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我已揮刀自宮
觸犯刑法了。
一、醉駕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處拘役,一到六個月。
原則上不對醉駕司機適用緩刑。法官解釋說,醉酒駕駛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一旦釀成事故後果通常比較嚴重,且該罪拘役刑為1到6個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屬於較為輕緩的刑罰,如果適用緩刑,難以實現刑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效果。
二、無證駕駛
《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證、無牌,都屬於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要負違法責任。但這與事故責任的劃分關係不大,從樓主所說情況,難以作出事故責任的判定,也就無法判定民事賠償責任。
三、駕駛無牌車輛:
罰款200元,暫扣車輛。
所扣車輛需等駕駛者取得駕駛證或是由有證人領取,若由有證人領取,該人要接受以下處罰: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若三個月內未能領回被扣車輛,該車輛將被拍賣,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根據以上的情形,當事人可能會拘役一到六個月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後車主責或全責, 前車的醉酒等違章行為由交警另行處罰.
被無牌無證摩托車撞傷了骨折,無牌無證摩托車被扣可以不去處理嗎?
守護迷途 這是兩件事情。撞人是一件,交警應該有個責任劃分,雙方協商不了哪就只能考慮法律途徑。無牌無證是另一件事。這兩件事有沒有相互影響還得先看交警如何界定。通常都是加重處罰。 第一風暴 對於責任的認定,交警是如何劃分的?按照交警的責任劃分來向對方索賠,合理的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的...