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狀元入宮後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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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本澤馬哥哥

我國古代科舉萌芽於南北朝,但在當時,武選舉頗受壓抑。北魏孝明帝神龜二年(519)二月,因為考績時「銓別選格,排抑武人」,導致羽林軍千餘人在洛陽發生**。以後,經隋、唐初,到武后執掌權柄時,開始在長壽元年(692)大興科舉。

武則天曾親自出題考試,開了科舉考試中所謂「殿試」的先例,此外,她還倡導人們學習武藝,長安二年(702)首次允許學習武藝的人參加由兵部主持的科舉考試,名曰「武舉」。唐代的科舉考試科目繁多,但明經與進士兩科最受社會重視。唐武則天始置武舉後,地方州、縣,每歲一如明經、進士之法,公開考試選拔,送武舉子赴兵部應試。

考試科目包括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翹關等項。還有負重,即負公尺重五斛,行二十步考為中第。至於「身材言語」之選,則取軀幹雄偉、應對詳明、有統兵才幹及可為將者。

若文職官吏求為武選,則取身高六尺以上、年在四十以下、強勇可以統人者。另外,考試中還有掌握特殊兵器等附加專案,如筒箭、機弩等。只要合格,不論出身門第、官位、家境如何,由兵部**憑考試成績,綜合高低差異,分別掄才挑選,授予不同武職。

唐玄宗開元十九年(731),詔試武貢士。華州的郭子儀以「武舉異等」中第,補右衛長史,累遷朔方節度使。在唐肅宗時,郭子儀平定安、史之亂,「遂成再造之功」,賜封汾陽王。

只是唐代登科錄中未記載武狀元之事,也沒有發現武科登科錄。武舉考試雖始於武則天,而終唐之世,也未見還有武進士科武狀元之名。雖然有若干制科武選記錄,進士科卻尚未發現史料。

但是,唐武則天終究舉辦了我國武舉考試制度的第一次科考,此舉不僅僅「混淆世族盤據」,也打破了腐朽的門閥蔭襲世官的一統天下,開拓了「廣收俊傑瑰偉英異之士」的新局面。唐朝的武科考每年舉辦一次,開科時間、間隔固定,確定了武科的「常科」特點,即「進士科」的特性。據說在洛城殿上,武則天還曾親自閱試天下中式貢士。

杜佑撰寫的《通典》卷十五中記載武則天於載初元年(689)二月「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另外,為避免考官利用特權,杜絕賄賂作弊,她還在科舉史上首先下令在考卷上用紙糊上應考舉子的姓名等個人資料。雖然此兩項尚未形成規定和制度,但是應該說「殿試」和試卷的「彌封」及其在科考中運用,武則天也開了先河。

五代十國雖設文進士科,卻並未開武進士科。時至宋朝,武科舉制度趨於完備。宋朝初年,鑑於唐末五代武人專橫割據之禍,宋太祖提出「宰相須用讀書人」的尚文抑武主張。

宋太祖趙匡胤是經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登上皇位的。後又杯酒釋兵權,將兵權牢牢抓在手中,他太知道把握軍權的重要了。在他採用將武將養起來的辦法後,怎麼可能再招來一批呢。

他寧肯充實加強皇家衛隊,招募彪悍士兵來做自己的保鏢。到宋太宗時,娛樂公升平日久,武備愈來愈廢弛,「業無可採,上馬則隕」。以後又尚浮言、輕武備,武科久久不被人們所關注。

天聖八年(1030),宋仁宗設武科取士,「親試武舉十二人,先閱其騎射而後試之」。慶曆三年(1043)五月,又下詔設定武學於武成王廟(姜太公廟),此為我國建立武學之始。後來以朝臣吳育等奏疏反對,僅過三個月即廢棄。

