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應該怎麼判,是不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以後,一般法院都會判離?

時間 2021-05-03 21:25:17

1樓:

第二次起訴離婚並不一定就能離成。

我國《婚姻法》(修正案)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然會根據案件證據、庭審情況、《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來審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會判決離婚,與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訴離婚沒有多大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所列舉了五種具體的夫妻感情破裂認定的情形: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23年12月24日公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界定為: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住。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參考資料

2樓:法治中國律師網

第一次離婚半年後,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

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認定的標準: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還有失蹤2年等等。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樓:斛品韻琴湃

您好:一、第二次起訴離婚立案後什麼時候**

我國法律對於第二次起訴離婚立案後什麼時候**並沒有乙個具體的規定,實踐中,起訴立案後一周內案件從立案庭轉到審判庭,審判庭分發到具體審判員處需要兩到三天,審判員一般會在一周內通知當事人領傳票,確定**時間,**時間一般會在雙方都領取傳票之日起,給雙方30日的舉證時間,**時間應定在舉證期滿之後不久,半個月或乙個月內。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審理前的準備。

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第二次起訴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1、訴狀的起草

之前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才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那麼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麼區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裡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別。

2、證據的準備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蒐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夫妻第一次離婚沒有成功時,必須要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才能再行起訴,當然法院判決夫妻離婚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破裂,因此並不是第二次離婚就一定能夠成功的,要想離婚就一定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才行。

是不是第二次起訴離婚以後,一般法院都會判離?

4樓:華律網

是否判bai決的離婚du的依zhi據在於夫妻感情是否破dao裂。與是否是第二

版次起訴離婚沒有

直接權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適用普通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的一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婚姻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婚姻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婚姻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5樓:匿名使用者

bai法律並沒有規定第二次起du訴離婚必須判決準zhi予離婚,審dao理離婚回案件影響最終結

答果的依據,是法院查明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且無和好可能性。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可以知道准許雙方離婚的原則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

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時《婚姻法》列舉了四種法定情形。

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6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bai

,雙方協du商後,憑zhi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dao身份證內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容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7樓:劉大來律師

是的詳細情況可**或qq聯絡

北京婚姻家庭 劉大來律師

8樓:劉淑傑律師

一般情況下會判離,但也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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