始的13條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系統,不完整,有些條文還不夠明確,但對初期籃球運動的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成為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 高,規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它要求嚴格、科學、系統地管理籃球競賽。
2樓:窩窩一團
james 作為世界聞名的籃球發明家,出生於2023年的ramsay小鎮,位於加拿大的安大略。他發明籃球的點子是來自他小時候玩的一種遊戲,叫「duck-on-a-rock」。這種遊戲就是用一塊石頭把另一塊石頭打掉。
james 後來轉去了魁北克的montreal大學教授課程。
3樓:隱蕪火
是中國人發明的,就是姚明呀,又稱姚大傻。
4樓:貝本
加拿大醫生、詹姆斯、奈史密斯 2023年左右發明。
籃球是誰發明的,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
詹姆斯 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籃球是誰發明的呢?籃球運動是奈史密斯 發明的,但是籃球應該是他的好友斯伯丁先生 spalding 發明的。籃球是美國體育教師詹姆士 奈史密斯發明。籃球 起源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是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士 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專案,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
籃球比賽是誰發明的,籃球誰發明的?
籃球是由加拿大人奈史密斯在1891年發明的 籃球的發明者奈史密斯教授 籃球誰發明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籃球,起源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於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 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專案,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隨著設施 規則等的逐步完善,籃球這項運動迅速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發展起...
誰發明了籃球這項運動,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
是個美國人吧,叫史密斯。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籃球運動 起源與發展 打籃球這項運動是誰發明的 美國麻薩諸塞州的詹姆士 奈史密斯博士於1892年發明 籃球這項運動是誰發明的.籃球誰發明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籃球,起源於美國麻薩諸塞州,於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 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