慶曆年間,皇帝下詔武科應試舉人「先試以孫(子)吳(子)大義,以策對為去留,以弓馬為高下」。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六月,下詔復建武學於武成王廟,選文武官中知「兵」者在武學內作為教授。生員經考試按等第推恩,有兩省待制,或本省鈐轄以上三人保舉,堪任將領者,兼領諸衛將軍。

生員以百人為額。宋朝武舉已經根本上改變了唐朝以前憑武藝選拔人才的作法,僅保留了騎、步射兩項,而且科考用弓不超過當時軍隊所用的弓力,大大降低了臂力的要求。此外,宋武舉還添置了謀略的考核、「武經七書」(包括《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黃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韜》、《唐李問對》)經義理論的掌握、對兵書理論的靈活運用和解決當朝現實問題等為考試內容的對策。

要是不能對《武經七書》爛熟於胸,通過經書大義和策問這兩關就難上難了。因此,識文章、應策對成了入武闈的高門坎。由於「以策對為去留,以弓馬為高下」,武藝高強而策對不入流的壯士被拒之門外。

對於這類人,北宋時武進士科中特設了武藝「絕倫」科,在武舉中設定絕倫科,是宋代武舉的另乙個特點。「絕倫」科舉子的考試內容也有「策對」,只是在錄取時放低了文章的標準,武藝考試要加試步射和弩踏,且使弓力也大大高於其他參試者。等到了南宋時,又將此科變為文武雙全的優選科,終究斷絕了僅憑武功入武闈的機會。

由此可見,宋朝重文輕武,已經到了武舉卻要憑文章方能入選,才做得成武官的地步。這種情況延續到了明朝。

北宋時將武舉名列前茅者分為三甲,一甲一名武狀元的名稱已無疑,一甲二名和三名尚統稱為榜眼,意指榜上雙眼。直至南宋時才將一甲二名稱為榜眼,而一甲三名則另稱為探花。此後,狀元、榜眼、探花的叫法再未改變。

歷明、清各朝沿襲下來。至此,武科舉一甲一名「武狀元」等名目已成定式。宋神宗熙寧八年(1075)又開武科解試,「武舉解試始於神宗,三歲一試」。

宋淳化年間還確定了考試彌封制。武科舉、武狀元從唐朝始設,至此,基本上完成了系統性、完備化建制的過程。

自北宋仁宗趙禎天聖八年(1030)開設武科,到南宋度宗趙咸淳十年(1274)最後一科武舉,共計開武舉78科,產生78名武狀元。宋代武舉在唐代武舉的基礎上逐步走向完備。首先,宋代武舉開始了殿試,整個武舉考試分**進行,即解試、省試和殿試。

殿試的出現顯示出宋代統治者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其考試週期多為三年一次,亦有四年一次,也有第一次武舉殿試與第二次武舉殿試僅隔一年。從時間上看,宋代武舉子是六月底在兵部報名後,八月考試。解試內容有二項,即考武藝和試文章。

武藝以考弓馬為主,先「步射」,後「馬射」,由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具體承辦,弓馬合格,參加文章考試。文章考試先考策問,後考《武經七書》。省試在第二年的一月或二月,內容與解試基本相同。

殿試在三月至五月,由皇帝親試,先由皇帝考查騎射後,再考策論,而武狀元則是根據考生的成績與皇帝的好噁而產生出來。

其次,在考試內容上,宋代武舉一改唐代武舉只重武藝的做法,變為既考武藝,又考策論,從整體上表現出一種尚文抑武的傾向,其目的是為了求得能征善戰的儒將,其結果是宋代的武進士與武狀元的整體文化素質較高,他們中的不少人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有的在朝政上做出了成績,如朱熠、蔡必勝等;有的還成為軍事理論家,如華嶽、江伯虎等,有的成為獨當一面的戰將,如程鳴鳳、許思純、張建侯、厲仲方、周虎等人。

