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都是人民法院依法對當事人訴權的否定評價,從一定意義上講,這2者都屬於不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2者在適用上卻有著嚴格的界線。
一、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審查」階段作出的;駁回起訴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
二、法律依據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依據的是程式法;
三、解決的問題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否定;
四、法律效力不同。雖然一旦發生法律效力,2者的當事人都不得對這個爭議的法律關係以同一理由提起訴訟,但二者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如不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的起訴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後,當事人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訴訟當事人不同。不予受理發生在立案前,法院沒有受理,當事人起訴的被告沒有應訴參加訴訟,裁定書不能把起訴的被告列為訴訟當事人;
六、適用法律文書和上訴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適用裁定,上訴期限均是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
七、適用程式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僅適用第一審程式;
八、訴訟費收取及承擔情況不同。不予受理不收取訴訟費,而駁回起訴應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由起訴人交納並承擔。
2樓:
乙個意思就是 這個官司你怎麼都打不贏 現在的法律 真不是給人用的
「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的裁定有何異同?
3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專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屬,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根據上述規定以看出,法院在立案前,經審查認為當事人的起訴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適用不予受理的裁定。
而裁定駁回起訴則是指人民院對立案受理後的案件,經過審理,發現不符合法院受理條件的。民事訴訟法這樣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實踐中的情況比較複雜,如有些實際並不符合法院受理條件的案件,在審查立案時沒有發現或不易發現,經過審理階段才查明;也有的是立案時符合受理條件,但受理後情況又有了變化,如出現了新的證據,等等。
綜上可見,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駁回起訴的案件都是不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受理條件的起訴。當事人對這兩種裁定不服的,都可以上訴。所不同的是,二者適用於不同的訴訟階段,不予受理的裁定適用於立案受理前,駁回起訴的裁定用於受理後的審理階段。
另外,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立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理該案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
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的區別是什麼?
4樓:瑞珊飛芷雲
不予受理說明不符合訴訟的受理條件
駁回起訴說明你的證據或者理由不充分,你的訴訟請求不能得到支援。
5樓:屠天沃思彤
不予受理根本就沒有經過庭審
駁回起訴是經過庭審了的。
駁回起訴與不予受理的區別?
6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訴訟駁回起訴是法院已立案審理而你的要求經審理敗訴而作出的裁定,而不予受理剛表明你起訴的案件不符合立案要求而不受理
該案件.
7樓:匿名使用者
偶不是專業人士,但偶認為駁回,可以再訴訟。不予受理的話,就是你訴訟的事本質有問題,不在他們管轄範圍。
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
阿炎談娛樂 一 適用階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當事人起訴之後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 審查 階段作出的 駁回起訴是立案後審理審結前作出的,對於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適用駁回起訴。二 法律依據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依據的是程式法。三 解決的問題不同。不予受理和駁回起訴解決的是程式問題,是對當事人的起訴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