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沒有結婚證,也就意味著沒有進行婚姻登記,充其量屬於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2、由於不是法律定的夫妻關係,解除無法通過法律程式,也就是說法院不會接受你們這種情況的訴訟。
3、由於你們還有乙個四歲的孩子,分手後女方不要也不想承擔撫養義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孩子由你撫養,女方支付月總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撫養費。
4、法律依據請參閱如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樓:小樓遺夢聽風雨
1、認定夫妻婚姻關係,結婚證是主要依據,但不是唯一依據。
2、如果你們用夫妻名義在一起共同生活,有孩子,周圍鄰居也認為你們是夫妻,那麼你們就形成了事實婚姻。
3、無論你們是否是夫妻關係,她是孩子的母親,就應該承擔撫養義務。如果他不要還在,就應當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用。
4、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法院收取的費用很低,但是如果找**律師的話,費用不太好說,還要看您是否涉及共同財產分割,財產價值大小,但這個**可以與律師協商,當然,您也可以不找律師,自己辯護,所以,這個**是個彈性**。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
我和我老婆沒有結婚證,現在分開兩年了,兩年我給他打了五萬塊錢,現在她說分手,我們有乙個女兒,她不要
3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版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權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
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
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 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
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
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2】如果你和女方是在2023年2月一日以後在一起,沒有領結婚證的,
不構成事實婚姻,只能解除同居關係
。
【3】女方有女兒,在沒有成年時,女方要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的,直到女兒成年。
【4】至於你給女方的五萬元,是你主動打給她的,
雖然你們沒有領結婚證,如果你沒有她欺騙你的的證據,可以視為你對她的贈與。
【5】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受理分割你們同居內共同的財產,女兒的撫養問題
。
4樓:匿名使用者
她應bai
該出撫養費!不過如du果兩年是她帶的孩子zhi,5萬元太少了!dao,帶孩子很辛苦的哦,
內乙個月嫂保姆容的話管吃管住工資還要6000元以上的工資的,孩子的費用;奶粉,營養等,尿不濕,各種紙張,用具開銷大那,能不能要回5萬元?這個問題我覺得想都不用想。她不要孩子我猜得她是養不起了吧。
兩年才給5萬元生活費太少了。供參考。作為乙個男人要有擔當,沒有結婚就生了孩子,還分開了兩年,換做我,我兩月都不會願意的。
你現在還稱之為老婆!你還能有要回5萬元的想法,我覺得不可思議!你好好想想吧,我說的,因為具體情況不了解,如果有不當之處諒解吧。
5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已經有孩子,已經構成事實婚姻,可以給她要孩子的撫養費,但是那5萬元,你有沒有證據,是不是贈與,所以要要回比較麻煩。
我和她有了孩子但是我們沒有結婚證,現在她說要和我分手了,孩子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沒有領證,你們的關係就不受法律保護,相當於婚前男女朋友同居,所以你們要分手的話,也就和男女朋友分手一樣,法律不能干涉,但唯一的問題是孩子,孩子是無辜的,你的女朋友有責任和義務對孩子負責,你們之間肯定是要有人來撫養孩子的,而另乙個人則必須要支付撫養費,建議先溝通,溝通不了走法院途徑解決。
7樓:柔情卡農之城
兄弟、、我也和你有一樣的情況、我的小孩現在2歲了、我還不是照樣乙個人要把她好好的撫養、這有什麼呢、、以後找個真心愛自己和孩子的女人、照樣可以過幸福生活的、兄弟、是男人就拿得起放得下、、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你做了讓她不可原諒的事她才會這樣```不管你們大人怎麼樣孩子是無辜的``你們這樣把孩子像個球乙個踢過去踢過來的``你自己想想你們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來是給你們踢著玩的嗎?我覺得你應該回去``那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的舉動也許只是考煉你``你這樣一走``我估計們就真的完蛋了`回去把兄弟``我現在也和我老婆在鬧矛盾`你至少還能找到她``我現在連她人在那裡都不知道``每天就這樣沒目的找``我比你可憐多了``
我看了他們的回答``我覺得不行```兄弟``千好萬好``還是孩子他媽才是最好的``
9樓:
誰更有經濟實力就跟誰 如果雙方經濟相當就跟母親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就不理解了,現在的孩子多麼的金貴,你爸年紀那麼大了,更想抱抱孫子。把孩子抱回來,那畢竟是你的孩子。乙個孩子總能拉扯大的,孩子也可以給你幸福,女人不愛你要回來也不會幸福的。
11樓:紫夜玫瑰戀
把孩子接回來吧,如果那女人執意要分手,就重新找個好女人過日子
12樓:甜蜜的見證
你還挺捨得把孩子給她媽,她媽都不要你們了,你還不死心。
我老婆和我同居五年沒領結婚證,有乙個四歲的孩子。後來她外面有人了甚至和人家結婚了,把孩子硬生生的撇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找她談一下孩子未滿18周歲的贍養費,要實在不行,她畢竟是孩子的母親,你現在又是經濟困難,你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有權向她索取一部分孩子的未滿18周歲的贍養費。
我和老婆沒有領結婚證,和我辦了婚禮但是還沒有領結婚證的女的算我老婆還是算我女友?
現在新的婚姻法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法了,因此,你們不存在婚姻關係,她的確沒義務贍養你的父母。你父母的確也有很大問題,孩子都有了,還不同意你們結婚,換了哪個女人心頭也不會釋懷的。再說了,那你老婆的確有能力硬氣。沒花你一分錢,自己掙錢養自己養孩子,不需要看你臉色 再說了,你不還有兩兄弟嗎?他們也沒錢? 沒...
我和我老婆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兩個小孩她走了我可以問她要扶養費嗎
你們這種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 按照 婚姻法 上的定義,指男女違反結婚程式而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群眾也公認他們是夫妻的。構成事實婚姻的成立有三個構成要件 一 是以夫妻名義 二 是公開同居生活 三 是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於第一個要件,雙方須以夫妻相稱,這一點可以根據同居雙方的供述認定。但...
請問 我和我老婆辦了結婚證,現在我老婆生了個孩子,我得知她以
西西 不違法,對孩子上戶口也沒有影響的, 肯定是違反拉,估計找人就能辦戶口啊,那個孩子的戶口上在男方 辦理結婚,然後在離婚,這樣的就不算違反拉 沒影響 她以前的也就是未婚同居,這樣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你們都已經登記了,是受法律保護的 以前的婚姻是無效的,有結婚證才受法律保護的,寶寶可以上戶口的,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