再者,宋朝統治者首先建立了為武舉而設的學校——武學,採用的教材是《武經七書》,使武舉人才的培養有了較為堅實的基礎。武學,作為納軍事人才的培養於教育系統之中的軍事學校,是宋代對中國古代教育制度的乙個貢獻,也是宋代武舉制度臻於完備的乙個例證。?宋代武舉制度也較注重相關法規的建設。

南宋孝宗皇帝於淳熙六年(1180)頒布了武進士從軍後在定級、授職等待遇的第乙個法規——《補官差注格法》,此法大幅度地提高了武進士的授官階別、待遇,對鼓勵武進士從軍起到了一些積極的作用。

金朝武科舉將武進士考試成績分為上、中、下三等。金朝武舉並不重視對兵書的考核,而只重騎射。所謂有關孫、吳兵法考試,十道題只要通過三道,就能評為下等。

除五代十國外,元代是另外乙個沒設武科舉的朝代。據《續文獻通考》記載:「元代不設武舉,專事承襲」。

元朝的統治者僅用蒙古人、色目人作為蔭襲的武備**,漢人則被視為可能造反的隱患,是極不可靠的潛伏勢力。甚至於規定,漢人數家只允許有一把菜刀,鐵製的器具似乎都存在著殺機。既不准漢人(包括未上陣的士兵)私藏兵器,也不准許他們學習武藝。

漢人聚集在一起,因有謀反的嫌疑,也在禁止之列。自然不會有什麼武科可言,也談不上有武狀元。

明朝以文抑武,選舉「陵夷」。《皇朝文獻通考》中記載:「宋元以來,亦沿詞賦策論之舊。

至故明末,造取士則專尚文學而武備日弛,論官則爭尚浮言而實政漸墮,人才盙窳,選舉陵夷。」明太祖朱元璋揭竿而起,以刀劍奪取天下而稱帝。他手下一大批武將也沒有經過武學、考科舉,全是無師自通,視武舉無足輕重。

雖然在洪武二十年(1387)「從禮部請,立武學,用武舉,其武臣子弟令於各直省應試。」但是並未施行。至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昭天下文武官,舉通曉兵法謀略出眾者」在「帥府試策略,教場試弓馬。

」明孝宗弘治六年(1493)「定武舉六歲一行,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許騎射。」至弘治十七年(1504)「改定武舉三年一試,張榜賜宴。」只是主考官全由翰林院文人擔任。

最後乙個明朝皇帝思宗於崇禎四年(1631)親自閱視武殿試,他越來越感到以文章取武狀元,授任武官,實在是「本末倒置,無過於此。」即使到明末,重在武藝臂力還是策問韜略之爭,依然未休。明思宗下諭:

考試武人就是要以技勇為主,如果有方略,即使是文字粗陋一點,也要錄取。崇禎十四年(1641),皇帝已經深深領悟,得有奇謀異勇的武將來護衛朝綱,詔下,而無應試者。兩年後明王朝滅亡了。

人稱明朝武科舉僅用「陵夷」二字。

清朝是武科舉鼎盛時期,也是衰亡時期。清沿明制而採取文武並重的辦法。滿清是在馬背上得天下的,崇尚武功是根深蒂固的。

此外,從入關建立大清國,內外戰事不斷,武官戰將的補充、內外戰爭的需要使朝廷不能不重視武備;而籠絡漢族人中「武可拜將」的傑出人才也是維護一統的需要。順治三年(1646)朝廷同時開始文科和武科考試,武科與文科一樣,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四級。一般三年舉行一次,有新皇帝即位或皇帝、太后大壽慶典,另加恩科考試。

考中者,有武生、武舉、武進士之名。武童試分三場:頭場馬射,二場步射,合格者再試硬弓、舞刀、掇石,頭二場稱為外場。

三場原試策論,後改默寫《孫子》、《吳子》、《黃石公三略》、《姜太公六韜》等武經七書,稱為內場。經縣試、府試合格,方能參加由學政主持的院試。武科鄉、會試三年一次,順治元年(1644),「定武舉會試于辰、戊、醜、未年。

