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麗江律師郜雲
合同詐騙罪,是指觸犯(刑法)第224條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合同、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對提請批捕的合同詐騙案件,應當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審查證據:
(一)有證據證明發生了合同詐騙犯罪事實。
重點審查:
1、查獲的合同、工商部門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等證明有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的證據。
2、查獲的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虛假的產權證明、雙方簽訂的合同、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等,證明有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行為的證據。
3、犯罪嫌疑人沒有履行能力、犯罪嫌疑人部分履行合同、雙方先後簽訂的多份合同等證明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行為的證據。
4、雙方簽訂的合同、犯罪嫌凝人收受被害人給付的貨物、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犯罪嫌疑人逃匿等,證明有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行為的證據。
5、證明犯罪嫌疑人有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行為的證據。
6、證明合同詐騙事實發生的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7、證明犯罪嫌疑人的合同詐騙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證據,如具有逃匿、躲避或者出走不歸,或者以其他方法逃避承擔民事責任的;以隱匿等方法佔有財物的;對騙得財物進行私分、揮霍使用的;用於歸還欠債或者抵償債務的;用於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包括非法經營活動)的;其他企圖使他人喪失對財物佔有的情形。
(二)有證據證明合同詐騙犯罪事實系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重點審查:
1、被害人的指認。
2、犯罪嫌疑人的供認。
3、證人證言。
4、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5、對合同、收條或偽造票據上的簽名筆跡所做的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鑑定。
6、其他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證據。
(三)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重點審查:
1、其他證據能夠印證的被害人的指認。
2、其他證據能夠印證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3、能夠相互印證的證人證言。
4、能夠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證人證言或者同案犯供述。
5、其他證據能夠印證的涉案合同文字。
6、查證屬實的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其他證據。
2樓:戚廣利
受害人被合同詐騙超過3000元以上就可以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認為已經涉嫌犯罪,就應當立案偵查,然後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判。
法律規定多少錢才算是合同詐騙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或者入罪標準_一般是三千元。
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_的解釋》(自2023年4月8日起施行),就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至1萬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_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4樓:稻丁特訓
兩萬以上就算
(一)刑法中的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客體是國家對合同的管理制度和所有權制度;客觀方面法律直接規定了五種情況:
⑴ 以虛假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行為;⑵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產權證明提供擔保的;⑶沒有履行能力,先以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履行或者簽訂合同的;⑷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⑸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財產。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 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 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5樓:小生愛吃醋
合同詐騙行為是一個行為,情節不嚴重的不認為犯罪。情節嚴重的構成合同詐騙罪。所謂情節嚴重,不光有金額規定,還有行為,動機自己社會危害情況。
法律上只寫明數額較大。因為各地經濟水平不一樣,所以具體以當地司法解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