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C戶口遷出村到外地多年,宅基地上沒有房子,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還是他個人?他是否有權利賣宅基地

時間 2021-05-06 01:24:59

1樓:世豔嬌

5 圖中c戶口遷出村到外地多年,宅基地上沒有房子,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還是他個人?他是否有權利賣宅基地?

c家幾十年前已經把戶口遷出到外地,c宅基地沒有房子,a前方有個水塘,據說水塘靠路一側有一半是c家的(沒任何憑據),平時a、b、d三家共用圖中箭頭位置出入,前年村里整治環境把水塘填平後,b、d兩家找c協商買c的宅基地,c同意賣並且簽了買賣合同,同時把水塘也買一半,有同村鄰居簽字,當時a家人都在外地,沒有任何人通知a家人,a說水塘是a的,b、d說是他們買的,平時出入的位置現在也是b、d買的,a就改從水塘位置直接出入,如果再鬧下去,a可能出入困難,要問的問題是,b、c、d的買賣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無效,我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這個買賣合同無效?

宅基地在戶口遷出後,使用權還在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遷出後,你就不在是本村村民,也就失去了對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支配權。

版農村的宅基地是權集體所有,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戶口遷出後,你沒有權利轉讓和出賣宅基地,由村委會無償收回。

如果宅基地上有建築物的(房屋),根據國家物權法,宅基地上的建築物(房屋)屬於個人所有,你對宅基地上的建築物有使用權和支配權,贈予和出賣都可以,宅基地隨房屋一起走。沒有建築物的,由村集體收回。

擴充套件資料;

2018農村宅基地新政策出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該規定表明法律並未禁止農民出租、出賣住房,而是在農村村民出賣住宅以後,農民喪失了再申請宅基地的權利。

宅基地屬本村村民所有,你已成為城市戶口,就不該有宅基地。現在的農村政策比城市好,不建議轉為城鎮戶口。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農村的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築物屬於個人所有,當事內人可以就地上容建築物行使使用權和處置權。但是對於宅基地,沒有所有權。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4樓:設定的事實在家

農村戶口遷出後,宅基地還能繼承嗎?拆遷還能領取補償款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戶口遷出本村,但建房證在父親的名下,以後還能變更為子女嗎

6樓:高密聖亞

按照土地法規定若獲得宅基地後不建房使用的話,村委會可隨時無償收回!但若有了建築物後可以長期使用,建議:趕緊建房吧!

7樓:匿名使用者

集團所有地都沒有產權證,只供個人使用。因為戶口不在村里,所以理論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權利,如果原來還有房子,則繼續享有使用權,但是不再享有新建的權利,新建需要經過村委會的同意。

8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來說,是不存在了,要被集體收回去,因為你都不是那裡人了。但現實中,卻依然使用的例子多的是!

9樓:喜歡玻璃杯

如果戶口已遷出,就沒有宅基地了,但是民不舉,官不究。如果沒有人告,就接著擁有唄,低調些就ok.

戶口遷出我原來的空宅基還是是我的嗎?

10樓:愛喝粥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農民僅僅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目前我國宅基地施行的政策是一戶一宅。

房屋可以,宅基地不能

因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並不存在繼承這一說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按照我國物權法及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戶口遷出了,依舊是房屋的合法繼承人,同時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屋不倒塌,依舊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不允許翻新和重建。

所以,戶口遷出的繼承人,一定要盡力保證老家的房屋不會因為年久失修而坍塌,雖然不能進行翻建,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滅失,基本不會被村集體收回。

宅基地是國家分給農民的住宅用地,戶口遷出農村的已經不屬於村集體,自然無權繼承屬於村集體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建築,不管戶口在不在農村,都是可以繼承的。不過要注意的是,子女繼承的房屋時不允許翻建的。

換句話說,待房屋自然倒塌荒廢,宅基地將由村集體收回!