各直省武鄉試於子、午、卯、酉年」。武鄉、會試都分內、外場。外場考官,順天鄉試和會試,欽簡大學士、都統四人擔任。

內場考官,順天鄉試以翰林院二**為正副主考,進士舉人出身的京員為同考官。會試則以「內三院(翰林院等)二員為主考官,科臣二員、部臣二員同考官,御史二員為監試官」。各省鄉試,以總督為監臨,巡撫為主考,科甲出身的同知、知縣四人為同考官,本省總兵一人同考外場。

順治二年(1645)規定:頭場試馬射,二場試步箭,再開弓、舞刀、掇石以試技勇。三場試策二篇、論一篇。

順治十七年(1669)曾停試技勇,康熙十三年(1674)又恢復。乾隆二十五年(1760),改為馬、步箭各發六矢,增馬射地?一矢。

馬箭以縱馬二回發六矢,中三矢考為合式,缺一者不准試箭。步箭射三十步外布侯,發六矢中二矢為合式,缺一者不准試弓刀石。「弓必三次開滿,刀必前後胸舞花,掇石必去地一尺。

」三項必有

一、二項合式,方准入三場。三場為內場,清初試策二篇、論一篇,康熙四十八年(1709)規定,以《論語》、《孟子》、《孫(子)吳(子)司馬法》出題,改試論二篇。嘉慶十二年(1807)、以應武試者多不能文,又改為默寫《武經》一段,百餘字,即日完成,不能書寫或塗寫錯亂者為違式。

武鄉試中額,康熙二十六年(1687)定為文鄉試中額之半。雍正、乾隆時,以陝、甘健勇多於他省,兩次增額20名。武會試中額,少則100名,多則300名。

康熙三十三年(1694),內場分南北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改為分省取中。

武殿試亦三年一次。順治二年(1645)定會試之後,在當年十月份內舉行殿試。以內閣、翰林、詹事各部院堂官四人為讀卷官,兵部滿、漢堂官為提調官,御史為監試官。

初製策題標目進呈,由皇帝欽定三條。試策後試馬步箭弓刀石,歷時二日。武殿試雖先試策論,後試技勇,錄取名次先後,卻以技勇為準。

道光十三年(2023年),宣宗即有此詔:「武科之設。以外場為主。

其弓力強弱,尤足定其優劣。至馬、步射本有一日之長短,第能合式,即可命中。」「默寫《武經》又其餘事,斷不能憑此為去取。

」歷科一甲武進士,均從能開十二力強弓的中式武舉中挑取。試畢,由兵部將記名武舉繕寫名單進呈,再由皇帝親定甲第,交讀卷官填榜。然後在太和殿傳臚,一甲三名賜武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武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武進士出身。

一甲前三名,分別稱為武狀元、武榜眼、武探花。不得人時,一甲亦可不滿三名。例如:

道光十八年(1838)戊戌科、二十七年(1847)丁未科、三十年(185o)庚戌科,三次武科一甲分別只取

一、二名。嘉慶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僅取一甲一名,其餘不補。以示掄才大典寧缺勿濫。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朝廷以武科「所習原弓、刀、石及馬、步射,皆與兵事無涉,施之今日,亦無所用,」下詔「永遠停止。」武科舉歷唐、宋、金、明、清等數朝,至此,壽終正寢。

中國歷史上第乙個武狀元----王來聘,明崇禎四年(2023年)武科會試,王來聘獲第一,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乙個武狀元,授副總兵。崇禎五年(2023年),孔有德(明登州參將,後降清)據登州反明,官軍久攻不下。次年二月,用火藥攻城,城塌,官軍殺入又被叛軍擊退。

王來聘手持大刀身先士卒,再次登城拼殺,不幸受傷陣亡。清乾隆年間修《勝朝殉節錄》賜諡"忠愍"。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武狀元張三甲,是中國科舉史上最後一位武狀元。

歷史上有哪些連中三元的文狀元 武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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