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權羨
你好:上訴請求無非是針對一審判決主文全部或者某項的不服,要求撤銷或者改判。二審的審理範圍以上訴請求為限,並不對全案進行審理。
所以原被告雙方在上訴的請求都應當是在一審訴訟請求的範圍之內,如果超出一審的訴訟請求,上訴的二審法院應當告知另行起訴。
上訴有嚴格的時間限制,15天上訴期,且二審以上訴請求為審理範圍,超過15天,上訴請求不能進行變更,因為你對沒有提出的部分,是認可的,沒有上訴,因此無權變更。
二審不存在反訴,反訴是一審時舉證期限之內提出的,與本案有比切關係的訴訟情況。
補充:二審的通知,還是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新證據)
2樓:阿元
大概乙個月以後才能收到二審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
因為一審法院要將上訴狀送達給對方當事人,然後裝訂卷宗,將卷宗移送給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立案後分配到案件承辦法官手中,才能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
二審法院向上訴人送達的法律文書包括: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員通知書,**傳票等。
向一審法院提交上訴狀也已經繳費後會收到二審法院的立案通知書嗎,多長時間才可以收到?
3樓:權羨
裡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後,法院會給你開乙個交費的單具,你拿著單子去交完費後,換單子。其中有一張是由交費人留存的。這張單子就可以證明你已向法院交了上訴狀,並且也交了訴訟費了。
就不會再另行給你開別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