11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按照我國的現行宅基地政策,實行一戶一宅,而且宅基地只是針對本村村民提供的。

也就是說一戶只能有一塊宅基地,而且這個宅基地只能提供給本村村民。這個本村村民必須是戶口在這個村,才能享受一戶一宅的待遇。至於戶口已經遷出,批給你的宅基地也沒有建房子,這樣的情況,隨著你戶口的遷出,也就失去了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

12樓:

你原來的空宅基地是只要是你的名字就還是你的,這個都有法律條文的,應該跟戶口沒關係,如果是村里邊按戶口分錢分東西啥的,就沒有你的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村民只有使用權,而且一旦村里分配了宅基地給你,應該在規定時間內盡快建房,不然超期了沒有在宅基地上建房,村里有權收回宅基地再分給其他村民的。

14樓:西撒哈拉王

如果你的戶口已經遷出了,那麼宅基地肯定是會被收回的。第一只有農村戶口才會有宅基地。第二宅基地是當地分配給當地居民的住宅用地,你戶口都遷出了已經不是當地人了。

15樓:天津六月雪

不是你的,即便你的戶口沒有遷出空宅基地也不屬於你的。

16樓:杜豔程

不是你的了,產權本來屬於集體所有,只是給你住的,不住了,當然會收回去。

17樓:老桑幫你忙

不是了。你應該先把房子造好,然後再簽出戶口。這樣,房子是你的了,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

18樓:全民共歡

戶口遷出!宅基地是你的家人的了!

19樓:

不是。戶口都遷出去了,這個地方跟你沒關係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宅基地不屬於你,但是宅基地地面上的東西還是你的。房子是你的,房子裡的東西還是你的。

21樓:

宅基地不是個人的,是國家的。

22樓:

為什麼宅基地不是你的,應該是村里的國家的,你去申請吧

23樓:生活桃

戶口和宅基沒啥關係,你有房產證,土地證?

24樓:828如履薄冰

住宅宅基地還是你的。其餘不是。

25樓:匿名使用者

u盾呵呵多喝點花非花短髮好伐湖大aqui te amo。

農民把戶口遷出農村後,宅基地是否還屬於自己?

26樓:平凡

你好,戶口遷出以後宅基地不在歸個人使用,需要收回集體。

另外,農村房屋是禁止買賣的,買賣農村房屋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戶口已經遷出原來的農村了,還能回以前住的宅基地上建房麼? 5

27樓:會昌一中的學生

戶口已轉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是由村集體按「一戶一基」的規定,無償劃撥給本村農戶建房的。

如戶主去世,戶口本上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由集體收回宅基地,或宅基地上的房產滅失後再收回。你的或你的家人戶口已遷走,就不是該村村民,集體應該收回你的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產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你可以繼續使用該房產,直至其滅失。

你在宅基地上拆舊蓋新,村集體不會許可。

國家法律規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4、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

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2、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28樓:懂我麗麗

戶口已轉走的,不能在原宅基地上建房。戶口已遷走,就不是該村村民,集體應該收回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產是私有的,就不好收回。可以繼續使用該房產,直至其滅失。

在宅基地上拆舊蓋新,村集體不會許可。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以上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條文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權法研究小組編著,詳細問題可以查詢本地的省級地方立法。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流轉。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產,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准,發放證件。

2、由於中國實行城鄉二元體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來越多的人"農轉非"。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旦把戶口轉走,就失去了對老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又不能買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祖宅"變成村集體的資產。

3、由於農村戶口與土地的對應關係,有些人不願意"農轉非",甚至有些公務員想方設法"非轉農",但這些畢竟是少數,"進城"才是大勢所趨。因此從具體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關法規不變,宅基地注定會失去。

4、根據《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農戶生活需要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於建造住房、輔助用房(廚房、倉庫、廁所)、庭院、沼氣池、禽獸舍、柴草堆放等。農戶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和非法轉讓。

6、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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